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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1 19:56: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汇报材料4篇

全覆盖

深集成

融贯通 奋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2017年以来,河西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确保试点走在前、出经验”的具体要求,主动作为、自我加压,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新形势下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优化税收环境厚植干事氛围和深化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通过全方位覆盖、全要素集成和全流程规制,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在全省国税系统得到全面落实,相关改革任务提早落地。

一、全面覆盖、联动推进,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尊重税收发展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坚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把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作为 “六个一”发展思路中“打牢一系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国税系统统筹部署,不断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力量。一是省市县三级同步齐覆盖。在5个市局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于8月将三项制度推行范围扩大至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实现了三项制度在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12个市局和136个县局的同步落地。二是规制内容向行政管理拓展深化。注重三项制度与行政管理的联动改革,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和以国税机关名义签订的对外合同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进行规制,将法治要求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三是推行范围实现纵合横通。把三项制度延伸至各级国税机关的“神经末梢”,要求所有单位、所有岗位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制度执行力。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在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和保持联络对接,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大道至简、深化集成,推动改革规范有序

牢牢把握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坚持系统集成和大道至简的原则,充分释放在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过程中的联动效应和深化效应,使三项制度成为落实双向减负、激发两个活力的载体和平台。一是系统集成谋实效。统筹税务总局“六大规范”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在吸收借鉴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法治基理和法治要求,制定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个制度,在制度上形成“公示--审核--记录”的完整闭环,实现三项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二是大道至简减负担。一方面,把三项制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集中串联、打破揉碎,分事项将制度的具体要求嵌入到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管理等十类业务之中,形成了《河西省国家税务局三项制度操作指引(1.0)》,明确各项制度在具体业务中的介入节点、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明确基层十类业务中涉及的66项执法公示晒什么、29项法制审核审什么、58项执法记录记什么,解决好三项制度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和干得好的问题,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避免了重复劳动。另一方面,结合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指引》中有针对性地融入深化“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结合实名办税制度,明确对已采取实名制办税的纳税人不再单独记录身份信息资料;对部分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相关备案资料由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各单位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三、法治引领、融会贯通,彰显改革法治成效

将“纳税人得实惠、享便利”作为推行三项制度的终极目标,依托三项制度对相关业务进行全流程规制,持续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一是在执法公示方面,自主开发“掌上办公”等手机APP,并将首批8项执法信息纳入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公开,持续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二是在法制审核方面,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将法制审核的范围确定为“法定简易程序之外的所有执法决定”,除37个“即办事项”不设法制审核程序外,其他税收执法决定均由法制机构把好关口,确保“应放尽放、放了接上”,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突出“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功能作用,通过规范文字记录和推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的全景式回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务实重行、狠抓落实,切实增加改革助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河西省国税局成立了席七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局领导为成员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通过教育培训、调研讨论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三项制度精神和具体操作要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责任分工。不断加强全系统的工作统筹、业务引领和上下协同,各单位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路径和推进措施,明确内容方法和保障措施,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使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冀州省国税局“晒权、控权、制权”

三项制度试点出实效

冀州省国税局注重整合集成优化,创造性地落实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要求,把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作为全省法治国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组织指导毕节、贵安新区国税局围绕“注重整合完善建机制、集成创新搭平台、科学规范优流程、统筹衔接提质效、内外协同聚合力”五个注重精心谋划推进试点,多维度进行执法公示,多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多层级实施法制审核,并依托金三系统,优化升级形成“三项制度集成信息应用平台”,三位一体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一、多维度公示晒权,执法信息更透明

建立清单“晒”权。制定《税收行政执法公示目录清单》,明确“税务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检查”5类执法+“基础信息、信用等级和救济途径”的“5+3”公示范围,梳理细化23项公示事项,列明公示依据、公示层级、公示渠道等要素,公开静态执法信息和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动态活动,有效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渠道“晒”权。依托政府网站、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现有公示平台,结合“互联网+税务”行动,依托大数据,建设“冀州税务信用云”“冀州税收政策法规云”,推动与上级平台和本级政府平台的互联互通。试点以来,共发布执法信息11340余条。

