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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3: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2013年12月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3年9月1日以来,校医院或安庆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票均为有效报销发票。

二、请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填写《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表》;其中意外伤害的,还需填写《意外伤害审核表(门诊)》。并携带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学生证、病历,按照相应要求办理报销手续。个人报销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表格可到校医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大学生校医院审核

四、审核时间及地点

菱湖校区:

审核时间:12月10日(上午8:00—11:00)

审核地点:菱湖校区医院办公室

龙山校区:

审核时间:12月

12、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

审核地点:龙山校区会议室(医院三楼)

五、审核后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由财务处通过一卡通发放,请同学注意核查。通过一卡通发放后,在校医院网页发布通知。

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参保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校医院

2013年12月6日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申请书(范本)

校医院关于校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异地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书

医疗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12月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12月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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