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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YX08运行工作联系汇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1:57: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运行工作联系汇报管理制度

BSYX-08-2017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汇报管理制度,规范汇报的工作内容,制订汇报管理的程序,指导和规范工作联系汇报的实施。根据现场运行规程、调度规程、五凌公司管理制度“调度联系管理规则”、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水电厂的工作联系汇报管理工作。

三、职责(基本原则)

(一)安全生产部为生产调度工作联系汇报管理制度执行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安全生产部在规范化值班制度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生产调度工作联系汇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施行;

2、负责监督联系汇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3、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考核。

(三)工作联系原则

1、电厂实行厂长负责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机制,建立以厂长为中心的坚强有力的企业领导班子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精简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副职协助正职、全厂服从厂长的生产经营管理组织指挥原则。

2、职能部门代表厂部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各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全厂工作的督促和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应服从管理并协助开展工作;各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正常工作,应准确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在职权范围内正确、迅速处理各项工作事务;对特殊事务实行集中处置或由领导授权办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或越权处置,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尽快向上级汇报。

3、各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应经常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不仅要抓好物质文明建设,同时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要自觉接受党、群组织的监督。

4、下级对上级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出异议或越级向上反映,但在未改变原决定前,除非该决定有原则性错误或执行该决定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外,否则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或消极对待。

5、全厂员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尽职尽责地对待本职工作,把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追求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内容、要求与程序

(一)网调、集控中心调度工作联系汇报

1、值守生产调度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电力调度办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或资格证书。

2、经主管生产厂领导批准,方可正式具备值守调度资格。

3、必须严格遵守调度纪律,服从统一调度。

4、电厂及时将调度对象名单变更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电力调度办门以及公司发电集控中心。

5、电厂必须保证在任何时间都能联系到调度对象。

6、调度对象受理和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非调度对象无权受理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调度对象接受上级调度指令、进行调度联系时,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调度对象首先报告本厂调度代号、姓名,再确认上级调度身份并作好记录,复诵调度命令无误。调度联系应录音,发生错误,以录音或原始记录为依据确定责任归属。

8、电厂设备发生异常时当班生产调度应及时向五凌集控当班生产调度汇报。

9、未得到五凌集控当班生产调度的指令,当班生产调度不得自行改变调度所辖设备状态及运行方式(但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者除外)。不属调度管辖的设备,如改变运行方式及状态对主网有影响,必须经五凌集控当班生产调度同意。

10、电厂同时接到两级调度相互矛盾的调度指令时,执行高一级调度指令,并将执行情况分别汇报两级值班调度员。

11、电厂调度对象必须及时向五凌集控当班生产调度汇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及电网安全情况时,调度对象应按照电厂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当班生产调度人员。

12、调度对象不执行或延误执行调度指令,其后果由受令人和支持该受令人的领导负责。如受令人对调度指令有疑议,应立即向发令人提出,如发令人仍重复其指令,受令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执行该指令确会严重威胁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并报告发令人和本单位直接领导。

13、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严重违反调度纪律论处: 13.1、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13.

2、擅自越权改变设备状态; 13.3、故意违规操作; 13.

4、性质恶劣的其他行为。

(二) 水库调度联系汇报

1、水库调度的基本任务是在确保水工建筑物以及上下游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水库的蓄、泄、供水方式,充分发挥水库的发电、防洪、航运综合利用效益。

2、汛期水库应严格按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控制运用方案所规定的水位控制运行,并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公司梯调值班员的调度命令控制下泄流量。

3水库运行中,如发现水工建筑物有险情或遇重大水情、有可能超过最高调度洪水位或泄流超过下游允许安全泄量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安全生产部和主管生产厂领导汇报,同时向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

4、水库调度各种方案经上级批准后,应严格执行。如需更改,必须报经原批准单位同意。

5、集控中心调度办负责沅水流域梯级水库洪水预报与调度,负责与气象、水文及防汛部门的业务联系。

6、集控中心调度办负责执行防汛部门的指示、指令,并按相关规定下达沅水梯级水库闸门调度指令。

7、集控中心调度办负责电厂年度、月(季)度发电计划编制和5日滚动发电计划编报、运行方式协调,负责水库调度报表编制、报送。

8、每日22:30前,根据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编制的五日水情预报及次日发电滚动计划,确定次日机组最优运行方案。

9、电厂洪水调度决策过程由水调值班员(当班生产调度人员)严格按照决策、审核、批准、执行四级环节执行。

10、水库泄流需开闸或关闭闸门时,按照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下达的指令进行。现场值班人员按《电厂闸门调度实施细则》执行操作。

11、水调自动化系统管理 11.1、水调自动化系统(包括网络通信设备以及VPN通道)未经水库调度室同意,不得无故挪用、停用。计划性检修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检修工作;影响到梯调系统运行的临时性检修或故障处理,应在检修前通知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检修完成后必须立即恢复停运设备,并向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汇报。检修工作完成后做好数据补传工作。

11.2、水调自动化系统发生异常时,应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运行,电厂水调应急值班人员进行值班,现场进行水库调度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说明原因。电厂水情设备故障,导致数据无法上传至梯调,48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应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报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

11.3、影响系统运行及数据准确性的设备检修(如闸门控制系统、电能计量系统、水情测报系统、监控系统),应向公司集控中心调度办申报后进行。

11.4、系统维护、检修以及站点故障应有详细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应包括:遥测站点名称、故障(检修)发生时间、修复时间、故障(检修)原因等。

