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法学专业(开放本科)
《法律文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期末考试说明
一、期末考试要求
1、认清课程性质,明确课程教学目的。
2、全面复习,重点掌握。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文书写作练习。
二、组卷原则
根据本课程综合性及理论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和教学要求,特对本课程的考试复习内容作“了解”、“一般掌握”、“重点掌握”不同层次的划分。“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一般掌握”的部分作为基本考核内容;“了解”的部分作为考试复习的辅助内容。
三、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文书写作题。
四、考核形式
本课程期末考试实行闭卷考试。
五、答题时限
本课程考试答题时限为150分钟。
六、其它说明
本课程此次期末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字材料《法律文书教程》(宁致远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二是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
第二部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总论
1、考核目的
理解基本概念,掌握法律文书的作用、特点及写作基本要求,了解其发展史。
2、考核的知识点
(1) 法律文书的沿革。
(2) 法律文书的概念。
(3) 法律文书的类别。
(4) 法律文书的作用。
(5) 法律文书的特点。
(6)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3、考核要求
(1) 了解:法律文书的沿革。
(2) 一般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的类别;法律文的作用。
(3) 重点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侦查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 了解:侦查文书的分类;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保证书、监视居住
委托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2) 一般掌握:侦查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案件破
案报告书、呈请拘传报告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提请
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撤
销案件通知书、补充侦查报告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提起复核意见书的
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 重点掌握: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通缉令、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
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三章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检察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 了解:检察文书的分类。
(2) 一般掌握:检察文书的概念和功能;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
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纠正违法
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复核决定书、刑事赔偿决定书、批准聘请律师通
知书、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 重点掌握:立案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公
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
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四章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刑事裁判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了解: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
(2)一般掌握: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再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重点掌握: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4、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
用会写。
第五章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法律文书-民事、行政裁判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 了解: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分类。
(2) 一般掌握: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再审民事判决书、民事决定书、
行政裁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 重点掌握: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
决定书、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六章监狱法律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了解:侦查文书的分类。
(2)一般掌握:监狱法律文书的概念和功能;罪犯入狱登记表、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罪犯奖惩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罪犯出监狱鉴定表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重点掌握: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监狱起诉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七章律师实务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律师实务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了解:律师实务文书的分类;支付令申请书、公示催告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律师见证书、收养协议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2)一般掌握:律师文书的概念和功能;反诉状、民事再审申请书、刑事答辩状、刑事申诉书、行政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民事授权委托书、法律意见书、遗嘱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重点掌握: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民事答辩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行政起诉状、行政答辩状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八章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1、考核目的
了解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的分类,掌握重点文书的拟写。
2、考核的知识点
(1)了解:仲裁文书的分类;公证文书的分类。
(2)一般掌握:仲裁文书的概念和功能;仲裁答辩书、仲裁调解书、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公证文书、公证申请书、有奖活动公证书、赛事公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4) 重点掌握: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书、公证文书的概念、
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九章笔录
1、考核目的
了解笔录的分类。
2、考核的知识点
(1)了解:笔录的分类。
(2)一般掌握:笔录的概念和功能;侦查实验笔录、调查笔录、评议笔录、执行死刑笔录、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3)重点掌握: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十章法庭演说词
1、考核目的
了解法庭演说词的功能。。
2、考核的知识点
(1)了解:法庭演说词的功能。
(2)一般掌握:法庭演说词的概念及其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
(3)重点掌握:辩护词、代理词的概念、功能、结构和主要论证的问题。 3考核要求
对“一般掌握”部分的内容应理解;对“重点掌握”部分的内容应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第三部分关于模拟试卷的说明
为了使学生了解本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方式、试题类型、解题方法及相关要求等,我们将提供一套“模拟试卷及答案”。模拟试卷的试题类型、题量及分数等与期末考试试卷类同,但与期末考试试卷的内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