奖励制度
1、具有下列表现之一,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元
(1)处理应急或突发情况,措施得当表现突出;
(2)完成重大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3)拾物不昧(价值二百至两千元)或拾金不昧(五百元以下);
(4)热心服务、受顾客表扬,有具体事实;
(5)为维护公司声誉或利益忍受委屈(被客人冷嘲热讽)有具体事实;
(6)对职责之外的故障,及时处理或上报,避免重大损失发生;
(7)其他经评议或领导批准的突出事项。
2、具有下列表现之一,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100元
(1)为保护顾客生命财产或企业财产免受损失,身体受到轻微伤害;
(2)在职责之外,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安全事故或差错事故
发生;
(3)拾物不昧(价值两千元以上但低于一万元)或拾金不昧(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
(4)热心服务、受顾客表扬,有具体事实,有表扬信件及留言;
(5)优质服务,受到媒体表彰为公司争得荣誉;
(6)为维护公司声誉或利益忍受委屈(被客人侮辱谩骂)有具体事实;
(6)在公司内部的各类技术知识竞赛中成绩突出;
(7)有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现象的行为;
(8)对商场运营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被采纳,成效显著的;
(9)其他经评议或领导批准的突出事项。
3、具有下列表现之一,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积极抢险、身体受到伤害;
(2)拾物不昧(价值超过一万元)或拾金不昧(两千元以上);
(3)热心服务、受顾客表扬,有具体事实,有外单位的表扬信件及留言;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
(5)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
(6)为维护公司声誉或利益忍受委屈(被客人殴打)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有具体事实;
(7)代表公司参加外部竞赛活动并争得荣誉;
(8)其他经评议或领导批准的突出事项。
《奖励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