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课程总结报告写作要求
根据“关于在2012级控制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开设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课程的通知”(研究生教学[2013]1号)相关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应于2013年11月2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课程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在东北大学—鞍钢自动化公司控制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教学基地参加实习的学生已提交总结报告,本次不再提交)。现将有关要求规范如下:
1、报告由封面(见附件1)、目录、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环节工作计划书(见附件2)、正文、工程实践(实习)环节鉴定表(见附件3)、实践环节课程登记(成绩评定)表(见附件4)、参考文献(如有)、附录(如有必要)等组成。
2、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环节工作计划书因已提交学院备案,此次可以用原先的版本和内容,无需导师和学院负责人再次签署意见。
3、工程实践(实习)环节鉴定表分2类。
(1)到企业工程实践(实习)的学生使用“工程实践(实习)环节鉴定表-企业实习”,需由学生填写实习总结(限500字,不得超页面,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企业导师写出鉴定意见和给定成绩并签章,由实习企业负责人签署鉴定意见并签章,加盖公章;
(2)由导师自行安排工程实践(实习)的学生使用“工程实践(实习)环节鉴定表-导师自行安排”,需由学生填写实习总结(限500字,不得超页面,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导师写出鉴定意见并签章,无需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4、正文应按照《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格式规范》要求撰写。正文部分内容应至少包含工程实践(实习)内容、实习过程、主要成果、心得体会(总结)等内容,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或标准排版20页)。
5、报告装订时,封面、工程实践(含专业写作)环节工作计划书、正文、工程实践(实习)环节鉴定表、实践环节课程登记(成绩评定)表、附录(如果必要)均独立开始。
6、正文页码独立从1开始。其他内容可不编辑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