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违法建设总结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控制城区违法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从早、从细、从快、从严”的原则,坚决予以打击,全力配合城市建设改造提升。
一、抓常规,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巡查、管理、监控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错时执法,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对城区违法建设加强巡查、监控,形成全天侯不间断巡查监控机制;完善举报制度,畅通96111举报电话,及时做好市长、县长公开电话的受理、查处、反馈工作;落实分管领导、中队负责人、队员三级负责制。
二、抓重点,维护城市建设。
针对重点路段、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区域出现偷建、抢建、加盖二层、在可耕地内违法建房等现象,最近,建议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印发了18200份。城关、东城两个街办召开了干部会议,在大村内张贴2-3份,户均发放一份。拆迁范围内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从源头上切断了拆迁片区居民搞违法建设的利益链条。
三、抓力度,加大违建拆除。
我局始终贯彻“凡违必拆,拆违务尽”的原则,对顶风而上,拒不停工、情节严重的违建,坚决予以拆除,绝不姑息迁就。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982处1824间32500平方米,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四、抓协调,加强部门联动。
各拆迁指挥部遇到问题,随叫随到,配合搞好沿街门店拆除及违法建设查处,有力促进了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东城、城关两个街办,公安、国土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2010年,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324处14300平方米,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226处9200平方米。有力保障了旧城旧村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提升的顺利进行。
下步意见和建议:
违法建设是我县乃至全国城市建设中普通存在的“顽疾”,凭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力量势单力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议县政府下发《临朐县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实施办法》,实行属地管理,整合各单位和部门的执法力量,开成大拆违的局面;各拆迁指挥部要坚持原则,对各类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真正从源头上切断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