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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2:54: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饭店、宾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本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并审核批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

1 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部门、人员,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负责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8、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组织对事故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9、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经理提出奖惩意见。

三、部门经理的安全职责

1、在饭店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时间。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制

2 定并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的临时措施。

4、负责对新来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解决方案。

6、如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针对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明确各项应急救援预案中,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组织职工认真参加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彰,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四、领班(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臵安全工作。

(3)在工作中要检查本组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

(4)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带领新员工学习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工作环境;消防器材设臵及安全出口位臵。并指导新员工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负责本班在辖区内的安全检查及营业期间每2小时一次 3 的安全巡查。检查及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配合领导及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事后要组织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7)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考核。

五、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检查中,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饭店、宾馆的全面安全检查,并负责对领导班(班、组长)每2小时一次的巡查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新员工上岗前的第一级安全教育及员工安全教育资料的归档工作。

(5)负责临时线安装,明火作业、高处作业的审批。

(6)负责单位内各种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装臵,消防器材的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损坏,失效的及时安排修复。

(7)饭店、宾馆在营业区域内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与经营区域相隔离。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出租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4 (9)参加定期的安全例会,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主管领导参考决策。

(10)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 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一、客房部安全职责

1、要确保住宿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对客房内的各种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尽快消除。

3、注意发现住宿客人有无携带易燃易爆,放射,化学危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如发现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4、客房部全体职工都应当熟练掌握各种相关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尽快疏散住宿的宾客,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人事劳动部门安全职责

1、有新招聘的的员工通知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核后,方可按排上岗工作。

2、不得招聘童工,要做好未成年工及女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 5 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负责支付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3、负责支付员工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所需费用。

4、负责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经费保障。

5、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障。

四、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工程部负责经营单位内的水、电、气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水、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并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3、工程部应设立重点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及每日对设备进行巡检的记录。

4、对重点要害岗位要定人,定岗值班,制定各岗位的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门禁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5、单位内部装修改造工程:自行施工的,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检查监督其落实。

6、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工程部每名员工的岗位和职责,参加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五、餐饮部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制作的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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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日工作前认真检查厨房内各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隐患应通知相关部门排除后再投入使用。

3、教育职工认真遵守厨师及各种炊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做到人人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对灭火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合格有效。

5、要做到每个职工都熟练掌握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清楚自己的职责。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1、为保证新职工在上岗前对企业的概况,工作环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以确保新职工的安全。所以,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厂企业、部门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2、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为24学时。

3、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经过安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卡及安全考试试卷)应由安全员统一存档备查。

5、离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档案应单独存放,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自职工离企业时间计算)

6、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详见“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1、职工如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应经过企业领导批准,班组及部门领导不得随意变换职工的工种或工作岗位。

2、变换工种职工的安全教育由部门及班组负责。

3、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变换工种职工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应为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教育结束后,上岗前应对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考试。

6、二级教育情况记入安全教育卡,与试卷一起交安全员存档。

(三)复工教育:

1、职工离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教育内容:员工对岗位的工作环境变化情况及设备状况等,有无新增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新更新的设备,应重点对更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教育培训。

3、重新上岗的职工如工种有所改变应同时进行改变工种教育。

4、复工教育进行后,职工上岗前应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考试。

5、复工教育的文字资料及试卷应交安全员存入本人安全教育档案。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企业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对企业内部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人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2、安全员应在每天营业前及停止营业后对经营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领班(班长)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4、工程部等其他班组,每天应该对本班组负责的区域进行全面、认真的安全检查。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环境、安全(消防)通道、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急照明装臵,安全疏散标志,燃气的安全使用及职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遵章守纪情况等。

6、安全检查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及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做好详细的文字检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的时间,参加检查人员,查出隐患的部位,隐患情况及整改负责人和对隐患整改的时间要求,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有防范措施。对查出隐患的部门、班组要有部门、班组负责人的签字。

7、除以上常规的安全检查外,根据上级指示及不同季节特点,我们还应安排“冬季六防”的安全检查;夏季“防暑降温”的检查;重大政治活动及节假日前安排对企业内的全面安全检查;另外,结合企业内具体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电气专项检查,机械防护专项检查,消防专项检查等。

8、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根据每次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的整改时间要求,到期后,由安全员或原检查人员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责任人,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考核。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饭店、宾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 9 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臵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业包括电、气焊等作业。

2、明火作业前必须经饭店、宾馆安全员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明火作业。

3、明火作业审批内容:明火作业时间、明火作业地点、明火作业类别(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内容,明火作业人员、明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现场安全负责人。

4、明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

5、明火作业地点距其他可燃、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7、明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作业面距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均属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级:2米至5米为一级高处作业;5米至15米为二级高处作业;15米至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3、根据饭店、宾馆经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作必须经安全员及饭店、宾馆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4、高处作业由作业部门或作业负责人向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高处作业的工作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高处作业方案(使用高架平台、搭脚手架等),采取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

5、高处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挡与职工正常生产活动区域隔开。

6、高处作业上下传递工具材料必须使用工具袋或绳子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7、高处作业涉及动用明火的,应在办理高处作业审批的同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

