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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探索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5: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探索:初崭尖角,任重道远

----山东省滨州市法律援助制度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客观存在的情况

调查内容:滨州市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情况、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

调查形式:问卷调查、搜集资料

调查时间:2012年8月2号至2012年8月16号

调查人员:XXX

一、导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进城的农民工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侵权问题日益严重。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教育的大力普及人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法律维权。但是由于文化水平、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阻碍了人们的法律维权之路。在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感召下我国各地开始进行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进程,为有困难的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力求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真实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调查项目组成员,我于2012年8月对山东省滨州市各主要街区进行了为期14天的调查。通过此次调查,我对该区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状况有了较为深入的掌握。现仅对其中的法律援助问题进行专项报告。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通过调查我了解到2012年5月25日-26日,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荣双率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考核组一行4人来滨州市检查指导工作,就滨州市2011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案件质量、经费保障以及便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中心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配置和工作开展情况,对如何加大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争取力度、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及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检查考核组先后来到博兴县、邹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抽查卷宗等方式,检查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质量,办案经费落实、办案补贴发放、设立临街落地接待窗口以及法律援助绿卡和便民服务手册发放等情况,查看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案件登记台账、发放办案补贴的有关凭证以及来电来访登记等情况。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荣双在检查考核期间,对滨州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滨州市法律援助整体工作大有起色,虽然目前业务经费不足,但能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品牌,营造了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他指出,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拓展业务领域,丰富维权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办理的案件也非常典型,并坚持利用调解的方式结案,即减少了受援人的开支和诉累,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尤其回访受援人制度,做法创新,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这从侧面反映了滨州市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此外我还了解到目前滨州市各县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妇联、残联、老龄委等部门单位联合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按照“法律援助下乡村、进社区”的要求,各县区还依托司法所在乡镇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目前,邹平、滨城、阳

信等县区在乡镇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去年,法律援助部门把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农村存在的由于村委班子调整、占地开发、城市拆迁等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宅基地的使用等纠纷,法律援助部门积极开展针对“三农问题”的法律咨询和诉前纠纷的调处,并主动送法下乡,将大量的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农民利益,又促进了基层的稳定。 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帮“农民工讨薪”活动,在“讨薪”过程中本着经济高效的原则,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尽量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降低受理条件,迅速办理。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上门咨询的农民工150余人,来电咨询300余人次,涉及金额50余万元。先后受理农民工援助案件14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通过非诉讼方式追回欠薪25万元,通过诉讼方式追得5万余元。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引起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重视。他们及时做好未成年人的刑事辩护,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引导挽救工作,使当事人真正能够认罪、悔罪、迷途知返。去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65件。据了解,随着滨州市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剧,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日益增长。为此,2011年9月27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将加大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增强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和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另外,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到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集中的地方,通过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收案的形式,把法律援助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

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名。先后荣获“全省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全省老年人维权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该中心坚持“应援尽援、有一助一”的工作理念,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在全市所有乡镇(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打造“十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发放1万余张法律援助绿卡,方便群众申请。注重服务质量,以受援人满意为标准。一年来,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9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三、结论与建议

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政府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对于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信息汇总结果提出的建议如下:一要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切实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制度;二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三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参考文献:鲁中网讯

滨州日报

齐鲁晚报

《滨州市法律援助制度建设通知》

法律援助制度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发展

司法所法律援助制度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信访调处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范本专题

美国法律援助制度介绍

法律援助各项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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