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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证券市场新名词

发布时间:2020-03-03 13:31: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破解证券市场新名词

总序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人均收入、存款余额这些对人民生活水平和个人财富积累具有重要意义的指标在大幅度提高,中国已经走上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之路,人们手中有了闲钱,有财可理。与此同时,中国的资本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转轨的市场,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正在形成,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广大公众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开始分享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对于一般大众来说,满足基本生活之外的财富不但要在买房子、负担子女教育、承担部分医疗费之间分配,还要在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投资产品之间作出选择,投资理财的必要性日益凸现,甚至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天上不会掉馅饼”、“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已是人们的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武汉大学出版社推出了一套大众投资理财类系列丛书——“从容投资理财”,可谓正当其时。

这套系列丛书的最大特点是:

第一,内容全面,着重于知识的基础性,语言通俗,可操作性强,各单本适合于不同层次、接触投资理财时间不同的读者阅读,非常有利于广大渴望参与投资但又不知如何开始的人们进行投资前的知识准备。

第二, 本系列丛书的作者大多是各投资行业知名机构一线的资深从业人员,从理论到实践皆有很深的造诣,保证了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虽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各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各类基金公司都推出了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理财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也参差不齐,大多数理财业务在产品设计和管理上都处于初级水平。在这一背景下,对于希望通过投资理财实现资产增值的大众而言,自身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常识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避免投资的非理性。当然,没有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素质的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可以说,“从容投资理财”系列丛书对于我国投资理财知识的普及、理性投资理财观念的确立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此,我相信,那些希望提高自身投资理财能力的人们一定能在这套系列丛书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读物,也希望“从容投资理财”系列丛书秉承客观、实用的宗旨,越做越好,帮助更多的人成功投资理财!

刘鸿儒

(编者注:刘鸿儒教授系知名银行家,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主任。)

出版者的话

我们在生活中会面临各种投资理财问题,保险、股票、基金,哪怕银行存款也是一种理财行为。理财投资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甚至与您的人生目标相关。如果您明确了未来的方向,弄清了人生的意义所在,您一定会更加积极地规划未来。

一生的理财,理财的一生,这是人人都无法避开的一个永恒的课题。

近几年来,大众对投资理财概念有了初步的认识,已经意识到理财的重要性。但是,这个认识还仅仅停留在“一个概念”的程度,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逐步计划和实施他们的投资理财方案,不知道如何正确认识风险与收益。基于这种现状,我们出版了本套系列丛书。

本套系列丛书旨在帮助您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了解目前在我国投资理财的可操作的各种形式及方法,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渠道、投资策略及投资理财专家。我们的目标是,使您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投资理财知识,改善现有个人、家庭的资金分配比例、投资收益状况,从而逐步形成资产的合理配置,实现长久的资产增值。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努力,使理财知识在一般大众中普及开来,使您的“财商”得到进一步提高。

但是,这套丛书绝不是迅速致富手册。它不能指导您投资哪只具体的股票、基金,或去购买哪种概念的房产,而仅仅是向您传递投资理念和投资系统知识。对于您来说,受益一世的投资理念比受益一时的“消息”更为重要。拥有猎枪,何愁没有猎物?

此套理财系列丛书涉及证券、保险、房地产、银行业务、外汇等子系列。我们邀请各领域一线的熟悉投资者疑问的专家针对大众投资理财的各类知识需求来编写,尽力使图书做到具有亲和力、通俗化、可操作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新品种的不断推出、市场的变化,我们将紧跟市场,根据您的需要及时修订,为您提供最实用、最有时效的信息。

财务自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自由。相信热爱生活的您,一定会喜欢这套系列丛书。

目录(1)

前言

第1章 股改篇 

综述:为什么要股改?