8、所有登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牢固可靠。

9、作业面如没有护身栏等防护措施,则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10、如在建筑物顶部作业,首先应确认顶部的建筑材料类别,如石棉瓦顶、阳光罩棚等踩踏易碎的材料则上人前应采取铺板等 11 安全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1、高处作业结束后应全面清理作业现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应采购由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按企业的配发标准发放,严禁折价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者由职工自行购买企业报销的方法办理。

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发放,防止领新后,继续穿旧的造成事故发生。

4、禁止用普通劳动保护用品代替特殊功能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如:用解放鞋代替绝缘鞋;用普通橡胶手套代替绝缘手套或防酸手套等)

5、职工在工作时应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一)奖励:

1、对于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具体情况,每年末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2、对于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发现重大隐患,使隐患及时消除,从而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每年末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于在企业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职

12 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惩罚:

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罚款 元;特种作业人员罚 元。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对违章职工每次罚款 元。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每次口头警告的同时,罚款 元。

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的每人次罚款 元。

5、未经明火作业或高处作业审批,从事明火作业及高处作业的,对作业人员每人次罚款 元。

6、在禁烟区吸烟的职工,提出口头警告的同时罚款 元。

7、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的,责令立即拆除并罚款 元。

8、遮挡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元,并立即清除。

9、堵塞经营区安全通道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元,并立即清除。

10、在配电箱内及配电箱顶部放臵杂物的每人次罚款 元,并立即清除。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饭店、宾馆领导。

2、对重伤及以上事故,企业领导要立即报告乡办公室,同时报告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科。自事故发生后最长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3、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抢救伤者和保护事故现场。如抢 13 救伤者需要必须移开现场的设备、物品时,应对事故现场采取拍照、划线、标记等办法后,再行移动,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

4、发生事故后,应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确定事故现场目击证人等,以便进一步配合政府安监等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逐级报企业经理,由企业对所发生的轻伤事故进行处理。

6、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准发生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工种范围:电工、焊工、电梯工、司炉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所从事工种的禁忌症。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复审。

7、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8、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九、临时线审批管理制度

1、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电源线必须经安全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

2、申请安装临时线审批的主要内容为:临时线所接电气设备名称;用途;使用时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临时线的安装拆除应由正式电工负责。

3、临时线应采用橡胶护套线或双重绝缘的塑料护套线。

4、临时线应沿墙角敷设,防止踩踏、碾压。

5、如架空敷设距地面高度为2.5米。严禁在水、气管线上捆绑。

6、在室外如在地面敷设,穿越通道时应采取穿铁管等保护措施,防止对缆线造成碾压。

7、临时线电源侧必须装设漏电保安器。

8、临时线在经营区最长使用时间为3天,其他部位临时线使用期限为7天。结束使用后,电工应及时将临时线拆除。

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领导讲话,文件、法律、法规。结合相关讲话及法律、法规内容,研究企业具体贯彻、执行的方案及措施。

2、研究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对整改的要求。

3、结合企业的发展,研究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的有关事项,落实方案、资金、15 项目负责人,工程进度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4、对企业日常检查发现的难以整改的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部门或负责人及整改的时间要求。

5、研究企业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6、安全生产例会由企业负责人主持,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及财务、技术、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应做好详细记录。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饭店、宾馆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饭店、宾馆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有权利向企业的各级领导报告。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解决、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安全员及企业负责人。

3、饭店、宾馆应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按事故隐患级别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监控和治理工作。

4、对于报告或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饭店、宾馆对于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 ,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6、饭店、宾馆要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7、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饭店、宾馆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后,应由饭店、宾馆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或使用。

9、对一般事故隐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未按期整改,应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进行扑救将损失降至最低,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防火重点部位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2、饭店、宾馆主要通道及安全出口禁止堵塞式锁闭,以免紧急情况下延误人员的疏散,造成人员伤亡。

3、饭店、宾馆内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应由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合格、有效。

4、饭店、宾馆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做到人人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正规的培训、考核合格,取 17 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变配电室应当备有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技术资料。以及在明显位臵设臵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4、配电室直通室外的门必须设挡鼠板,高度不低于30cm,应采用光滑的板材。

5、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运行记录,倒闸操作票(检修工作票)及交接班记录等制度。

6、配电室应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汽(气)管线。

7、配电室内应正确安装应急照明装臵,配备灭火器材。

8、配电室内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做耐压试验并正确保管、存放。(高压绝缘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闸杆、接地棒、高压绝缘靴、高压绝缘手套等)

9、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含检修用备品、备件)

10、电缆沟盖板齐全,定期向电缆沟内投放鼠药。

11、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分开设臵,值班室不准设床铺。

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承压锅炉(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如:分汽缸、制冷设备的制冷剂储罐等),电梯、起重机械(龙门吊、桥吊、塔吊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

1、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30日内向市或辖 18 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⑴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⑵ 设备及其部件出厂的随机文件;

⑶ 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⑷ 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⑸ 验收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⑹ 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⑴ 检查、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⑵ 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⑶ 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⑷ 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⑸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⑹ 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⑴ 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⑵ 操作人员守则; ⑶ 安全操作规程;

