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楼县职业中学 “五一”劳模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表彰先进,鼓励教职工为学校发展多作贡献,根据县局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学校制定“五一”劳模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职教方针、政策,2010年以来为学校发展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办事效率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旺盛饱满的工作热情。
二、评选原则:
坚持面向一线教职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原则,曾获县级以上劳模以上称号者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程序推荐,在教研组评选的基础上,经校委会研究确定,职代会表决通过,在全校公示后,报县局工会评审。
四、推荐名额
县局分配学校名额1个,学校每个教研组推选1名,在7名候选人中筛选1名优秀者上报。
五、评选要求:
1、各教研组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严格评选,真正把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堪为楷模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
2、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校工会要严格把关,及时按县局要求上报,确保此次劳模推选圆满完成。
2015年3月29日
《五一劳模评选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