主词一: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 

国有股减持

国有股配售

股份回购 

国有股存量发行

主词二: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 对价 股改承诺 以股抵债

资产注入

重组换对价

投票门

拜票

主词三:新老划断

新老划断

锁一爬二

全流通

非流通股禁售

主词四: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管理层收购

第2章 发行篇

综述:中国证券市场三大发行改革

主词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审批制

核准制

保荐制

注册制

询价制

主词二: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 证券包销

全额包销

余额包销

储架发行

绿鞋计划

主词三:新股发行认购

上网定价发行

上网竞价发行

法人配售

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值配售

一人一手

回拨机制

主词四:新股发行推介

路演

网上路演

主词五:增发

增发

定向增发

第3章 股票篇

综述:股改后的股票种类知多少

主词一: G股

G股

S股

主词二:中小企业板

中小企业板

主词三:创业板

创业板

企业孵化器

主词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三板市场

主词五:特别处理股票

ST股与*ST股

PT股

第4章 债券篇

主词一: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

主词二: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

主词三:电子储蓄国债

电子储蓄国债

主词四: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

主词五: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主词六: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

熊猫债券

第5章 资基金篇

主词一: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理人

主词二:证券投资基金分类

封转开

成长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

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

混合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指数基金

期货基金

期权基金

认股权证基金

主词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发行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平价发行

基金溢价发行

基金折价发行

基金申购

基金赎回

主词四: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主词五:衡量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标准差

贝塔系数

阿尔法系数

夏普比率

主词六:基金新品种——ETF

ETF

ETF基金份额折算 实物申购、赎回 ETF的套利操作过程

ETF基金份额的净值(NAY)

目录(2)

ETF参考单位净值(IOPV)

主词七:基金新品种——LOF

LOF

主词八:基金新品种——伞形基金

伞形基金

主词九:其他基金新品种

中短期债券基金

行业基金

保本基金

复制基金

生命周期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第6章 融衍生工具篇

综述:金融衍生产品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主词一: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 标的证券 行权

行权价格

行权比例

主词二:认股权证分类

认购权证

认沽权证

欧式认股权证

美式认股权证

股本权证

备兑权证

认股权证的有效杠杆

股本认股权证

备兑认股权证

指数认股权证

价内权证

主词三: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权证的内在价值

权证的时间价值

历史波动率

隐含波动率

主词四:权证的交易

做市商 创设机制

主词五:权证风险 发行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杠杆风险

交易中止风险

有限的存续期

总体市场风险

主词六:股指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

金融期货

标的指数

沪深300指数

合约规模

最小波动价位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

最后交易日

最后结算价格

强行平仓

熔断机制

主词七:其他新兴衍生产品 期权

期权执行价格

期权的权利金

履约保证金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欧式期权

美式期权

高息票据(ELN)

资产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证券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

第7章 交易篇

主词一: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

现金交易

保证金交易

证券抵押贷款

融资融券

主词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主词三:网上交易

网上证券交易 银证通 通买通卖

主词四:新的市场指数

上证180指数

上证50指数

深证100指数

沪深300指数

中小板指数

第8章 机构篇

主词一: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

创新类证券公司

规范类证券公司

主词二:证券经营机构的特殊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自营股票规模

证券自营业务规模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

主词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 资金信托业务

企业年金基金

主词四: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主词五:QFII和QDII

QFII

QDII

前言

2006年10月9日,随着一些股票“G股”标志的取消,另一些股票的简称前面又加上了“S”的标志,你明白这个“S”代表什么意思吗?就是未进行股改或者股改尚未实施的公司,简单地说,就是“剩下”的未股改公司。 

据WIND资讯统计,从2006年1月1日至10月12日,由于股改加“G”,股改完成取消“G”,再加上“ST”的摘帽、戴帽等“制度性变更”因素,共有2284次股票简称更名,该更名记录可谓空前绝后。 不过,这点形式上的变化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来说,只是波澜壮阔的改革当中并不算起眼的一朵小浪花。自从进入新千年以来,从制度到产品,从法律法规到交易方式,证券市场上的这些变化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许多新事物破茧而出,比如融资融券、定向发行、股指期货、股票权证等。 

这些变化连证券从业人员、场内的投资者都会感到新鲜,需要不断学习,对于更多的希望进入证券市场、了解证券市场知识的人来说,更是希望能及时了解目前市场全貌。而要想真正把握这些变化的来龙去脉,仅凭购买几本教科书,或者翻阅当前的证券报纸和网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前者的理论知识并不能完全应用于现实的国内证券市场,而后者的时效性也注定无法系统、全面地予以解决问题。 

作为编著者,我们希望《破解证券市场新名词》一书能够尽可能帮投资者解决上述问题,希望它能成为证券新事物方面的一本“小百科辞典”。一书在手,即能大致了解证券市场发生的新变化。 并且,本书除了名词释疑外,还力求简单实用,我们在一些名词后以“延伸阅读”的方式辅以操作技巧等,希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我们将本书献给愿意了解中国证券市场变化的老股民以及新股民!祝愿你们能够在证券市场找到属于自己的财富!如果本书能够成为你们采掘金矿过程中的一个“得手的工具”,则善莫大焉!

