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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精神文明安排意见印发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15:45: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陇办发„2011‟102号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1年12月31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促进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1、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陇南农村人口占绝

大多数,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5.12”灾后重建以来,陇南从灾区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重建,坚持实施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惠民工程,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红七月〃灾区人民感党恩”等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活动,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注入新的活力,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加强,陇南的城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农村居民住房、基础设施等“硬件”改善了,但群众科技文化、文明风尚等“软件”亟待提高,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问题是,创建基础相对薄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城乡共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一些地方出现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问题,个别农村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落后的生活习惯短时期内仍然难以改变。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市必须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臵。

2、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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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是巩固灾后重建成果、提高灾后恢复重建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研究解决全市灾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弘扬灾后重建精神,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2、工作目标。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科学发展示范点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连片创建,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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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逐步形成城乡产业结构优化、村镇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公共服务全面覆盖、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新格局,基本实现“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的新目标。

3、基本原则。坚持“市上抓总、以县为主、乡镇负责、抓村示范、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属地管理”的总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建设。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素质。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坚持理论武装,注重宣传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臵,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整体合力。四是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量力而行,逐步推进;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五是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联动。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党政联手、城乡联动、企地共建、工农同步的长效机制。

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

1、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弘扬灾后重建精神为载体,以培育和塑造“爱国、守法、诚信、敬业”的陇人品格为重点,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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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新农村建设的各方面,体现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各渠道。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感恩和爱国主义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六五”普法等法律法规宣讲教育活动,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引导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增进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攻坚克难、自力更生、科学求实、感恩奋进”的灾后重建精神,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逐步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科技和实用技术教育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各县(区)每年要坚持开展一批县级道德模范创评活动、全市每两年开展一批市级道德模范创评活动,力争每届推出1个以上的省级或全国道德模范。

2、深入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构建农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主题教育和德育工作示范学校、共享工程进校园、非物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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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进校园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和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志愿服务团体作用,办好各级家长示范学校,组织开展家庭育子教育、亲情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重视农村弱势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解决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学习生活问题;开展留守儿童之家专兼职心理教师的培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将农村大龄女童培训计划纳入全市劳务培训总体安排,使农村大龄女童培训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积极推动乡村少年宫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乡村少年宫”。

3、深入开展文明长廊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和《陇南市文明长廊创建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有效资源、巩固活动成果、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县区平衡、强化相关标准、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实际效果,突出国道212线、316线和省道205线、306线,推广文县、康县、两当国省道示范段创建经验,按照宣传标牌“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作)、“三规范”(规范路段、规范内容、规范管理)和农村环境卫生“三个一”(一个垃圾屋、一辆手推车、一位保洁员)建设的要求,抓好文明长廊示范段建设,逐步实现“两个明显提高、一个较大改善”(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群众素质的明显提高;实现城乡文化生活质量和社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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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公共秩序、生活习俗、生态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文明程度的明显提高;实现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长足发展,文化基础设施有较大的改善)的目标,逐步把文明长廊打造成为陇南的新品牌,成为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

4、深入开展文明县(区)创建活动。制定出台《陇南市文明县(区)测评细则》,组织开展文明县(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加强对文明县(区)的动态考评管理。突出创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和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建设,促进文明县(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乡镇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步伐,推进农村向城镇转变、村组向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进程。开展平安县城创建活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文明单位“一对一”、“一对二”结对帮扶共建机制,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指导工作,深化文明单位、文明站所、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企地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全民共建活动,把 9县(区)全部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县,每届力争创建1个省级县(区)和1个全国文明县(区)。

5、深入开展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按照“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的创建要求,把小城镇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推广借鉴两当县创造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古村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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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开发,突出规划编制、民房建设、设施配套、产业发展、民主管理、文明新风六个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增加投入、示范带动、深化改革、宣传引导、考核检查六项保证,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开展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推广康县阳坝和宕昌哈达铺小城镇建设经验,按照统一规划、政策引导、尊重群众、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强规划、完善设施、整治环境、改善面貌,逐步把80%以上的乡镇建成县(区)级文明乡镇、6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为市级文明乡镇,力争把国省道沿线的重点乡镇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文明乡镇。