二、多方式记录控权,执法行为更规范

规范文字记录。推行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裁量基准、考核标准“五统一”执法管理。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规范1.0版》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1.0版》,统一了复议和应诉的文书范本;建立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相关案卷标准,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处罚53项、重案审理52项,促进了税务执法和文书的规范统一。推广音像记录。在执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般纳税人登记后续管理等14项进户执法业务纳入执法过程音像记录范畴,明确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环节共54个音像记录点,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利用三项制度集成应用信息平台,实现文字、图片、影音等信息的自动区分和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有效实现录入、公示、审批、查询、监控、考核的管理服务,有效解决了受理要件不统

一、进户执法不规范、执法过程难监控、执法风险难防范、监督手段不完善以及考核结果不公平等问题。平台搭建以来,已对304起执法事项进行了全过程记录,影音执法数据量达800余G,有效避免税企执法争议2件。

三、多层级法制审核制权,执法决定更公正

列明“一张清单”,解决“审什么”的问题。梳理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向税务总局提出在日常执法责任部门中嵌入法制审核岗位建议。加强法制审核动态管理,覆盖4类共12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建立“一套机制”,解决“谁来审”的问题。明确法制机构作为审核主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贵安新区国税局结合扁平化机构设置特点,对除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将稽查局审理职能并入法制机构,由法制机构统一进行法制审核,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制定“一本手册”,解决“怎么审”的问题。制定重大税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及操作手册,围绕执法主体、基本情况、法律适用、裁量权使用等10个方面审核内容,针对4大类12项业务,制定了88大项、32子项法制审核业务判断标准。建立专业团队会审制,日常法制审核公职律师初审、复杂疑难执法事项专家会审,最后由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理的多层级审核工作机制。试点以来,共对50起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补充完善资料意见6起,纠正引用法律依据错误1起。

汇聚法治要素

坚持学践结合

赣南省滨海市国税局稳步推进三项制度试点

作为赣南省税务系统三项制度试点单位,滨海市国税局已形成“5321”的制度架构体系,包括税收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仪管理、执法全过程档案管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个管理办法,税收执法公示事项、税收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个目录清单,税收执法公示、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2个工作指南,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个操作规程,并在部分县(市、区)局先行先试、拾遗补缺的基础上在7个基层单位全面推行。

一、平台支撑,法治要素聚集 统筹集成,执法信息公示高效推进。以公示内容全覆盖、展示形式多元化、公众查询无障碍为目标,建立了便于税务机关规范执法和纳税人监督的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多方媒体平台,提高执法公示质效。搭建以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为补充,以税收执法公示平台为辅助的信息公示公开渠道。初步拟定了13类43项公示事项,涵盖内容涉及定额公示、出口退税、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税收执法信息。目前,玉门市国税局已在玉门市地方政府信息网站开通“玉门国税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为全省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资源整合,执法记录模式多元互补。搭建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整体框架,形成了以“电子记录”“纸质记录”“音像记录”为载体的全体系记录链。确立了以金三系统为主体、执法过程全记录音像管理中心为平台的全聚合模式。建成集稽查约谈、纳税评估、行政复议听证、重大案件审理现场记录于一体的多功能音视频信息采集室,实现关键执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建立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中心,电子数据实现电子存储、介质备份双轨运行,解决了当前视频资料存储难题。

定岗明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务实管用。在县级国税机关设立专门法制审核机构,设置法制审核专职岗位,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全面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组建“公职律师+业务骨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将公职律师调入市县两级法规部门工作并纳入审核委员会,充实重大执法事项审核力量。采取集中受理、分类初审、难易确认的闭环式工作模式。对“严重影响纳税人权益、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合理性集体审核。复杂案件由审核委员会成员分别出具个人审核意见书,法制审核机构归纳汇总后向提请部门出具部门审核意见书,加盖法制审核专用章,实现法制审核痕迹化管理,充分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高效、务实、管用。

二、学践结合,工作创新升级

多维互补、注重实用。制度建设不搞花拳绣腿。三项制度建设在汲取“执法理念、规划起点、资源整合、实践效果”等方面优秀经验后,统筹设计。执法公示制度突出加强执法主体与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投诉方式等7类事前公开事项;规范执法身份公示、出示执法文书、办税过程公示等3类事中公示事项;推动落实执法结果、信用信息2类事后公开事项;确立了涉及税务机关行使职能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18类税务机关主动公开事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电子、纸质、音像”记录方式通过信息系统与纸质档案融合,做到互查互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清单管理,明确审核内容,突出防偏纠错、简便易行。 先行先试、注重实效。试点单位紧盯工作进度,完善制度文本,在实际运行中积累经验、查漏补缺。执法信息公示中对执法人员、机构设置、职权内容、办理时限等信息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地试点以来,已经公示定额信息152条、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信息1527条、行政许可办理事项29件、行政处罚办理事项21项,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让权力运行更透明。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配足设备、配齐人员、补齐短板,实现了清单内事项执法记录仪的全覆盖。对日常发生的定额由高调低、10万元以上版面增值税专票实地核查等11类事项全部记录,累计拍摄资料26条,形成规范行为的“大晒场”。法制审核累计审核案件18件、退回处理2件,一般案件审程序、重大案件审证据,法制审核有的放矢,起到了执法风险“防火墙”的作用。