综述:为什么要股改?

中国股市从20世纪90年代建立初期,就面对“股份制是私有化,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政治歧见,以及国有产权流动后其收益归属难以确立等技术性难题。为尽快把资本市场组建起来,当时就采取了“国有存量股份不动,增量募集股份流通”的股权分置模式以回避这些难题。

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在每一个上市公司IPO(首次公开募集资金)的招股书中,都明确表明了国家股暂不流通,并且扩大到后来的民营上市公司招股书中的发起人股也暂不流通。

由于股权分置,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具有不对等性,股价的涨升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在这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大股东(绝大多数是非流通股股东)并不关心自己的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据统计,中国股市成立15年以来,近1400家上市公司在境内股市通过IPO和增发配股的融资总额为9300多亿元。这其中,近900家国有控股及参股的上市公司融资额为6500亿元,约占总融资额的70%。这些资金的融入不仅对国有企业的脱困至关重要,而且对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是在长达近五年的熊市中,股指从2001年6月15日的2245点一直跌到2005年6月10日最低的998.23点,市值蒸发近4400多亿元,为中国资本市场做出重大贡献的流通股股东普遍亏损累累,二级市场畸形的股价与股权结构的割裂密不可分。与此同时,非流通股股东的权益按账面净值算,完全不含资产盈利能力等隐性价值,不能公允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到了必须进行的时刻了。

正是由于考虑到了流通股股东对资本市场所做的巨大贡献,以及非流通股流通后对现有流通股股东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始于2005年5月的股权分置改革,强调改革试点运作程序的公平公正性,强调尊重市场法则,强调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公众投资者在股权分置背景下,无论在IPO过程中,还是在其后的二级市场的交易方面,因流通股数量的稀缺而导致的价格虚高,客观上给公众股股东增加了额外成本,因此,本次股改比前几次更多地强调对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受到了市场的普遍欢迎。 本次改革市场化色彩较浓厚,没有利用行政机制强制定价。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从理论上讲,如果流通股股东踊跃参加表决,对方案最终能否通过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主词一: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

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类不同性质的股票”(即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具体来说,就是把公开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两类:公众在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称为社会流通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公开上市前的原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则称为非流通股,约为2/3,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只能协定转让。非流通股还可分为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和一般法人股等多个具体种类,遵循不同的交易规则。

延伸阅读 为什么一定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这一问题随着新股发行上市数量的不断积累,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扭曲证券市场定价机制。

2、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3、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4、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

5、制约着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

6、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国有股减持

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的行为。国有股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已不必为姓“社”姓“资”而争论,而是真正进入承担和履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改制和升级功能的历史阶段。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务院2001年6月6日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至此,国有股减持迈出了长征第一步。

●国有股配售

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定期出售给特定投资人,使其国有股逐步实现上市流通。国家采

取这种方式减持股既可以及时套现资金,又可以使国有资产增值。

●股份回购(share repurchase)

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

股份回购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酝酿推出缩股式方案提供了一种可行和有效的选择。1999年底,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手推出国有股协议回购注销试点方案,回购价格以净资产为基准,至2000年12月为止,共有申能股份(600642)、海立股份(600619)、云天化(600096)、长春高新(000661)4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这个方案。但是,国有股协议回购需要上市公司有较为充裕的现金,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回购注销国有股,也有不少专家认为协议回购方案不利于流通股股东。因此,该方案实施一年,仅有上述4家上市公司进行尝试。

主词二: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

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一般是上市企业非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给流通股东,以取得股票的流通权。

●对价(consideration)

最早出现在欧美的法律文献中,是指为了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换取另一方的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在这里,对价指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权利,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其表达方式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多少股的补偿,对价越高,流通股东得到的补偿就越多,对流通股东越有利。

