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做一个守纪律的人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是无数人们通过不同形式的纽带关系连结起来的活的有机体。要维持这种有机体的存在和发展,不仅要有动力机制,还要有平衡机制,而规范动力、实现平衡的主要手段有两个,一个是法制,一个是道德。对我们小学生来说,讲法制就是要守纪律,讲道德就是要讲文明。 其实,纪律就在我们身边,如平常接触的《小学生守则》、学校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等,这些都是我们学生所必须遵守的。
我们学校学生纪律性比较差,学生之中不文明的行为比比皆是,我们没有制度吗?在一份2003年的界石铺中学汇编中,我找到了这样一样东西:
界石铺中学学生行为习惯的基本要求
1、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
2、礼貌待人,尊敬师长。进老师宿舍要喊“报告”,路遇师长要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
3、校园内不准吃零食,不准浪费食物,同学之间不准请客吃饭,不准互赠价格昂贵的礼物。
4、团结友爱,举止文明。不骂人,不打架;不说脏话,不诋毁他人,不抽烟酗酒,不聚众赌博,不进录像厅、歌舞厅;在公众场合不插裤兜、不搭肩并行,不骑车出入校门。
5、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及脏物,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在墙壁、黑板上乱写乱画,勤剪指甲,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佩带首饰。
6、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教室内及门前打球和做投掷游戏。
7、上课、集会不得喧哗吵闹,课间不准在教室或楼道追逐打闹,不准有意制造噪音,观看演出、比赛、借阅图书时,要讲究公德,维护好公共秩序。
8、课间、午休、课外活动,不得随意离校。有事出外,须持学校统一印制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门卫人员允许后方可出校。
9、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通校生、校外住宿生,早读、午休、晚读均要提前10分钟到校。
10、打水时自觉排队。师生同时打水,学生要礼让;学生打水要按先后顺序。
界石铺中学学生奖惩暂行规定
一、奖励
(一)、凡符合下条件,给予奖励:
1、关心政治、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利益,敢干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造成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重大贡献者;
5、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良,得了名次者;
6、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奖金。
4、授予 “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进步生”,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
6、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7、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二、处分
(一)、凡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本校《学生奖惩暂行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
①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管理制度及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通报批评教育。
②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统一记录在《班主任工作守则》和《班级民主管理日志》“批评惩罚”栏上,并书面呈报政教处或教导处备案,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全年级会议上作检查。
2、警告
①通报批评教育本学期累计超过5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②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③蓄意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财产者;
④携带手机、出入网吧、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和影视录像者; ⑤吸烟、猜拳、划拳、赌博,谈情说爱者; ⑥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说明: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由政教处或教导处审查确认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和《界石铺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记录》。
3、严重警告
警告本学期累计超过2次以上仍无收效者,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或教导处处确认后,张榜公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过、记大过
①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②打架斗殴至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 ③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④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说明:记过以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报校行政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书面通知家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两周(含两操、自习等)或连续旷课三天者;一学期累计不交作业6次以上者;学习基础差,主观上又不努力,一学期累计两次考试全科不及格者;无视校纪班规;严重打架斗殴、偷窃、勾结社会不法分子滋事生非、干扰教学秩序、屡教不改者;顶撞老师,情节严重者;肆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除按此损坏公物的现价赔偿外并给予适当罚款)者;不思学习、早恋并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者;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造成严重影响者;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被公安机关拘役或被法院判刑者。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本学期有悔改的表现或有明显的进步,可视情况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凡降低或撤消处分的均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凡受处分的一律填入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凡记过以上(含记过)未被撤消者不予毕业。 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