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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先进事迹10、21

发布时间:2020-03-02 07:12: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罗建军同志行政调解工作先进事迹

罗建军, 1996年以来一直在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从事行政调解工作,现任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工作中,罗建军充分认识到行政调解工作对于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到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中,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他从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15年,调解事故纠纷近5000件,仅2010年就调解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他经手的调解案件,无一起引起上访上诉,无一引起新的纠纷,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几年来,罗建军收到群众感谢信、表扬信30余封,锦旗15面,先后5次受到交警大队和广汉市公安局的嘉奖,3次被评为先进个人,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创新方式,多元调解,化解矛盾于基层

在未引入行政调解机制前,交警队特勤中队对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一般就是按法定程序走完‚规定动作‛,即直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或推给党委政府解决,如此造成许多遗留问题和稳定隐患,上访现象时有发生。2008年8月罗建军主持交警队特勤中队工作后,首先加强了与法院和司法援助中心的联系,在原行政调解工作基础上,相继在交警队特勤中队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分析研究疑难重大案件和群众纠纷,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这样一来,就变特勤中队单一调解为各方参与的多元化调解,处臵方式更多,尽最大努力把矛盾消除在基层。

2008年12月13日,郭礼斌驾驶一辆三轮农用拖拉机与行人余洪艳相撞,造成余洪艳受伤。郭礼斌是绵竹市尊道镇的地震灾民,无力承担余洪艳十多万元的医疗费用;而广汉市新平镇新城村的余洪艳系吸毒人员,丈夫李英其刚劳改释放回家。面对急需的医疗费,李英其一时狂躁不安,扬言‚要上访‛、‚要杀人‛。罗建军认真分析案情后,马上给主办民警联系,出具法律文书要求保险公司先垫付一万元抢救费用。可是一万元的医疗费用是远远不够的,罗建军又随即联系司法援助中心,为余洪艳请到一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并最终协调法院特事特办,通过法院让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余洪艳所有的医疗费用,既让其得到及时治疗,也解决了郭礼斌解的燃眉之急,消除了治安隐患。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2009年7月,李英其给特勤中队送来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像这一类多方携手解决棘手矛盾纠纷的案例还有很多。近年来,在罗建军的主持下,特勤中队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职责任务,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制定了《行政调解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行政调解人员回避制度》、《行政人员调解责任追究制度》和调解回访制度,落实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深得群众肯定。近两年,广汉市没有再发生一起由于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彻底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信访事件。

二、勤奋敬业,顾全大局,责任二字重千钧

广汉市地处交通要道、成都经济圈,交通十分发达,该市现有机动车总量就达112563辆,且每年以23.6%的速度增长。交警队特勤中队承担着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每年接处警11000余件,立案6300余件,全队民警13人,平均每人每年承担着调解近千件事故的繁重工作任务。作为特勤中队领头人的罗建军,其工作压力更是可想而知。这些年来,罗建军几乎没有固定的节假日,有时为调解成功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他与中队的同志不知要加多少班、熬多少夜,当成功调解完一起纠纷,看到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表情时,他们才能放松地舒一口气。

在这些纷繁复杂的调处工作中,罗建军十分重视‚特殊人群‛交通事故的处理。

2010年2月24日,广汉市向阳镇同仁村的一位汉源移民李成龙被同村的徐开福开车撞伤,李成龙锁骨骨折用去12000元医疗费,按照责任认定及赔偿规定,徐开福还应赔偿移民李成龙5000元,通过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徐开福以外出打工为由拒不见面,致使移民李成龙得不到赔偿,移民们情绪很大。罗建军带领调解民警赶到李成龙家中,积极做好其母亲钟淑蓉的思想工作,并十分肯定地告诉钟淑蓉,有把握解决赔偿款,稳定其情绪,又辗转到新都区找到徐开福和其妻子,向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向阳镇政府和当地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罗建军先后6次到村、社及双方家中走访调解,最终使李成龙得到了赔偿,受到移民群众的好评。

2010年11月23日,王仁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推自行车在大件路中心隔离带上等候横穿马路的海来吃合子(男,18岁,彝族,甘洛县人)相撞后,又越过隔离花台与对面驶来重型半拉牵引车相撞,王仁光、海来吃合子当场死亡。事发第二天,海来吃合子的50多名亲属、朋友(都系彝族)聚集到特勤中队,提出一系列处理要求,并扬言如不照办就会招集其甘洛的