●股改承诺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在推出对价方案的同时,会宣布大股东的有关承诺。根据《 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非流通股股东在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应当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施监管的技术条件相适应,或者由承诺方提供履行承诺事项的担保措施。非流通股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忠实履行承诺的声明。一般而言,承诺主要涉及非流通股的流通日期、流通数量以及流通价格等方面。承诺是整个股改方面的一部分,投资者在关注具体对价的同时,应同时关注非流通股股东所做的承诺。

●以股抵债

是指控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抵偿其所欠上市公司的债务,上市公司按法律规定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一种偿债方式。简单地说,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了上市公司的资金,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一定价格偿还给上市公司,以抵消其所欠的债务,最后将用于抵消的股份依法注销,减少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资产注入

在全流通大背景下,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部分优质上市公司大股东拥有较强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动机。大股东资产注入,能够带来相关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提高和市盈率的降低。

一般而言,大股东注入资产的动机有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控股比例以对抗收购兼并;回避同业竞争,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政府和企业形象;对市值的关注。由于全流通后,市值反映的是真实财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拥有通过二级市场将流动性差的优质资产反映为流动性强的股票资产的愿望,因此股东对市值、对二级市场流通平台的关注程度将超越以往。在此刺激下,大股东有动力通过资产注入,提升存量资产的价值。

主词三:新老划断

●新老划断

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对此时间点后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即IPO)不再区分上市和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对存量上市公司分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其实施的前提在于市场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

2006年4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新老划断做铺垫。6月5日新老划断后IPO第一单中工国际(002051)公开申购,全流通

新股发行正式启动。

主词四: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制度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某特定的时期内,以某种约定的方式使经营者得到该公司一定量的股份,使经营者或管理者的角色发生转变,由单纯的代理方转向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职能,从而使其更加尽职尽责,达到激励经营管理者取得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 目前,在国际上通行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拟股票、公式股票、股票增值权、长期业绩奖励、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股票购买计划和限制性股票等。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分置改革为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铺平了道路,目前已有多家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

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还专门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延伸阅读 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由来

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的典型特征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与企业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所有人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经营权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来行使。而职业经理的利益和行为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所有人的利益和行为目标存在着偏差,即企业所有人追求的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职业经理有着自己追求的目标,比如提高工资及福利待遇、扩大在职消费等。这种偏差的存在使得职业经理可能采取有利于自己而有损于股东的行为,而对职业经理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按照企业所有人目标行使经营权的一种管理措施。目前国外企业在严格监督的基础上,普遍以激励作为重要手段来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管理层激励机制的由来。

综述:中国证券市场三大发行改革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5年来,证券发行制度经历了由额度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保荐制三个阶段的演变。

最早是采用股票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双重控制的办法,即每年先由证券主管部门下达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总规模,并在此限额内各地方和部委切分额度,再由地方或部委确定预选企业,上报证监会获得批准。1993年、1994年、1996年和1997年四年的发行额度分别是50亿元、55亿元、150亿元和300亿元人民币。

1996年,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今后下达新股发行计划,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管理办法,即由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共同制定股票发行总规模,证监会在确定的总规模内,根据市场情况向各地区、各部门下达发行企业个数,并对企业进行审核。

审批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在市场发展初期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弊端也很突出,一些地方将推荐发行上市作为国企解困的手段,额度分配分散、包装现象严重;有些企业由于额度不够,采取部分改制,一个分厂、甚至一个车间改制成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严重,公司独立性差,有些公司甚至成为大股东的“圈钱”工具。

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证券法》,确定了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因此1998年以后国家就没有确定发行额度了。2000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体制开始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2001年3月17日,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正式启动。从政府选择企业,改为由中介机构(证券公司)推荐企业上市,取消了发行额度和指标。发行人必须履行强制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对发行人负有尽职调查的责任。

2004年2月1我国日开始实行保荐制,负责推荐的证券公司还负有保荐责任;由以市场专业人士组成的发审委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证监会进行核准;投资者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自主做出投资与否的决定,投资风险自担。核准制实施以来,市场约束增强,行政干预逐渐退出。尤其是公开发行和上市保荐制度的实施,赋予了发行人和市场对股票发行的决定权,为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创造了条件。但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对保荐制的市场化产生了极大的制约。

