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办理
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程序
(一)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的交易。
1.业主持房产证等资料到中介机构“网上放盘”,与中介机构在网上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后,房源在阳光家缘和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对外公示。
2.市民通过上述网站查找房源,发现符合条件的房源可与放盘的中介机构联系,开展看房和与业主沟通等有关事宜。
3.买卖当事人达成交易意向的,由中介机构协助当事人在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确认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等。
4.交易当事人持有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
1.选择办理的方式:
(1)到设置在各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
(2)到设在各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签约终端机上预签买卖
合同后,到签约服务点确认;
(3)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预签买卖合同后,到签约服务点确认。
2.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持签约服务点打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及其他转移登记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卖当事人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或者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凭房屋的“盘源编号”、“合同编号”查询放盘情况和交易进度。
三、在办理转移登记之前,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需要改变的,应办理合同撤下手续后重新网上签约。存量房买卖当事人需对合同其它条款进行变更的,可直接在网上变更买卖合同。
四、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选择了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资金的,应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后再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五、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市民如对存量房网上交易有疑问的,可拨打837847
32、8378473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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