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
(2008-2015年)
为了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还林区域移民农户居住和增收问题,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长远目标,根据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目标任务,特制定彬县2008-2015年生态移民规划。
一、现状分析
我县地处渭北旱塬塬梁沟壑区,山大沟深,坡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林草覆盖率相对较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经过多年来的退耕还林植树种草,我县林草覆盖率有了明显提高,植被恢复较快,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区域生态移民工作进展顺利。1999年以来,相继对退耕还林区域的55个村实施扶贫移民搬迁6580人,建成扶贫移民新村55个,建成新居4606间73696平方米,既改善了退耕还林农户的居住条件,又保护了生态环境。
虽然我县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初显成效,但是,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移民基数大。全县退耕还林区域分布广,范围大,涉及农户多,生态移民规模大。据调查,在全县退耕农户中,仍有4866户19417人散居在深山和偏远地区,亟待实施生态移民。近年来,通过实施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移民65个村2109户7662人,《彬县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8-2012)》规划搬迁2647户11311人,尚需搬迁110户444人。
2、人口素质低。生态移民农户长期处在山沟坡畔,交通、通讯不便,信息闭塞,受教育程序低下,人口素质相对 117
较低,经营水平差,自我发展能力弱。
3、生态移民难。一是退耕还林区域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束缚,移民积极性不高,宁愿守在原地,也不愿移民到新的地方,适应性差;二是迁入地落实难度大,许多村不愿意接收移民户;三是移民投资较大,农户自筹资金少,移民新居建设资金缺口大。
我县生态移民工作既面临诸多困难,又适逢国家扶持的良好机遇,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调动全县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顺利完成生态移民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退耕还林区域农户的生态移民,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改善移民农户的居住条件,增强移民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户增加收入。全县建成扶贫移民新村7个,生态移民110户444人。
三、实施对象
生态移民对象涉及全县6个乡镇7个行政村退耕还林区域的110户444人。其中香庙乡庄农村33户140人,坡头村13户42人;龙高镇老户村11户44人;韩家乡先锋村17户73人;北极镇旺安村12户53人;永乐镇叱家村12户45人;义门弥家河村12户47人。
四、实施期限
从2008年起到2015年,利用8年时间,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先易后难、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全县6个乡镇7个村110户444人进行生态移民。其中:
2008年生态移民香庙乡庄农村的5户22人;
2009年生态移民香庙乡庄农村的5户22人;
2010年生态移民香庙乡庄农村的9户36人;
2011年生态移民龙高镇老户村的11户44人;
2012年生态移民北极镇旺安村的12户53人;
2013生态移民永乐镇叱家村12户45人、香庙乡庄农村10户44人;
2014年生态移民香庙乡庄农村4户16人,韩家乡先锋村17户73人;
2015年生态移民香庙乡坡头村13户42人,义门镇弥家河村12户47人。
五、新村建设
按照行政区划,生态移民安置以村内集中安置为主,建设移民新村。
1、落实庄基。结合新农村建设,为生态移民户在新村内无偿划拨庄基地,由生态移民户自主建房,庄基面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新居面积。生态移民户新建房屋面积,人均不少于17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总投资不超过5万元。
3、配套设施。生态移民户所在的新村内水、电、路等各种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生态移民户建房资金,预算总投资444万元,其中建房266.4万元,基本口粮田72.86万元,通村道路40万元,通讯供电15万元,人畜饮水35万元,文卫设施14.74万元。
资金来源:退耕还林专项资金232.4万元,省市配套资金55.5万元,群众投劳及自筹156.1万元。
分年度投资计划为:
2008-2009年每年投资22万元,其中国家巩固专项资金11.5万元;
2010年投资36万元,其中国家巩固专项资金18.8万元;
2011年投资44万元,其中国家巩固专项资金23万元; 2012年投资53万元,其中国家巩固专项资金28.1万元;
2013-2015年每年投资89万元,其中国家巩固专项资金46.5万元。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生态移民工作的领导,确保生态移民规划落到实处,县上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协调落实生态移民工作任务。
2、整合资源。生态移民新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将生态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列入当年实施计划,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按照项目整合,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推进生态移民新村建设。
3、严格考核。各有关部门、乡镇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移民工作,切实制定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按既定期限完成生态移民工作任务,县上将生态移民工作任务,列入当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生态移民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生态移民工作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