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控制三大环节(审批、反馈、考核),规范两项管理(休假、换班)。
【KPI】实现一个目标(制度执行率100%)。
2适用范围
全体生产部人员
3请假程序
3.1请假原则
3.1.1所有职工均须事前请假,非公休假请假人至少提前2天填写审批表按请假程序办理。
3.1.2情况特殊,请假人应在离岗1天内请示部门责任人同意,并由本人或他人在3天内办理正式手续,并由分析中心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3.2非公休假程序
3.2.1请病假程序: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并按要求填写请假审批表,由下列人员审批签字:值班长、调度长、分管副部长、部长,按公司相关制度报批。
3.2.2请事假、年休假、探亲假程序:当事人按要求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按公司相关制度报批。
3.2.3 探亲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2.4 请假人在按程序签完字后,送至分析中心工资文书处登记确认后,将请假条放置在文书主管处,月底由文书主管移交给部门文书总监。
4正常休息程序
4.1常白班人员休息,由休假人填写请假条,经副部长和部长签字审批;调度员休息需报值班长、调度长审批;值班长休息需报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审批。
4.2非国家规定节假日常白班人员休息三天及以上必须由分管副部长或部长审批。
4.3倒班人员按班次休息无需填写请假条。
5换班
5.1特殊情况需换班的,先由换班双方签字认可,报当班值班长、调度长审批。
5.2 倒班人员每月可换班4次,换班次数不允许跨月累计。
6考评
6.1部门有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休假人员的具体休假时间进行调整。
6.2无正当手续或不按正当程序休假一律无效,其中未提出申请或提出申请未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6.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换班的,按事假处理。
7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考核,从2010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请、休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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