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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着“做懒人”,把权利还给孩子

发布时间:2020-03-04 01:15: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着“做懒人”,把权利还给孩子

俗话说:“笨妈妈,能干女儿。”通过对新《纲要》的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让我认识到要培养出自信、自强、自立的幼儿,教师要学着“做懒人”。所谓的“做懒人”其实是把自理、自律、思考交往的机会还给孩子。

一、“做懒人”源何而起?

1、旧的教育观、盲目的勤恳让我走入包办代替、控制太多的误区

自从事幼教工作以来,我就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对待这份工作,为了让家长满意,我对所教的幼儿照顾细致、呵护有加。从小班的穿衣服、提裤子到大班的梳头、收拾文具,我都挥动我勤劳的双手,事事做到。我喜欢孩子,我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所有知识都传授给孩子,恨不得把自己会的所有技能全部教给孩子。因此,在一日活动中,我不让自己闲着,也不让幼儿闲着。似乎随时都要教给幼儿一点东西,这样才对得起家长的学费,才不至于“误人子弟”。为了安全,一日生活的每一个活动我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并想尽一切办法强迫幼儿遵守,似乎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常规。这样的想法让我整天忙忙碌碌,事倍功半。

2、学习《纲要》,更新认识,走出误区,使我知道应该“做懒人”。

基于不正确的教育观,我对我以前的工作很满意,然而新《纲要》颁布以后,通过认真学习深入理解的《纲要》,我开始反思自己,我的勤勤恳恳、忙忙碌碌是否阻碍了孩子的发展?是否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是否利于幼儿的终身学习?家长虽然很满意我对孩子生活上的照顾,但孩子的自理能力却很低,且依赖思想严重。虽然给孩子灌输了许多“知识”,但都是教师单方面的,是否是孩子需要的,是否源于幼儿生活,幼儿是否感兴趣的却很少考虑。孩子们虽会念许多的儿歌、会复述许多的故事,但组织语言、表达语言及往往能力却不尽人意。幼儿虽学会了许多手工,但要他们创造新的作品却较难。幼儿的自信心缺乏,这样不会做,那样不敢做。易受别人的暗示,更谈不上个性化发展。因此我意识到在以前的教育中,我对幼儿包办太多、控制太多,盲目的勤勤恳恳其实是走入了一个误区,——阻碍了幼儿的发展剥夺了幼儿自由发展、探索、学习的权利。而新《纲要》让我更新认识,让我认识到为了培养出自信、自强、自立的幼儿我应该学着“做懒人”。

二、“做懒人”目的是为了什么?

1、为了把自理的权力还给孩子

《纲要》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要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可见新《纲要》要求我“做懒人”,把自理的权利还给孩子。例如在小班的穿衣活动中教师必须“做懒人”,不要依次帮幼儿,只需要教给幼儿一些方法并加以鼓励即可。可以教给幼儿一首儿歌:“双手抓领子,向后盖房子,老鼠钻洞子,双手扣扣子。”并配以动作示范,孩子们很快就会自己动手了。再如大班幼儿的文具经常弄乱,教师要学着“做懒人”,让幼儿自己去解决,首先要让幼儿体验到文具乱放带来的不便,然后让孩子讨论怎样收拾文具才方便,还可以让幼儿相互学习,互相指导。这样会收拾与不会收拾的幼儿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教师自然也做了了回“懒人”。

2、为了把思考的权利还孩子

幼儿是教育活动的主体,为了让孩子主动学习,教师应该把思考的权利还交给孩子。给孩子尽量多地提供思考机会。当幼儿在活动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向教师求援时,都不要急于帮助解决,学着当“懒人”,问问孩子们“该怎么办?”让孩子们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例如在“动物园”主题的活动中,美工区的幼儿很想用泥塑出各种动物,他们向老师发出了求援信号,此时老师该怎么办?是逐个动手做给他们看呢?还是采取别的方法?我认为此时,教师应做“懒人”,把幼儿思考、尝试的机会给孩子,教师可以提供一些动物玩具,用一些问题来引导幼儿的观察思考,并且,教师可以鼓励幼儿多用泥试一试,边尝试边思考。由于有了这样的思考、尝试机会,幼儿的参与积极性相当高,学习效果自然很好。

