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项目实施委托书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为了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根据实际情况, 小区拟于 年 月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项目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涉及
户业主,建筑面积
平方米,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已于 年 月经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表决,在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授权 作为申请单位,负责此次维修项目工程,并委托该申请单位代为办理维修资金使用工作。
委托人(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盖章,主任签字):
被委托人(申请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维修项目实施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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