(三)生产工作联系汇报

1、生产任务的布置按“厂领导→安全生产部→生产各分部→工作班”顺序进行,一般不越级调度。特殊情况下,上级可以越级调度下级单位。工作汇报则按照相反顺序进行。

2、生产计划的编制采取由下至上的程序,交由安全生产部汇总、审查、下达。计划编制要考虑中、长期计划的落实。

3、安全生产部组织编制电网调度设备年度大修(包括技术改造)汇总表和进度表于8月15日前报五凌公司主管部门,并抄送电网调度机构。电网调度设备的月、季度检修计划,安全生产部必须在月(季)前20天报电网调度机构。主设备节日检修,必须在节前5天上报电网调度机构。

4、将设备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转入检修,均必须在预定开工日前3天由安全生产部向上级调度报送检修申请。电厂只有得到当值调度员的命令,才允许将设备转入检修状态及许可开工。

5、重大试验和设备更新改造,由主管厂领导或由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要有经过批准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方案,并在开工前2天连同开工申请交中控室。

6、系统运行正常时,当班生产调度认为电力调度安排的发电机组出力不合理,建议无效后,应立即汇报生产调度负责人、五凌集控生产调度,视情况汇报给安全生产部领导和厂领导。

7、枯水季节,上级调度安排出力过小,有可能造成***水库弃水时,应立即汇报生产调度负责人、五凌集控生产调度,视情况汇报给安全生产部领导和厂领导。

8、来水较少或枯水季节,当上游水位低于295m时,电力调度仍要求多带负荷,当建议调整无效后,应立即汇报生产调度负责人、五凌集控生产调度。

9、有关水情变化趋势,原则上由水工值班人员向有关人员请示或汇报,中控室生产调度不负责水情的汇报工作。

10、当班生产调度必须及时将***库区降雨情况汇报给五凌集控梯调,及时向了解沅水水情变化趋势和三板溪电厂发电计划安排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生产调度负责人、五凌集控生产调度及五凌集控调度办。

11、在汛期和高水位区域(300m)运行时,调度要求停机备用或减负荷以及事故停机时,当班生产调度人员应立即通报三板溪水调和水工值班人员。

12、当水头低于39m时,机组出力受到严重限制,机组振动明显增大时,当班当班生产调度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部领导、厂部主管生产领导或电厂第一负责人请示,决定是否将全厂机组停运。

13、机组进水口浮渣较多,严重影响机组出力时,当班生产调度应立即通知机械分部人员清渣,需要停机或采用紧急停机甩负荷冲渣时,应经安全生产部领导或厂部主管生产领导同意。

14、机组存在某些缺陷,有可能在运行中扩大,但调度要求开机运行或继续运行时,当班生产调度必须请示厂部主管生产领导或安全生产部领导,由其决定是否开机运行或继续运行或停机消缺。

15、发现重要或重大设备缺陷时,当班生产调度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负责人、运维分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处理,并将情况汇报安全生产部安监专责、安全生产部领导,同时详细记录通知情况及人员到场时间(或处理意见、指示等)。

16、当发现涉及到多个专业面或需要多个专业人员共同处理的缺陷,当班生产调度和生产调度负责人要督促处理,并向安全生产部领导汇报。

17、发现有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异常情况和影响机组出力的重大设备缺陷时,当班生产调度要及时向电厂领导、五凌公司集控中心汇报,不得无故拖延或隐瞒现场情况。

18、发生不安全事件后,生产调度应立即通知运维分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并尽快汇报安监专责、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主管生产厂领导等。同时详细记录通知情况及人员到场时间(或处理意见、指示等)。

19、事故发生后,当班生产调度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及五凌集控生产调度报告相关情况,遇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按规定先行处理,事后再向相关人员报告。

20、发生下述情况时,当班生产调度应立即报告五凌公司集控中心: 20.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0.

2、全厂停电事故;

20.3、重大及以上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20.

4、垮坝事故;

20.5、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20.6、生产设备、设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0.

7、运行机组故障跳闸;

20.8、运行机组因电网或机组原因甩负荷到零; 20.

9、开机并网不成功; 20.10、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

11、对社会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事件。

21、当上级调度以电话或传真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知、检修或其他调令至中控室时,当班生产调度应立即将其详细内容汇报到其指定的受电人,并做好记录。

22、新设备投产或经改造、技术革新或虽为原安装的设备,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正式投运的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应经相关试验合格,并有相关专业人员的书面交代,在请示厂部主管生产领导或安全生产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23、电厂生产调度值班人员在向集团公司和五凌集控生产调度汇报有关情况前,必须向电厂第一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汇报。

24、在所有请示或汇报过程中,如果相关人员正在轮休或出差,则只需向在工地值班的负责人进行请示或汇报,由值班负责人向上一级相关人员进行请示或汇报,并将其请示的结果反馈给当班生产调度。

25、当发生设备事故、障碍和一般异常情况后,向上级领导或相关人员汇报时,不重复汇报,只向各级第一负责人汇报,如果第一负责人不在现场或工地,则按照顺推原则进行请示、汇报。

26、生产调度人员在中控室进行生产调度联系汇报工作时,必须使用录音电话。

四、附则

(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火电运行管理规定

MRP运行管理规定

调度管理联系汇报制度

联系班级干部工作职责及管理规定

15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工作联系与汇报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风电场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BSYX08运行工作联系汇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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