总结提炼、注重提升。在三项制度推进过程中,按照边推广、边提炼、边改进的原则,注重经验的总结。编发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信息专期13期,及时报道工作推进过程中动态、亮点、成效、进展及经验做法等。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将系统内试点和系统外试点有机结合,试点单位还及时向当地市委、政府汇报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同时联系地税部门,沟通探索协同开展国地税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信息记录及执法信息选择性共享等事项,持续深化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成效。

铎江市国税局开发应用高集成化信息系统

三项制度试点成效初显

外海省铎江市国税局按照“统一框架、统一建设、统一存储、统一管理”的思路,平行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信息系统、执法记录仪工作站三个系统的开发应用工作,以信息化支撑保证三项制度落地生效。

一、以自动化为目标,开发应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系统 充分创新行政执法公示手段,依托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等媒介,充分借助现有系统功能,开发高集成、高透明的税收执法公示管理系统。整合已有政务公开信息、实现事前一键公开执法信息;开发TRS数据接口,实现税收执法公示信息数据流的自动采集、自动导入、自动推送,实现事中实时公示执法信息,真正做到了公示数据信息化、过程痕迹化、管理分类化、数据共享化、监督常态化、查询具体化;定期抽取执法信息,实现事后定期公开执法信息。实现了阳光执法和社会监督的统一。截至2017年9月底,执法公示信息系统中可统计的公示信息达241条。

二、以程序化为原则,开发应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系统

结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充分依托“金税三期”系统环境,遵循现有操作逻辑,开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系统,为实现法制审核功能系统内嵌奠定基础。通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搭建了“六步走”审核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办结期限,梳理系统运行需求,实现系统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整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功能,将文档、扫描件、照片、视频、录音等证据材料上传系统,实现法制审核过程可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系统确保法制审核工作高质效完成,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执法违法或不当造成相关权益受到损害,使法制审核整个过程程序化、规范化、可留痕,为实现法制审核功能系统内嵌奠定基础。通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搭建了“六步走”审核流程。第一步部门移交,由承办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对拟作出的执法决定送法制机构进行审核;第二步法制审核,由法制部门对承办部门提交的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第三步提出意见,法制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并以法制部门的名义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第四步部门确认,承办部门根据法制部门的意见作出采纳意见、改进方案或终止方案的决定;第五步集体讨论,承办部门将法制部门审核意见按审批权限提交;第六步作出决定,承办部门根据审批意见,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依法作出。通过对重大税务执法决定事前法制审核保证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执法违法或不当造成相关权益受到损害。实现了合法行政与权益保护的统一。截至2017年9月底,共对8件重大税务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三、以痕迹化为导向,开发应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

铎江市国税局建立“一台、一库、一室、一中心”为核心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即建立税收执法公示管理平台、全过程税收执法记录储存库、纳税人接待(约谈)室、听证室、复议室、涉税举报中心及监控指挥中心。根据全过程系统硬件需求,已配置执法记录仪60个,其中4G功能执法记录仪10个;对接硬盘存储服务器公司,做好全过程执法记录数据储存准备;按约谈室、举报中心、办税大厅个数配置高清摄像头106个;按监控指挥中心要求,配置超大屏幕拼接屏、控制台,做好布网工作。在日常管理上,对音像记录贴标签,实行分类储存、分级查阅、快速下载等管理方式;对执法记录仪进行编号管理,同时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实施历史日志管理;对执法记录仪的音像资料,按定时上传、分时上传、断点续传等管理方式,实现了不可删、痕迹化管理的功能,有效提高了全局税收执法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实现了规范程序与保障执法的统一。截至2017年9月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已完成,“一台、一库、一室、一中心”已开始投入使用,目前已成功录制34份音像资料并做好了数据的储存。

广元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

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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