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质证照管理制度
1、企业资质证照统一由行政部保管。
2、管理范围:颁发给公司的各类证书、执照。
3、公司各部门在取得颁发给公司的各类证照后,送到行政部证照管理人
处统一保管,登记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移交到行政部。
4、行政部证照管理人应将各类证照原件分类、妥善保管,必要时采取覆
膜、装镜框等保护措施,放置时应注意磨擦,避免证照损坏。
5、做出公司证照目录在网上共享以备各部门查阅,及时登记输入新获得
证照及相关信息,并将资质复印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留存,以供项目投标或证明公司资质及身份时所用。
6、原则上原件不得脱离管理人的监管,确因业务需要需提供原件的,按
照借用手续办理审批后方可借出。
7、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不得复印,确因业务需要提
供法人资格的应复印副本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后加盖公司公章方为合法;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上市准备或给政府部门提供资质证明、投标时应由执照核发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副本的复印件上盖章方为合法。
8、纸质、木质、塑质、布质、合金等不同质地的证照分别放置以免划痕
或擦伤,经常擦拭清洁。
9、各资质、证照到期,应及时办理有关年检、续办手续。办公室负责营
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年检、变更手续;其他证书遵循哪个部门申办领证、哪个部门负责办理年检、变更、续办手续的原则,行政文秘负责督促办理,确保存档证书的有效性。
《资质证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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