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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五型”法院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9:44: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创建“五型”法院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司法管理,推进能动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公正高效、公平廉洁、公开透明的法院形象,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好班子、好队伍、好形象、好业绩的目标,根据《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创建“五型”法院的实施意见》(平中法发[2012]21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法院(以下简称“五型”法院)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审判管理、推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型法院” 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案件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法院文化品位的全面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奋力开创建设梯田产业强县和生态文化名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标准

1 “学习型”法院的标准:目标任务明确、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内容丰富、文化氛围浓厚;

“服务型”法院的标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牢固、服务理念先进、服务品牌彰显、服务保障有力、服务评价优良;

“创新型”法院的标准:工作机制创新、坚持能动司法、社会管理创新、亮点重点工作突显;

“效能型”法院的标准:审判流程优化、审判管理有序、办案效率提升、办事快捷高效;

“廉洁型”法院的标准:廉政责任落实、惩防体系健全、机关作风优良、法纪遵守严明。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学习型法院,提升司法能力。

1、拓宽学习范围。自觉把建设学习型法院作为提升人民法官为人民、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按照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的目标,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重学好以下内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结合审判工作实践,自行组织学习如何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学习审判实务操作技能,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上级 2 法院指定的业务性文件,同时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任职、续职培训以及我县相关部门举办的公务员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三个文件,提升干警司法作风。四是加强向先进典型学习,组织干警认真阅读楷模教育读本,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高潮。

2、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周

二、四学习”业务政治学习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学习分全院集中和分庭室学习相结合。全院集中学习以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为主,庭室集中学习以开展讨论和个案研讨为主,全院集中学习内容由政工科提前几周作出安排,庭室集中学习内容由庭室自行安排,报政工科备案。坚持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参加人员扩大到院中层干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深化培训改革,提高培训质量。

3、注重学用转化。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审判工作中心选择调研课题,转化学习成果,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鼓励审判人员撰写论文,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讨论会,积极有效地转化调研成果。积极开展审判技能比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庭审记录评选等岗位大练兵活动。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法院传统、公正情况、队伍实际,总结提炼法院院训,并将院训深化为法院精神,不断升华和丰富内涵,积极宣传和展现法院文化风貌。通过编撰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书、法律 3 文书选编、法院志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4、加强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学习成效的考核,将学习型法院创建的具体工作分解到各庭室,并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挂钩。鼓励干警积极参与高学历教育,对干警完成高学历教育任务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干警合理利用时间,做好工学结合,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学习时间,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一定的奖励。进一步探索完善竞争上岗的方式方法,鼓励干警积极参与调研,注重对学习表现突出、学习成果优异的干警和调研成绩突出的干警在人才培养和职务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注重培育选贤任能的良好用人环境。

(二)创建服务型法院,突出品牌引领。

1、在推动经济发展上提炼服务品牌。坚持以人为本,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支持,突出司法服务重点,加强保障。加强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依法支持城市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投资的司法环境,切实审理好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各类案件。从法治的视角指引帮助我县的一些企业创新发展,为其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在维护社会和谐上完善服务体系。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依法惩治犯罪,始终把打击和预防犯罪作为建设“平安庄浪”的重要任务,继续贯彻 4 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方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深化服务理念。深化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各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涉及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要快立快审。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及时审结人身损害、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点的服务工作,对挂靠服务的机关、企业、村居进行回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帮助解决。

4、在完善便民诉讼上创新服务机制。继续在审判、执行、立案、信访等部门开展以“三亮、三比、三争创”活动为载体的“司法服务窗口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争取建成体现法院特色、符合当地实际、彰显人文关怀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三亮”,即亮身份:佩戴工作牌,公开执法身份;亮承诺:设立电子显示屏、制作便民服务手册,公开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亮形象:规范司法礼仪,着装整洁、行为大方、语言规范,展示法官风采风貌。“三比”,即比学习:比思想政治理论、比业务能力、比职业道德和比综合素质;比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及安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比奉献:举办业务竞赛、技术比武,开展优秀服务窗口、服务明星创建评比。“三争创”,即争创满意窗口: 5 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建设便民为民利民窗口;争创满意部门:通过“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提高群众满意率,提升司法公信力;争创满意标兵: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当标兵、树榜样、作表率,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彰显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三亮、三比、三争创”活动,努力把我院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创建继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彰显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三)权责一致、履职尽责,创责任型法院。

