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新天汇能源有限公司
“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肯定、鼓励在岗位上勤劳奋进、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优秀劳动先锋,公司决定开展“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入职半年(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职)以上且已转正的员工。
三、获奖名额及标准:
1、金奖:1名,奖励金额:500元
2、银奖:2名,奖励金额:300元
3、铜奖:8名,奖励金额:200元
四、名额分配:
运行管理部:5名
工艺研发部、生产技术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各1名
五、评优机构:
1、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评审委员会职责: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对候选人的事迹、推选理由等情况进行汇报;对候选人的业绩表现进行评分。
六、评选方法
1、以“民主、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公司采用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与部门推荐为辅相结合,公众调查、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的办法。
2、评优资格审查条件
A、本年度(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的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在98%以上, 年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
B、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无严重工作失误,无违纪记录和通报批评,未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C、认可企业文化,热爱环保事业,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
D、思想品德良好,为人诚实、正真,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E、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及时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并且工作表现得到部门领导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好评;
F、具有全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协作能力强,能积极配合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工作;
G、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
H、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够立足岗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I、成本意识、奉献意识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 J、积极支持、热情参与公司的各项工作。
七、评选程序
1、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的形式推荐候选人。
2、各部门将推荐人名单及书面业绩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将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退回部门,保证候选名额均符合评选条件。
3、人力资源部将业绩汇报材料及部门评选考评结果报公司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①先介绍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
②部门负责人介绍部门候选人业绩材料及部门评选考评结果;
③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向个人及部门负责人提问; ④通过“无记名投票过半数”的形式评选出获奖人员。
4、评选小组评选出的奖项人员将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式1天,接受全体员工的评议。
5、公示无异议的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若有异议的经查证属实报公司评审委员会批准取消其评选资格。
6、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发并公布。
7、2012年5月2日由公司领导为五·一劳动模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8、评选材料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等人事变动依据。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自荐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