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福利院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科室用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等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科室安全责任制,把各项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导、监督本科室人员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三、认真学习并掌握福利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本科室电源开关、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对新进科室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知识培训。
四、及时查找和排除本科室安全隐患,纠正违规操作。离开科室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五、保持科室整洁,及时清理杂物,保证进出通道畅通。
六、熟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若遇火灾等突发事件,按相关要求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七、做好对项目、日常工作信息、服务对象资料等重要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严防泄密事故。
八、做好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科室安全工作。
九、按照福利院的统一规定,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上午,负责组织本科室的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将自查报告电子版于两日内发到院长信箱。
《科室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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