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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请假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0: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规范请假手续及填写放行条的通知

开学以来,由于请假的同学非常多,并且大部分同学都是事后补假,甚至有个别同学冒充班主任签名逃课现象屡有发生,给学校管理、统计考勤等带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也为了规范请假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事假的同学需要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沟通,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如确是突发事情要回家的可以找人代办,不得事后补假,班主任、学生科值班老师要严格把关;突发病的,已经离校来不及办理病假手续的同学,必须从回校后当天算起3天内带上病历到相关部门办理好请假手续;对请病假的情况学生科值班老师要严格把关,没病历证明的一律不予批假。在学校校医室看病的同学,也必须得到校医室的休假证明方可请病假。

办理请假手续流程:本人填写好请假单--班主任签名同意--学生科值班老师签名同意---学生科同意(8节以上的)--把请假单交到学生科

二、为了杜绝个别同学冒充班主任签名外出,所有放行条、请假单必须是班主任领取,不得由学生代领;一张放行条只允许填写一个同学的姓名,填写要规范,并要得到班主任签名同意放行方可,否则无效。

三、原始考勤记录只能是各班班主任统一查阅,查阅后要签名,其他同学不得翻查。查阅时间每周日晚上19:30—21:00,每周一下午16:30—17:30,其他时间一律不接受查阅,查阅地点:学生科。

四、核对考勤时间为:每星期日晚上19:30—21:00,每周一下午16:30—17:30;核对地点:纪检会办公室。对有异议的可以带上请假单存根到学生科核对。

五、本规定从2012年3月1日开始。

广东职业学校

学生科

2012年2月20日

请假手续

请假手续

关于规范办理请假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规范员工请假手续规定

学生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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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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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请假手续的通知
《关于规范请假手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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