1、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始终保持勤奋努力、不断进取的工作状态。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队建促审判,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强化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尽责为荣、失职为耻的责任道德,逐步培育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法院责任文化,不断提高围绕大局、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2、建立责任体系。抓落实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要将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责任,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规程,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抓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定岗定责、奖优罚劣、简便易行的原则,确定相应岗位目标责任 6 和考核标准,对业务绩效和队伍建设进行评估考评,形成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化的绩效考评机制。抓法官考核机制,完善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实行法官考核公示制度,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当事人在评议法官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推进责任落实。围绕我县“六城联创”等县委中心工作,对照我院《“十项重点”工作责任落实分解表》,合理制定年度工作项目,公开陈诺完成时限、质量和要求。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着重加大对“十项重点”工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文化建设工程、司法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1+1联系指导基层制度,采取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科学指导和解决问题等联系内容。

4、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的规定,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其相关要求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依据。抓案件评查制度的落实,加大立案庭、审监庭对案件的全程跟踪监督,形成一月一次案评通报。抓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大审判纪律作风督察力度,结合党委、人大、政协以及群众的监督意见,查实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切实做到有庸必治、有责必问、失责必罚、渎职必究。人事部门要将干警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记入人事档案,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方便快捷,提速增效,创效率型法院。

1、夯实审判基础。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科学、务实、效能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加强数字法庭、互联网门户网站等的基础建设力度。坚持贯彻科技强院方针,进一步促进信息化建设在行政管理、法官培训、案件信息管理、执行管理、信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配合完成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业务信息网络建设。

2、优化审判流程。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建立重大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做到快审、快立、快结、快执。完善归档保结制度,规范档案保结工作操作流程,做到随结随归、均衡归档。认真落实即办制,对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政务等各类事项,按照简单事项立即办、复杂事项限时办、特殊事情紧急办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

3、强化审判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积极创新阳光司法渠道,加大审务公开力度,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加强便民诉讼指导,完善电子查询系统,提供案件进程、法律法规等内容丰富的便民信息。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人大代表旁听等活动,积极邀请市民、村居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协助执行,依法保障群众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法院的重大活动和工作情况,更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审判监管。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的管理职能,加大审委会对新型、疑难、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完善评估拍卖机制,确保法院委托评估拍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提升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继续重视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参审和监督工作,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接访。

(五)规范权力,防控风险,创廉洁型法院。

1、开展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建立健全法院廉政工作规划入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有关文件,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法院廉政工作规划,以此引导法院党员干部了解其主要内容,为建设“五型”法院营造良好氛围。坚持院领导或部门领导为干警上廉政教育课,开展讨论分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外出学习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或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2、加强风险预警,建立防控体系。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提醒,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出岗位预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围绕审判权、执行权等办案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具体措施,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廉政风险风控体系。

3、完善廉政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从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入手。年初,院领导分别与各庭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中与年底,院党组将对照《目标责任书实施细则》进行检查,督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巡视督导、暗访抽查、诫勉谈话、考评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整合监督自愿,加强监督制约。坚持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定期发放测评表,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征求意见等监督形式,加大对审判公开、回避、案件审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加强对我院干警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官业外活动,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确保法院干部队伍廉洁。

四、方法步骤

我院“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围绕重点、注重结合,形成特色、讲求实效的思路,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研究制定创建“五型”机关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创建标准、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2.查找问题阶段(7月份)。各部门要对照创建“五型”机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3、整改落实阶段(8-10月份)。各部门要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做到责任到人。

4、考核评比阶段(11月份)。院有关部门将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进行考核和评比,并把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到目标考核当中,作为各部门年终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5、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要根据检查验收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在创建工作取得逐步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院成立创建“五型”法院活动领导小组。李敏同志任组长,张于斌、黄明华任副组长,叶美征、叶定光、应建国、池进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应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蔡海娟、李汶熹组成。政治处具体负责全院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其中,责任性、服务型、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由政治处牵头,全院各部门参与;效率型、廉洁型法院创建活动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全院各部门参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以创建“五型”法院活动为载体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庭科室在创建“五型”法院活动中,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人心。每个阶段都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使整个创建活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院办公室 11 报送信息。院办公室要积极挖掘、树立、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借以展示广大干警的新作风、新形象、新风貌,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抓好结合。要把“五型”法院的创建与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协调、统筹兼顾。要把“五型”法院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促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4、检查督办,注重长效。院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精心谋划,创建办公室要及时发现总结创建经验,抓点带面,对消极应负或工作不负责任,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要把创建活动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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