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 房 制 度
1、安全操作,对日常工作,不符合安全标准者视情给予相应处罚。
2、全体员工应有团结意识,对从中作恶,挑拨离间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
3、同事之间应互助、互爱、礼貌相处,如有发现不文明作为,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4、为了给顾客提供更优秀的服务,全体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如有以上漏习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与警告,严重者开除。
5、收货人员,应严格把关,如发现与供货商勾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立即开除。
6、对客人的消费需求,不能及时供应者,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7、对损坏公司利益,名誉者,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开除。
8、即工作时间起,凡不经允许,私自偷吃,开小灶者,给予严惩。
9、对公司财不爱护,有意破坏者,视情节处罚,严重者开除。
10、对偷盗公司财产、物者,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转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凡本店员工,在工作当中发生口角,打架者,共同处理,严重者开除。
12、对菜品加工、保管失误,与其它工作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并给予相应处罚。
13、工作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听音乐,给予处罚。
14、对无故旷工、请假、迟到,早退者(除特殊情况)给予处罚。旷工累积三天以上者,属于自动离职,无工资发放。
15、本店员工、迟到(5—10)分钟的扣5元,30分钟以上的算旷工半天。
16、早退30分钟的扣5元,30分钟以上的算公假半天。
17、旷工一天扣3天,事假1天扣2天,病假1天扣除当天工资。(需有知名医院证明)
18、需要请假、休假的员工,由当事人本人填写假条、代假、电话请假无效。
19、对原料、成本造成浪费的视情节处罚。
20、员工用餐时,吃多少,打多少,如发现浪费者严惩。
21、厨房员工应坚守各自岗位,无故窜岗,脱岗者,视情节处罚。
22、本店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的,取消当月资金,并无资格参选优秀员工。
23、上班期间如有抽烟者,罚款(50元—100元)。
24、本店人员须辞职者,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