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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服务指南(3)

发布时间:2020-03-03 04:35: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沈阳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服务指南(2017-03)

一、公开事项

燃气配套工程建设服务

二、办理流程及标准

项目受理审批—气源线位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施工单位—组织工程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开栓通气

三、办理要件

详见后附材料。

四、收费标准

受理服务即办即转、免费办理。

燃气工程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08版)统一标准编制预算、执行结算、收取费用。

燃气表检定费依据《辽宁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关于重新核定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5]44号)收取。

依据沈阳燃气集团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对于民用燃气工程和维护取费,只收取安装工程费和红线内管网抽换改造费,不再收取市街管网建设费。

五、办理时限

1.项目受理审批:现场办理、即办即转。

2.气源线位规划:常规用户3个工作日,非常规用户4个工作日。

3.设计工程图纸:一次设计:工程规模200户以下,10个工作日;工程规模200-500户,15个工作日;工程规模500-1000户,23个自然日;工程规模1000-2000户,28个自然日;工程规模2000-3000户,35个自然日;工程规模3000户以上,以双方约定期限为准。设计变更:普通变更2天;线位变更2天;土建设计改变变更5天;重新设计的按原设计时限一半计。

4.编制工程预算:3个工作日。

5.施工单位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20个自然日,公示3个自然日。项目紧急时,采用比选,10个自然日完成。如出现投标人异议或废标的,时限顺延。

6.组织工程实施: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

7.工程竣工验收:即时受理,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规范

8.并网开栓通气:并网需求即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安排并网;满足开栓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开栓。

六、办理地点及责任人

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9楼燃气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30

责任人: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杰

受理窗口:83962551 预算窗口:83962473

协议窗口:83962440 收款窗口:83962481

沈阳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明确燃气工程各环节工作规范,理顺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切实提升开发企业服务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受理审批

(一)燃气新设工程受理要件

民用燃气工程立项审批要件包括:

1.新建燃气工程安装立项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沈阳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预测)

4.审核通知书及分层分户表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民用燃气工程立项审批要件包括:

用气条件单、用气场所蓝图(含地形、管网、设备、防火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办理人身份证明。

(二)受理审批时限

受理审批现场办理、即办即转。

(三)增值服务项目

1.一站式服务。

受理窗口将燃气工程立项要件及下个环节的设计要件前置,一并提供给客户。另外,客户可在沈阳燃气网站自行下载燃气立项所需要件及申请表,减少客户往返次数,实现一次性受理。

2.管家式服务。

开发单位立项时,对有一定规模的项目或有需求的客户,由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委派专人提供一对一的管家式全程服务,并提供管家及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对有需求的客户可提供代办和上门送件服务。

二、线位规划

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将燃气项目的管网规划通知单转技术管理部,进行气源线位规划。

(一)受理要件

1.项目位置规划图

2.综合管网规划图

3.管网规划通知单

其中,项目位置规划图应清晰标明项目地块坐标,管网规划通知单应明确用气性质、用气量、分期情况及用户特殊需求等。

(二)规划时限

1.常规用户(项目总规划6000户以下的民用户、小时用气量2000立方米以下的工商业用户、拆改用户、预埋用户)3个工作日;

2.非常规用户(项目总规划6000户以上的民用用户、2000立方米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用户)4个工作日。

(三)常见问题及特殊提示

1.关于调压设施的设置及形式

调压设施依据用户用气参数及周边燃气管网情况进行设置,参考综合管网图。如综合管网图与规划不符,开发单位需进行调整。调压设施设置形式首选调压站,如调压站建设有困难的,开发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调压柜(箱)或移至下期建设。

2.关于管网预留接头

低压管网预留接头管线原则上需按要求实施,如实施有困难,影响用户按时开栓的,开发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申请调整。

三、工程设计

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依据用户用气参数等信息,估算设计费,按照设计估算价格的70%向用户收取设计预付款,用户交纳设计预付款后,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将用户需求及气源线位规划转至设计院(院长:樊金光,电话:23862254),进行工程设计图纸编制。

(一)受理要件

1.气源线位规划

2.综合管网图

3.1:500地形图

4.建筑平面图

5.各专业电建、供暖、给排水一层平面图

6.用户用气参数等

(二)设计时限

1.一次设计:工程规模200户以下,10个工作日;工程规模200-500户,15个工作日;工程规模500-1000户,23个自然日;工程规模1000-2000户,28个自然日;工程规模2000-3000户,35个自然日;工程规模3000户以上,以双方约定期限为准。

2.设计变更:普通变更2天;线位变更2天;土建设计改变导致图纸局部变更5天;设计方案调整导致重新做图的,按原设计时限一半计。

(三)常见问题及特殊提示

1.开发单位需一次性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设计所需要件,并安排专人配合勘察现场、沟通并确认设计方案。