2005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以来,为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处于暂停状态。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稳步推进,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分割的格局正逐步得到解决,促进两类股东形成共同利益基础的新机制已开始发挥作用。在这一背景下,2006年5月8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是监管层对广受关注的上市公司恢复再融资事宜作出的公开正面回应,表明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做出了重大调整,标志着我国证券发行机制已正式向市场化方向迈进。其一大突出特点是强化了股票发行的市场价格约束机制和投资者约束机制,加大中介机构责任,有利于推动优质企业发行上市。

主词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指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开募集股份,或已设立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目的是为成立新公司而募集资金,非股份有限公司为转换经营机制、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票。

●审批制

是一种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股票发行管理制度,由政府部门预先制定计划额度,选择和推荐企业,审批企业股票发行。

●核准制

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必须获得证券监管机构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核准制下公司发行证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注册制相同,需要公开披露所有相关信息。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若干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资产结构、盈利记录、公司独立性等一系列标准。

●保荐制

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注册制

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之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注册。发行人必须披露发行人自身及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发行人符合上述要求,就可公开发行证券。

●询价制

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新股发行价格。通过询价、报价,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

股发行定价过程,市场供需双方直接协商,按企业质量、市场状况定价,并将部分股票配售

给参与询价的机构,将其利益与风险同发行价格直接挂钩,防止随意报价,使新股发行价格

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价值和市场的实际需求,达到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和参与,制订出一个具备长期投资价值、兼顾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的发行价格。

主词二: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

是证券发行人借助证券承销机构来发行证券的行为,即证券的间接发行。按照承销商在承销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同、所筹资金的划拨方式不同以及手续费的高低不同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主要分为包销和代销。

●绿鞋计划(green shoes)

本义是指新股发行时所附加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条款,在国外股票发行中被普遍采用。这种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新股发行时,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30日内,可以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计划发行数量的一定比例股份的权利(一般不超过15%),超额发售的股份视为本次发行的一部分。其意图在于防止股票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达到支持和稳定二级市场交易的目的。

主词三:新股发行认购

●上网定价发行

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惟一的“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规定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

这种方式类似于网下的“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发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网络自动进行,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优点,避免了资金体外流动,完全消除了一级半市场。1996年以来它被普遍采用。由于新股申购几乎稳赚不赔,吸引众多大资金参与其中,也由此造就了一大批新股申购专业户。

●上网竞价发行

与上网定价发行相似,但不同的是,在公布的发行期间,由投资者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

价格竞价购买,然后由交易系统主机根据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

先的顺序,从高价到低价依次排队。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总额应当等于拟发行总量(且不低

于发行底价)的原则累计计算,当认购数量恰好等于发行数量时的价格,即为发行价格。凡

高于或等于该价格的有效申报均可按发行价认购,由交易系统自动成交。

●法人配售

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称为战略投资者;一类是与发行公司无紧密联系的法人,称为一般法人。法人配售就是股票发行公司专门向这两类法人出售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它需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方案,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

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时,将发行股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向具有一定资格的法人投资者发行,另一部分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在吸取了网上发行高效性特点的同时,又注重促进发行方式的市场化。

●回拨机制

一般是在申购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指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确定价格,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根据一般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对法人投资者和对一般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对于一般投资者上网申购超额认购倍数及股票分配比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充分分析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出现申购不足的情况时,网下申购不足的回拨网上。

主词四:新股发行推介

●路演(road show)

本意是指巡回演出会,后被证券界广泛借用,特指股票发行推介会,是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的发行前的调研活动。

一般来说,承销商先选择一些可能销出股票的地点,并选择一些可能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然后带领发行人在相关地点召开会议,介绍发行人的情况,了解投资人的投资意向。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基金经理人会作为机构投资者参加这一活动。另外,会计师和投资顾问有时也参加这一活动。

承销商和发行人通过路演,可以比较客观地决定发行量、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时机等。 

主词五:增发

●增发

是指上市公司以原股本为基础,再次筹集资金增加股本的行为。发行对象一般为老股东、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也有以特定机构为增发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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