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中医院
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制
为使我院的精神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根据《二○一三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二○一三年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特制定以下二○一三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
一、党支部书记罗为民同志全盘负责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传达到领导小组,督促各项工作开展,与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院长余凌同志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档案管理和硬件建设。
三、刘勤同志负责医院文化工作。
四、周传政同志协助书记做好任务分解工作。
五、温兆优同志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抓精神文明材料。
六、办公室负责各种材料的准备和精神文明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七、按照分工负责,各行其职的原则,抓好上述工作,若工作失职,达不到既定的目标,影响我局整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则由局委会决定给予处罚。
武宁县中医院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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