3、为了把交往的权利还给孩子。

《纲要》指出:“应为幼儿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以前在组织一日活动时,为防幼儿“乱”我对幼儿控制较多,几乎没给孩子自由活动的机会,就连餐前休息的时间也是在组织一些安静游戏或复习一些儿歌、歌曲。光老师累不说,其实又剥夺了幼儿自由交往、个性发展的机会。而现在我知道学着“做懒人”,把时间交给孩子,让他们自由活动。结果他们没有一个闲着。他们有的三五成群大谈奥特曼,有的相互欣赏评价头发上的新发卡,还有的在剪刀、石头、布游戏中拼得你死我活„„孩子们在这样的自由活动中,可以自由地参与谈自己喜欢的话题,他们变得“想说”、“爱说”,而且在不断的与朋友交流、交往中他们变得“会说”了。创游活动是专为提高幼儿交往能力、合作能力而提供的。在以前,盲目追求游戏水平,每次创游时,我总爱有目的地将幼儿分到各游戏区,并不辞辛劳地到各区去并分角色教他们该怎么说,该怎么做。这样一来,幼儿的创游活动没有创新,幼儿也没有自主选择、计划活动的权利。此时教师应该学着“做懒人”,把自主权利还给

孩子,让他们自由选择喜欢的游戏,支持他们对的计划与安排,支持他们尝试自己去分工、合作。

4、为了把自律的权利还给孩子。

教师是班级活动的组织者,管理孩子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以前为了加强常规,我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活动前提要求,活动中提醒活动后总结。但收效甚微,于是我加大了强制力度,但往往适得其反,幼儿出现了抵触情绪。通过深入学习《纲要》,我明白了这是尊重幼儿的表现,因此现在我学着“做懒人”,把自律的权利还给幼儿。例如在玩户外大型玩具时,老是有孩子不愿自觉遵守规则,要求与提醒也无济于事,怎么办?把这个老大难问题交给孩子吧。首先,通过谈话让他们体验到没有规则的危害,并让他人自己讨论指定出规则及维持规则的办法。结果孩子们主动相互监督,努力维护着自己制定出的规则,收到前所未有的好效果。

三、学着“做懒人”教师该注意什么?

1、学着做“懒人”教师多作反思

在一日生活中,我们作“懒人”的时机是很多的,教师要多作反思,工作时多问自己“我这样做是不是剥夺了幼儿的权利?”、“这个问题是否可以让幼儿自己解决?”、“这件事可否让幼儿来做?”如果这样思考了,我们就能更好的把孩子的权利还给孩子。

2、学着“做懒人”决不是放任自流、袖手旁观

教师学着做“懒人”,把权利交给幼儿之后,就可以在一旁袖手旁观,对幼儿放任自流吗?不行,绝对不行,教师应该成为幼儿活动的合作者、支持者、引导者,而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教师首先应成为幼儿活动的观察者。观察孩子参与活动的情况,观察孩子的在活动中的需要,观察孩子个体差异。例如当幼儿在穿衣服时,教师的眼、手、脑都不能闲着,要看看哪些幼儿穿衣服还比较困难。教师可以给予鼓励,教给一些技巧,适当的时候还可以帮助一下他们。再如,当幼儿在自由活动时,教师应该观察他们行动,倾听他人交谈,当幼儿有新的发现或想法,都应该支持他们想法,肯定他们的发现,引导他们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我从原来的盲目勤恳,对幼儿包办代替、控制较多成为“幼儿活动的合作者、支持者、引导者”,这多亏对新《纲要》的深入学习、深刻体会。这让我领会到要培养出自信、自强、自立全面发展的幼儿,教师就必须把自理自律、思考交往的权利还给孩子,就必须学着“做懒人”。

把游戏还给孩子

把创造力还给孩子

把游戏还给孩子

把课堂还给孩子

把悟性还给孩子

把创造力还给孩子

把悟性还给孩子

把游戏还给孩子

把读书的权利还给学生

把快乐舞蹈还给孩子

学着“做懒人”,把权利还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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