6、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新农村创建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根据《陇南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以“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基础设施全面配套、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民主管理有效加强、文明风尚基本形成”为建设标准,深入开展“五村”(五好、五通、五化、五有、五改)创建活动和“五争一创”(争当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好妯娌、好邻居,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道德实践活动,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学习康县徐罗村高半山地区新农村建设经验,总结推广康县“达标村、示范村、精品村”三级联创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和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推行“三个一”工程建设。要以公民道德、国学经典、感恩教育、和谐文化、廉政文化、惠民政策、综治普法、农业科技等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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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图文并茂、主题鲜明的农村文化墙,使其成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的阵地和窗口,成为群众的政策明白墙、科技指导墙、文化学习墙、美德教育墙,成为引导和培育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有效载体。要把创建生态文明村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结合起来,与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普及环保理念,保护自然资源,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各县(区)既要着力打造城郊、川坝河谷区、旅游景区精品亮点工程,又要注重高半山区、土石山区、高寒阴湿区、边缘贫困区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每年新创建不少于行政村总数5%的生态文明新农村,两当、康县、西和等县要努力建成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示范县。

7、深入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倡导诚信经营,制定实施文明服务公约,进一步完善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消费安全体系建设,制止乱收费、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等现象发生,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加强环境整治,重点治理乱摆摊点、乱扔垃圾、乱贴乱画和以路为市等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有序的集市环境。同时,利用科普大集、文化大集等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先进实用技术,传播先进思想,引领文明新风,努力打造一批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环境整洁、交易有序的文明集市,使农村集市成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重要窗口,逐步把全市主干公路沿线的30个重点市场创建成为文明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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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紧紧抓住农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切点,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抓好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创建新的载体,不断改进和充实“十星”的具体内容,制定完善十星级文明户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创评程序,激发群众积极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把“十星级文明户”与开展“五好家庭”、“小手拉大手,共建和谐家庭”等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各县(区)力争把国省道主干公路沿线重点村、灾后整村重建村的农户均创建成为“十星级文明户”。

9、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医院文化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徽县德育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制定出台农村校园文化和医院文化的建设目标、创建标准等具体办法措施,学习推广已总结出的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培育良好的医德医风,建立健全院训、院规,结合实际创编院歌、院报、院刊,建设绿色环保、文明医院。着力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完善校训、校规、校纪,因地制宜创编校歌、校报、校刊,建设生态文明、低碳环保、花园式学校。着眼于提高农村“双科”和“六科”合格率,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研讨”、“教师基本功训练竞赛”、“内强素质、外素形象”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努力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各县(区)第一中学、第一人民医院要力争创建成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10、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按照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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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要求,利用春节、中秋等民俗传统节日和建党、国庆节等重大纪念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深入开展“三下乡”、节日民俗活动和文化纪念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庙会灯会、体育运动会等文化活动。着力发展农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深入挖掘和研究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寺洼文化等历史文化;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乞巧、池歌昼、高山戏以及舞狮、唢呐、高跷等民俗文化;大力传承和弘扬两当县兵变、宕昌哈达铺红军长征等红色文化。培养一批文化中心户,组建一些电影放映队;发展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鼓励农民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引导群众在文化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一批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作品,满足农村群众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并逐步推进全市农村文化活动的全覆盖。

11、深入开展农村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以城带乡的原则,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基层发展。各乡镇要逐步建立农村志愿服务站和各类志愿者队伍,做到“有服务场地、有服务项目、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活动档案、有统一标识”的“六个有”标准。以农村志愿服务站为依托,组织开展健康直通车、信息直通车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困扶贫、科普、环保、法制、文化、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单亲特困母亲等特殊群体结对帮扶,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农村的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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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断加强农村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县(区)有中心,乡有站,村有文化大院(或乡村文化小广场)”的全市文化阵地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发展工程。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妇女之家、农家书屋、乡村少年宫、志愿者服务站、空巢老人爱心服务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惠民工程和文化大院、乡村文化小广场等文体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乡村群众体育场地建设,不断拓宽群众健身空间,继续实施灾后整村重建村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高等级乡村体育工程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在规划建设小城镇时,必须配套建设集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民科技学校、阅报栏、文体活动场所、村级网络信息室、卫生室等为一体的开放式、综合性服务中心,建立农民需要、富有特色、一室多用的文化活动室,实现资源整合、共享共建,把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成为农民群众政治活动的中心,学习知识的课堂,健身娱乐的场所,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努力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全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精神文明作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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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更好地带领群众建设农村精神文明。

2、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投入,财政部门安排预算时,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资金用于边远、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整合各种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统筹组装配套,重点连片投放,提高整体效益。要研究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3、坚持以城带乡,推动城乡共建。要继续深化领导结对子定点帮扶、“千名干部进千村”结对帮扶、行政事业单位对整村推进村的帮扶等城乡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要调动非公企业的积极性,发挥非公经济的优势,深入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帮助农村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开展各种共建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主要媒体,总结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建设氛围。

