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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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狂龙醉清风 ?? 转载于2009年09月22日 08:57 阅读(0) 评论(0) 分类: 房地产 权限: 公开
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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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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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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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 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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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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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