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社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大会形式
本次选举大会采用以下第一种形式:
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直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代表大会。因本小区(大厦)业主超过_____名,故由各梯(栋、片、区、楼段)的全体业主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方法选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业主推荐或业主代表自荐,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候选人应把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将候选人相关信息向业主公布。
三、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明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为准);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四)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六)未发生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不得少于9人。
第三章 投票和选举
一、投票权是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面积确定的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每户一票。
二、已出售单元的投票权归产权人,未出售单元的投票权归建设单位(所有未出售房屋总和按一票计算)。两者均可委托使用人或承租人行使投票权,但使用人及承租人不具有被选举权。
三、业主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选票应附带业主授权的委托书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四、本次选举投票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业主筹备组组织人员将登记选票号的选票送达到业主,业主将填好的选票投到指定投票箱。
(二)投票箱粘贴________(主管部门)的封条,放置地点为:**社区。
各投票人应在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期间将选票投入到投票箱。投票截止后的第二天,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开箱唱票。
七、此次选举为差额选举,未填写选票或选举人数超过9人均视为无效票。
八、送达的选票应超过全体业主的半数以上,收回选票累计超过发放选票半数的,视为选举有效,未超过半数的视为选举无效。
第四章 委员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不符合前述候选人有关条件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三)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四)从事该辖区社区、物业、地产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真系亲属不得参与业主委员会候选。
(五)违反物业管理法规、业主管理规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决议、社会公德的;
(六)擅自拆改燃气管道设施,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
(七)不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八)违章搭建建筑物等。
(九)擅自改建房屋承重结构。
(十)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十一)
三、根据选票统计结果,以得票高低(以投票计算,下同)顺序,按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规定人数选出获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获选委员的得票数应超过参加投票的总投票数的50%。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的产生采取 委员选举方式,即:获选的委员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每个委员拥有相等的投票权。
五、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并给予书面批复意见后,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当选,从批复之日起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