4、落实有关政策,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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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乡镇宣传干事、行政村通讯员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基本职责,大学生村官要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培训要纳入当地宣传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规划。要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志愿者、返乡创业农民和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农民文化带头人和文艺骨干,为农村精神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共建合力。各级文明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等部门要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文化、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保、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办、农牧、扶贫、林业、工商、商务、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整合项目资金,积极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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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市文明委要切实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要纳入每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考核内容。

附:《关于开展“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

主题词:宣传工作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意见

印 发: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陇南各单位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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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开展“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创建活动

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四新”),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按照“市上抓总、以县为主、乡镇负责、抓村示范、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总体发展思路,扎实开展“四新”创建活动,巩固灾后重建成果,展示陇南良好形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创建目标

(一)创建新农村

1、加强农村统筹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着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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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要相互配套、彼此衔接,科学合理、体现特色,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符合市情、县(区)情、乡(镇)情、村(社)情,具有连续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县(区)有中心、乡(镇)有站、村有文化大院(乡村文化小广场)”的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实现行政村每村通一条硬化公路,国省道沿线村社巷道路面硬化、每村建有一亭、文化大院全覆盖;实现村社通广播电视、固定电话到村、移动通信到村、户户通电,建有卫生室或巡回医疗点,并配臵相应的乡村医生。

3、创建生态文明新村。开展“五村”创建活动,即:重点行政村达到“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实现“五通”(通车、通水、通邮、通电视、通电话);实现“五改”(改炕、改灶、改水、改厕、改圈);实现“五有”(广播电视室、文化图书室、体育活动室、科技室、卫生室);实现“五化”(道路硬化、村容净化、庭院美化、四旁绿化、居室亮化),把国省道沿线、城郊、川坝河谷区、旅游景区的行政村打造成亮点村,达到全覆盖;推广借鉴康县徐罗村经验,按照“达标村、示范村、精品村”三级联创的模式,逐步推进高半山区、土石山区、高寒阴湿区、边缘贫困区的生态文明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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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各县(区)每年新创建不少于行政村总数5%的生态文明新村,两当、康县、西和等县要力争建成生态文明新村建设示范县。

4、打造历史文化名镇(村)。积极开展古村落、古建筑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挖掘文化内涵,传承文化遗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加强农村自然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积极建筑地域文化特色明显、经济实用、生态环保的新民居。积极开发农村自然风光、民族民俗风情、人文遗迹、农业生产、特色村寨、特色小吃等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市级以上文明村镇要带头示范、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文明村镇至少要建成1处有规模、有影响的示范点,着力营造文化氛围,形成示范效应,重点突破,全面推动。

5、建设最佳宜居环境。推进农村环卫“三个一”工程建设,即:每个村建造一个垃圾屋、购臵一辆垃圾手推车、聘用一位清扫保洁员,建立固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把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与发展农村经济、促农增收相结合,培育壮大“一村一品”主导产业,发展符合各村实际的特色农业,建设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庭院经济。利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进行绿化,推行农户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治安,引导农户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家园创建活动,实现“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新风貌,建设更加宜居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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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居环境。

(二)培育新农民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弘扬陇南灾后重建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入宣传,进一步普及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感恩教育和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打牢广大农村群众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引导农民更好地认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在广大农民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推动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二十字”方针进村入户。全面加强农村未成人思想道德教育,推动建立农村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灾后重建好的宣传教育和“爱陇南、建家乡”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和引导农民自觉投身新农村建设。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在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要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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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各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乐于接受,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形成观念,付诸行动。

4、加强农民培训教育。坚持把培养“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作为重要任务,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科技和实用技术教育培训。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普及科学知识与弘扬科学精神相结合,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坚持把农村致富带头人、进城务工农民、青壮年农民作为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掌握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三)倡导新风尚

1、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将《村规民约》发放到每家每户,使村民人人皆知,个个遵照,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各村要在本村的村庄路口或农村公共场所设立固定的村规民约宣传牌,逐步培育群众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和自尊自爱、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和行为标杆,营造“文明、和谐、诚信、向上”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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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推荐身边好人活动。积极开展“五争一创”(争当好婆婆、好媳妇、好夫妻、好妯娌、好邻居,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养成教育,践行道德规范、提高综合素质。挖掘报道农村普通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农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进农村巡讲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生活方式,改进交往方式,形成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

3、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以城带乡的原则,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基层拓展。发展农村注册志愿者,每村建立一支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并坚持正常开展活动。从农村群众愿望出发,把志愿服务与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结合起来,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大型社会活动、应急救援等领域,增强助老扶弱、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传统服务项目的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各类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单亲特困母亲等特殊群体结对帮扶,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农村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抓好农村“空巢老人爱心服务站”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建设,逐步实现国省道沿线行政村全覆盖。

