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峪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及请休假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集团副总(不含副总)以下工作人员;
2、各矿矿长(不含矿长)以下工作生产人员。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全集团统一实行上、下班指纹机考勤制度。
2、集团部室长(正副职)、各矿副矿级干部实行早、晚两签到(退),其余人员实行四签到(退)。
3、实行三班制的生产工人,按各矿企管科规定的时间签到(退)。
4、集团部室和各矿科室签到(退)时间规定: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7:008:00签到,12:00—13:00签退;下午13:30-14:00签到,18:00—19:00签退。
5、凡不按规定时间签到(退),视为无效指纹。
三、请假、出差制度及办理程序
(一)请假、出差管理制度
1、集团部室、各矿人员请假、出差,须填写集团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和出差条。
2、集团副总请假、出差,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集团办公室登记。
3、正职部室长请假、出差,3天(含3天)之内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4、矿长请假、出差,3天(含3天)之内由集团生产副总批准;3天以上由集团总经理批准。
5、各矿副矿级干部请假、出差,7天之内由矿长批准,7天以上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6、集团副职部室长请假、出差,3天之内由上一级领导批准,7天之内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批准。
7、各矿科、队长请假、出差,7天之内由分管矿长批准,7天以上由矿长批准。
8、集团部室科员请假、出差,7天之内由所在部室长批准,15天之内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15天以上由集团总经理批准。
9、各矿科、队人员请假、出差,7天之内由科、队长批准。15天之内的由分管矿长批准,超过15天由矿长批准。
10、员工请假一律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
(二)请假、出差办理程序
1、个人填写“请假条”或“出差条”,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签批手续。
2、矿长因公因私外出,必须电话请假并报集团总调度室登
记。
3、集团机关工作人员正常下矿检查工作,须统一到集团总调度室登记。
4、正副部长出差须到集团办公室登记;科员干事出差,所在部室出具证明。
5、办公室派车凭出差条。
6、集团部室工作人员请假,离岗之前须及时把请假条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7、各矿人员请假须及时把请假条送交企管科留存。
8、指纹考勤记录是证明员工出勤的主要依据。凡指纹少一次(一天之内)计半天工资,少两次不计工资;如特殊情况,次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四、休假管理制度
(一)集团、各矿从事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1、管理人员实行周单休制,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每周
六、日均可休假。凡周
六、日休假须在本单位办理休假手续。
2、每月的休假视个人实际情况可一次性使用,但须经部室或科室领导签批,并报人力资源部或企管科留存备查。
3、若个人提出休假,所在单位可根据工作生产的具体状况统筹安排;所在单位也可根据工作生产的具体状况安排员工休假。
4、员工休假原则上当月的假日当月休完,但对外地工作人
员或因工作需要不能当月休假人员,经矿长或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可调节休假,但累计休假天数一次不得超过十天。
5、员工休假若超过应休假天数,须办理请假手续,对既不按时到岗也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对从事其它岗位的员工执行轮休制
五、查岗管理制度
1、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周对各子公司查岗不少于一次、对各部室查岗不少于两次;各矿企管科也要相应实行内部查岗制度,每周不少于4次,并要保留原始记录。
2、凡发现上班串岗、闲逛,一律处以100元罚款。
3、无故脱岗、睡岗,一律处以500元罚款。
各部室、各矿要认真执行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若违反规定将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王家峪煤业(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