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实习施工员管理规定
为配合项目发展需要,目前从公司招收的实习施工员逐渐增多,项目部宗旨:育人、用人。为了更好推动管理,现明确入职、辞职规定如下:
1、入职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500元,伙食标准参照项目
管理人员。
2、试用期满个人书面提出转正申请,由项目施工员或施工
负责人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公正客观阐述,交项目经理审批意见,最后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待遇由项目经理根据每个人发挥作用不同,担任岗位不同,订合理薪资。
3、工作表现差则随时劝退。转正后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
项目部有权立即辞退,并按损失比例在其工资中扣除,情况报公司办公室。
4、个人原因,如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5、施工中途提前辞职实习生,工资不能全额结算。应按月
薪50%不等结算,不满一个月超过二十天以上,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超过十五天不满二十天按半个月计算,不满十天,当月没有工资。
办公室2013年9月9日
《实习施工员管理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