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协调员工作职责
一、康复协调员由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协同社区康复站康复员做好残疾人上门康复服务工作;
二、根据残疾人的具体康复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把康复工作具体落实到残疾人及其家庭;
三、积极参与残疾人普查、治疗、预防、康复等各项工作,并搞好建卡登记等原始记录工作;
四、负责联系、收集、反映本社区内残疾人的具体要求,协助有关方面,尽量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
五、指导残疾人就地、就近、有效地选用各种简易器材进行康复训练,并做好记录;
六、对需要到外地就诊的残疾人,要负责转诊的各项基础工作(即收集、联系、报告或者护送等)。
《康复协调员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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