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让养老机构迎春天
济南9家老年公寓获省市重奖
本报讯 1月7日上午,山东省暨济南市扶持城镇养老机构资金发放仪式隆重举行。经评审确定,济南幸福家园老年公寓、历下区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公寓、天桥区老年公寓、槐荫区富首元老年公寓、阿里山老年公寓等5家老年公寓各受到20万元的省级财政奖励扶持。同时,济南市对历下医院托老病房等4家养老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扶持。
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鲁军出席发放仪式并讲话,仪式由济南市老龄办主任于敏主持。省老龄办副主任刘爱民宣读了 《关于2009年度省级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的通报》,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大坤宣读了《关于2009年度市级政府资金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的通报》。历城区阿里山老年公寓和天桥区晚晴老年公寓负责人分别代表受到省、市奖励扶持的老年公寓发言。
据了解,按照《关于市级政府资金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09年起,济南市老龄办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奖励扶持,共计40万元。经严格推荐评审复核,历下医院托老病房、历下区慈爱老年公寓、天桥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天桥区晚晴老年公寓等4家养老服务机构各受到 10万元的市级政府资金奖励扶持。
济南市老龄办主任于敏介绍说,养老服务是一项社会事业,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十分重要。省、市财政奖励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视和关怀,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提高了政府投入效益,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各级养老服务机构在规模、数量、硬件设施、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社会化养老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
据悉,2009年是济南市实施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的第一年,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以及养老服务机构都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一致认为这一政策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广大老年人办了一件实事好事。(通讯员 石紫 单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