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购员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及对采购员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购员。
2引用标准
QB/LM·Z03.02—06 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职责与权限
3.1职责
3.1.1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决定。
3.1.2在既定供应点按计划组织物资购进。
3.1.3负责办理物资中转业务。
3.1.4负责从主管部门办理物资调拨手续。
3.1.5负责采购用款办理。
3.1.6开展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信息,协助疏通物资供应渠道。
3.2权限
3.2.1对违反国家物资政策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者有检举权。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业务有监督权。
3.2.2对物资采购点的选择有建议权。
3.2.3对物资中转发生的纠纷有处理权。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通用部分
执行QB/LM·Z03.02标准
4.1专用部分
4.2.1在供应科科长领导下,开展物资采购业务。
4.2.2采购物资必须带有质检单、计量单,3天内办完物资入库手续。
4.2.3开展市场调查分析业务,每季度报市场调查分析报告一份。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供应科科长负责检查.
5.2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根据本标准内容进行考核与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供销处负责起草。
《采购员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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