(四)塑造新形象

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把创建生态文明新农村与开展“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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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打造平安村镇,不断实现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逐步形成人人关心发展环境、个个争当陇南主人、齐心塑造陇南良好形象的新风正气。

2、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基层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发挥在创建中的先锋引领作用,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党员干部的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基层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团结进取、共谋发展的良好形象,形成人人关心陇南前途、共同维护陇南形象、共同推动陇南科学发展、共同创造陇南美好明天的崇高品格。

3、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按照各级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以国省道主干公路沿线的加油站、收费站、公路养管站、公安派出所、法庭、工商所、变电所、农村信用社、烟草公司、通讯营业厅、行政村等靠站等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人性化、标准化服务,创建文明站所;以“公路建设达标、路政管理严格、运输秩序良好、沿线环境优化”为标准,清理规范公路沿线的广告宣传标语、标牌,开展“文明公路线”、“文明旅游线”等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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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公民道德、国学经典、感恩教育、和谐文化、廉政文化、惠民政策、综治普法、农业科技等为主要内容,建设图文并茂、主题鲜明、规范美观的文化墙,使其成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的一个阵地和窗口,成为群众的政策明白墙、科技指导墙、文化学习墙、美德教育墙,进一步巩固灾后重建成果,展示陇南良好形象。

三、创建标准

1、村容村貌好。⑴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村民生活习惯好,无乱搭乱建、乱占乱设等违章建筑。⑵村内巷道及两侧整洁,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能及时处理。⑶修建干道、巷道排污暗沟,各家各户的生活污水自行流入排污暗沟,无臭水、污水。⑷村庄绿化美化,主要村道、房前屋后绿化,合理规划道路和公共场所,达到“五化”(道路硬化、村容净化、庭院美化、四旁绿化、居室亮化)。⑸规模化养殖场选址合理,禽畜圈养,人畜分离,禽畜粪便无乱排,并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或综合利用措施。

2、文化设施全。⑴建成集村级科普学校、农家书屋、卫生室、广播电视信息室、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阅报栏、文化墙等为一体的农村文化大院或农村文化小广场,配有管理人员,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⑵实现“五通”:通车、通水、通邮、通电视、通电话。通村公路硬化,村内主要路段配有照明设施;电视、电话通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0%以上。⑶ 推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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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一”工程建设:每村建造一个垃圾屋、购臵一辆垃圾手推车、聘用一位清扫保洁员,建立固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农民素质高。⑴村“两委”班子健全,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班子”目标得以实现,深得群众拥护和信赖。⑵党员发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个带头”作用。⑶农民群众在重大问题上是非清楚、认识明确,爱党爱国爱家乡,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⑷“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不断涌现。⑸每村有3――5个实用技术人才骨干、每10个农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⑹村民感恩思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各类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开展。

4、农村风气正。⑴《村规民约》内容符合要求,切实管用,入户率达到100%。⑵“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道德模范”、“ 十星级文明户”等创评活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正常开展,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家庭暴力。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⑷邻里关系和睦,邻居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助,民事纠纷及时排解。⑸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宣传深入,村民法治意识强,自觉依法维权、履行义务、参与社会事务,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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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公平竞争。⑹村民勤俭节约,崇尚科学,自觉贯彻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适龄儿童无失学、辍学现象,无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新风正气蔚然成风。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区)、乡(镇)要成立“四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志为副组长,文明委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

2、建立责任目标管理体系。要把创建“四新”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创建工作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完成情况列入各部门、各县(区)年终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内容。

3、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要逐步完善工作方法,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和检查通报机制,制定相应考评细则,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年中组织督促检查,年底进行考评考核。各县(区)文明办要组织“四新”创评竞赛活动,并把创建工程完成情况,作为新一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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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

4、建立城乡结对共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四新”创建的积极性。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以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为载体,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四新”创建中的帮扶带动作用,加大各级文明单位对结对村的帮扶力度,不断完善城乡结对共建机制。

5、营造“四新”创建舆论氛围。积极培树典型,及时挖掘总结、深入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切实利用网络、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深度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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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印发稿]

精神文明工作安排意见

精神文明工作安排意见

总结计划印发稿

教育工作报告(印发稿)

工作会议董事长讲话(印发稿)

县委工作会议讲话(印发稿)

寒假社会实践通知(印发稿)

高考报名简报(印发稿)

精神文明安排

农村精神文明安排意见印发稿
《农村精神文明安排意见印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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