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炊事员聘用协议书
甲方:什社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政府机关食堂炊事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协议一年一签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职责
1、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1)不使用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2)不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3)确保食堂操作间、库房及就餐环境卫生整洁。
2、就餐制度:(1)实行一日两餐制度,早餐:9:00至9:30,午餐:4:00至4:30;(2)周末或汛期凡政府安排有值班的,食堂必须和平时一样按时开饭,确保值班人员就餐有保证。
3、用好管好食堂财产:(1)食堂所有设备和用具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没有处置权;(2)乙方主动接受机关后勤对食堂财产登记管理,配合做好交接工作。
4、严格执行政府接待用餐制度:乙方必须随时备足政府接待用餐所需食物,按时完成政府接待用餐任务,做到服务周到。
三、乙方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元,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从第二年开始,每月增加工资100元。
四、安全责任
甲方责任:
1、必须经常检查厨房电线、插头、风扇等电源设施;
2、组织每年对炊事员体检一次 ;
3、不购买过期或霉变蔬菜或肉类食品。
乙方责任:
1、服从大灶管理员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2、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范操作灶房液化气、压面机、和面机、擀面机、冰箱等。凡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不得随意将亲属及子女带进操作间,若造成意外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甲方因工作原因调整,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3、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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