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衣室员工管理制度
(暂行)
一、更衣室的管理
1、更衣室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宿管员进行专人管理。
2、酒店更衣室的使用分为男、女更衣室,不得混用。
3、更衣室只允许酒店员工上下班时更衣和洗澡用,更衣室的开放时间为:17:30 -20:30(暂行),严禁在更衣室内洗衣服及其它物品等。
4、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吃零食、抽烟、喝酒,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允许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
5、员工更衣室内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物;女性卫生用品及其他食品、垃圾请入桶
6、更衣室内除清扫用具及更衣用具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7、更衣室由宿管员每天清扫,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
8、更衣室内衣物挂钩、洗浴品置物架请勿悬挂、放置过重物品以免挂钩、置物架脱落。
二、更衣柜的管理
进行处理。
1、员工衣物,鞋子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摆放在外,如有发现将按垃圾
2、更衣柜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摆放其它
物品。
3、更衣柜暂只对未住宿员工进行分配,实行一人一柜、一锁、编号登记姓名,由行政人事部宿管处统一分配并发放钥匙,使用人负责保管,并负责格内外卫生的清扫,损坏更衣柜需酌情赔偿。更衣柜钥匙领用发放时16:30-17:30(暂行)
4、酒店行政人事部、保安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
5、更衣柜内请勿存放现金、首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7、分配给员工的更衣柜只供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相互调换,一经发现将
取消更衣柜钥匙领用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8、不得在更衣柜内存放违禁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酒店除做相应的处罚外,
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严禁在更衣柜外钉钉子或挂钩等物,否则将被视为故意损坏更衣柜,员工除
作相应的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处罚。
三、钥匙的管理
1、更衣室钥匙统一由宿舍管理员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拥有和私配,若有物品遗
失追究私配人责任。
2、更衣柜内要保持清洁,用后应随时锁好。员工若将钥匙丢失,应向行政人事
部宿管处申配钥匙。;
3、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清空并将钥匙归还宿舍管理员并由其签字认可,如
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赔偿处罚规定
1、更衣柜的钥匙丢失或离职未归还者,须按20元/片进行赔偿。
2、更衣柜的人为损坏需承担相应维修费,并处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 3、员工违反更衣室或更衣柜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的严重给予20-100元
的经济处罚。
4、宿舍管理员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更衣室的脏、乱现象,将视情节严重给予
50-1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接到行政人事部宿管处多次反映的情况下未作改进及整改措施,将对其 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行政人事部
201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