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调查问卷(课件)
1、低保户申请的条件(政策规定)?
2007年《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佳木斯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2017最低标准3710元)
注:
1、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超过当地20个月城乡低保标准;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残疾人代步车辆除外)和中型以上农机具;
3、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居改非除外)
4、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人均面积低于当地住房人均面积;
5、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
2、低保户申请、审批的程序是?申请需提供要件是什么?
2013年前是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代理人以户主个人名义向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入户调查核实收入、村民代表会评议、以村为单位拟定低保对象及补助标准公示后报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民政部门审批。2013年开始国发﹝2012﹞4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民发﹝2013﹞139号《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城市社会救助大厅,负责本区域内城市低保的受理、审核工作。农村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农村低保的受理、审核工作。具体变更到乡、县两级办理:是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代理人以户主个人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入户调查核实收入、村民代表会评议、以村为单位拟定低保对象及拟保障金额公示后报到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审批、抽查、发证。
申请需提供要件: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病例残疾证)
3、低保户的资金待遇怎么计算(农村大约最高、最低?)
2017最低标准3710元减(收入:通常是指种植业土地、粮补;经营性收入: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农村大约在每月80---200元间,个别特困、大病的通常不高于300元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1)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则在户主或者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迪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证明。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