2.需办理燃气线位及燃气调压站审批手续的工程,应在确定设计方案确定后及时办理,保证流程衔接顺畅,提高效率。

四、预算编制

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依据设计图纸,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预算书编制(含设计费),通知客户确认并领取预算书及图纸,签订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燃气工程服务协议、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协议等。

待用户按预算额及合同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向工程管理部下达准予开工通知单

五、施工单位确定

燃气工程按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入围招标。

(一)发包方式

对施工单位以公开形式进行施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确定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为入围施工单位。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对于合同估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民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入围施工单位均有资格报名投标。

对于合同估算额100万元以下的单项民用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或比选,随机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围施工单位投标。

(二)招标时限

1.对于合同估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民用工程,具备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后,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工程招标,公示3个自然日后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2.对于合同估算额100万元以下的单项民用工程,具备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后,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工程邀请招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对项目紧急采用比选形式,10个自然日内确定中选单位。

如出现投标人异议或招标(比选)不成立时,工作时限顺延。

六、工程实施

用户交费后,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将燃气工程准予开工通知单转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钱学舸,电话:23516598),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实施。

1.施工单位进场前,需办理开工报告及签订安全施工合同;

2.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开发单位、设计单位、质检/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作业;

3.施工单位出具施工组织方案和材料计划,经工程管理部确认后正式开始施工;

4.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文明施工情况等进行把控和跟踪检查。

5.施工完毕后,由测绘中心进场进行测量,一般工程24小时内完成栓点测绘,按约定时限出具竣工图。

七、质检验收

(一)质检/监理形式

质监/监理人员按以下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1.巡视: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旁站:对于过路施工、定向钻回拖、并网施工、不合格焊口返修等项目,施工单位通知监理人员1个工作日内到场检验。

3.平行检验:对于材料检查、室内外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等项目,由施工单位进行报验,监理人员1个工作日内到场进行检验。

4.见证取样:对于基坑密实度检测报告、调压站土建基础检测等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二)验收条件

1.竣工要件:

(1)开工报告

(2)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3)设计变更单(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4)室内外管道检验记录

(5)竣工图

(6)竣工报告(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2.验收依据:设计文件;《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适用民用、工商业用户内线工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适用民用、工商业用户庭院线工程,市街管线工程);《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适用民用、工商业用户庭院线工程,市街管线工程);《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适用于室内外民用及工商业用户管道焊接工程);《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适用于室内外民用及工商业用户管道焊接工程)

(三)常见无法通过验收或影响移交的问题

1.燃气管道施工及回填后,其它相邻管道及设施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占压燃气管道线位、与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甚至破坏燃气管线。

2.未按合同或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的项目。如基坑处理、报警系统中风机联动、调压站内通风、采暖、供电系统、砌筑管道井等。

3.建设单位在燃气工程设计后,改变建筑结构、格局及位置,造成燃气管道施工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

八、并网开栓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钱学舸,电话:23516598)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并网,并出具燃气工程移交管理通知单传递至燃气网络监管中心。

(一)并网申请要件

1.中压及以上管线:并网申请表、竣工图、并网施工方案;

2.低压管线:并网申请表、竣工图、并网节点图、燃气工程准予开工通知单、工程开工报告、停气预测报告、施工方案

3.如需钢管动火焊接的,还须提供动火证,并由生产调度中心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王德威,电话:23525014)确认施工方案。

(二)并网作业时间安排

1.无影响供气的:根据天气情况及并网量及时安排。

2.影响供气的:低压并网时间为当日21:00-次日5:00,中压及以上并网时间为当日22:00-次日4:00。

(三)开栓前提条件

在开发单位无欠款、外管网气源具备通气条件、调压器调试完成、内外线竣工验收完成的条件下,施工单位提供燃气工程临时开栓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网申请表,由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向经营管理部传递准予开栓通知单。

(四)开栓工作流程

1.对于直接下达开栓件的项目,经营管理部接燃气工程受理服务中心准予开栓通知单后,通知开发单位提供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姓名、蓝牌地址、联系方式等)。开发单位将用户信息(电子版及纸版)报经营管理部办理安装手续,经营管理部下达开栓件、建立市内五区用户档案(沈西、新北、沈南公司自行建立用户档案)。开发单位持开栓手续到营业公司预约开栓,自愿缴纳预付燃气费。

2.对于分别下达安装件和开栓件的项目,经营管理部需在经营系统中将开栓件转至安装单位,安装单位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开发单位沟通开栓事宜,依据下件时间顺序安排开栓。

燃气工程验收报告

燃气工程验收报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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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服务指南(3)
《沈阳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服务指南(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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