四、五百名亲戚一起来‚讨个说法‛。海来吃合子亲戚当时提出的要求,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能立即兑现,罗建军考虑到这些前来处理事故的亲属众多,又是外地人,且彝族同胞确有其特殊的民族风俗等具体情况,他一方面做通车主的工作,请车主前期借支海来吃合子亲属在广汉处理事故期间的生活费用;另一方面他争取到广汉市公安局的支持,到海来吃合子打工的新丰镇与镇党委、政府交换意见,协商决定由海来吃合子的雇主先行垫付事故赔偿金,并全权代理海来吃合子家人完成民事诉讼。为尊重彝族同胞的民族风俗习惯,罗建军又与民政部门、殡仪馆联系,最终特事特办,由海来吃合子家人自行将其遗体运回故乡。这起涉及彝族同胞的交通事故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妥善的解决,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罗建军说:‚解决这些问题真的很伤脑筋,有时为了想出解决办法整夜整夜睡不着,但‘责任心’三个字要求我——没有借口,必须完成!‛

三、明辨是非,公平正义,职业道德永坚守

在调解工作中,罗建军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坚持公正执法,对双方不偏不倚,如有当事人送礼吃请或熟人说情,他都一一回绝,一件件调解纠纷结果阳光透明,都得到了双方当事人高度认可。

2010年11月10日,一辆轿车在转弯进修理厂时,碾死一名2岁多的小孩,由于以讹传讹,坊间、网上盛传小孩是驾驶员故意倒车反复碾压至死的,一时间舆论哗然,社会影响恶劣。经现场细致勘查和法医鉴定,这其实就是一起因司机和小孩家长双方疏忽造成的一般交通事故。面对小孩家属一触即发的激动情绪,为避免发生进一步的伤害,罗建军果断决定让司机先行回避,他亲自赶到医院与小孩家属进行沟通,反复向他们讲解事故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工作程序,耐心细致地做法律宣传工作,最终得到了小孩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在小孩家属情绪冷静下来后,罗建军随即安排当事双方见面,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另一方面,罗建军又通过主流媒体还事情以真相,消除社会影响。后来,感激于罗建军公正、圆满的处理,小孩家属给特勤中队送来‚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

罗建军严格遵守警察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修养,同时他还教育全队民警和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树立公安民警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多年来,全队民警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柔性办案,一管到底,人文情怀尽彰显

罗建军说:‚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是非公理讲不得半点人情,我们应该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但同时,我们面对的都是伤痛事件,是当事人双方谁都不愿发生的事,我们要严肃公正,但不能冷酷无情。把事情处理彻底、处理干净,是我们的本职;尽己所能地给当事人以关心帮助,不抛弃不放弃,是我们的社会责任!‛

2006年10月31日,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初中生唐小龙撞伤,摩托车驾驶人弃车逃逸,事故造成唐小龙左腿骨折、左眼受伤失明。由于事发清晨,目击者很少,且摩托车无牌无照,一时无法确定肇事者。罗建军带着主办民警在事发乡镇进行排查走访,走访遍了每一个村每一个社每一户人,排除了肇事者是事发当地人。找不到肇事者,但唐小龙的治疗一刻也不能耽误。唐小龙是广汉市南丰镇的一名在校初中学生,家庭比较困难,根本无法承受几万元的医疗费用。一方面,罗建军多次召集中队重案组人员研究案情,继续扩大侦查范围,在事发地周边乡镇张贴悬赏公告,并在广汉电视台新闻栏目中播放案件情况,嫌疑人体貌特征,希望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另一方面,罗建军发动广大干警和唐小龙所在学校师生积极捐款,还向南丰镇政府汇报这一情况,帮助唐小龙解决基本生活费用;同时,了解到唐小龙通过学校购买有人身意外保险,罗建军又联系保险公司为唐小龙解决部分医疗费用。为了帮助唐小龙顺利完成学业,罗建军将唐小龙列为中队的帮扶对象,为其解决学杂费。在大家的关心帮助下,唐小龙已经康复且顺利考上高中,他没有任何心理阴影,快乐健康地生活。

罗建军在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他真正地用心、用情、用行动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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