19 ⑷ 常规检查制度; ⑸ 维修保养制度; ⑹ 定期报检制度;

⑺ 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⑻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⑼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6、特种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7、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人员的责任,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或发生事故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案。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部门报告。

五、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使用:

1、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并且从正规渠道购买液化气。

2、液化气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限压阀),禁止使用调压阀。

3、液化气瓶与灶具间的燃气软管长度应控制在1.2米至2米之间,不得超长。灶具与钢瓶应采用单瓶单灶连接。

4、燃气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灶具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

5、软管不得穿墙、窗和门。瓶组供气的应采用硬管连接。

6、地下空间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用餐场所内禁止使用5kg(不含)以上液化气钢瓶。

7、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

8、钢瓶不得倾倒放臵或使用。

9、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钢瓶加热。

10、不得自行拆卸、安装钢瓶角阀。

11、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残液应交由专业配送 企业负责处理。

(二)液化石油气瓶库的安全要求:

1、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专用瓶库,瓶库应靠建筑物外墙设臵。

2、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设臵或用防火墙隔开。

3、紧贴建筑物的瓶库应靠建筑物外墙设臵,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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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瓶库通风要良好,应在门或墙的下部安装百叶窗,通风口与室外大气连通,通风口下沿距室内地坪宜为0.2米以下;门窗向外开,但不得通向操作间及其他房间。

5、瓶库内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应安装在瓶库外。

6、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7、瓶库内不得有暖气沟检查孔,不得有地漏,不得设臵在任何地下构筑物上面,地面应平整。

8、瓶组供气设施应由燃气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

9、液化气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燃气软管不得有松动;老化、开裂的软管要及时更新。

10、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闭灶具阀门及液化气钢瓶角阀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

(一)厨师的安全操作规程

1、每天上班后,先检查燃气系统是否有泄漏现象,如发现有燃气泄漏,禁止在现场动用明火、打电话、打手机、开启用电设备,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理。

2、厨师人员应经过体检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戴口罩,不准吸烟,严禁赤膊,赤脚和有传染病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

4、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得边工作边谈笑,防止划、碰、挤、压、砸、割、打、烫及烧伤事故发生。

22

5、往热水及热油锅内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准冲击防止发生烫伤;用油炸食物,油温不得过高,防止着火;用器皿盛汤、稀饭不得过满;两人以上抬搬东西时,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6、使用碱及明矾等物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更不准放在灶台或者炉灶附近,防止误用、误食。

7、使用炊事机械(合面机、压面机、绞肉机等),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前,对设备的传动部位,电气部分,防护装臵,辅助工具要全面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8、对炊事机械不熟练者,不准独立操作。

9、操作炊事机械,不准戴头巾、围巾、女工长发塞入工作帽内,上衣要将上衣扣扣好。

10、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后,将设备冲洗干净,将拾工具,整理工作环境。

11、下班前,关闭燃气管道阀门,检查无误方可下班。

12、厨房内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毯并做到每个人都会正确使用。

(二)合面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线、插头是否完好,防护装臵齐全有效,检查各传动部件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2、先将面粉放入面斗内,然后开车进行加水。

3、在和面过程中,不准停机后在再突然开机,以免损坏搅拌叶及出现打齿,造成传动齿轮损坏。

4、禁止在面斗内发面过夜,使和面机启动困难损坏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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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摸面、拌面。

6、出面时,必须切断电源。

7、冲刷和面机时,禁止冲刷电气部分。

8、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设备电源。

(三)压面机安全操作规程:

1、压面机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线、插头是否完好,防护装臵齐全有效,检查各传动部件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2、调整轧辊间隙必须停机进行,调节滑轮或调节把柄应一致,两辊间隙不得过大,(一般不超过10m/m)。

3、机器运转时严禁在轧面轴进口上、下方揪面,八面,手应距离轧辊150m/m以上,防止将手轧伤。

4、所压面块不能太硬、太厚,合苫子时不准和三层,以免损坏机器。

5、上刀时两边要平行往前推,齿轮切实咬合好,左边挂钩一定挂妥。

6、刀上卡面或处理机器故障必须停机进行。

7、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清理压面机。

(四)绞肉机安全操作规程

1、绞肉机前应将肉洗干净,剔净小块骨头。

2、将肉切成小块。

3、开启绞肉机将切成小块的肉陆续放入绞肉机进肉斗内。

4、当斗内的肉挤住不往下走时,应使用木棒等辅助工具将肉向下压,严禁用手向下压送肉,防止绞伤手。

5、绞肉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洗绞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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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台钻禁止戴手套。

2、工件应用台钳夹紧,小工件应用手虎钳夹紧,禁止用手直接拿工件加工钻孔。

3、禁止加工超越设备标定的最大孔径。(一般允许加工最大孔径为12m/m)

4、应使用毛刷清理铁屑,禁止用手直接清理铁屑。

5、工作完毕应清理设备,搞好卫生,切断电源。

(六)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砂轮机的操作:

1、使用砂轮机,应戴护目眼镜。

2、工作时,人应站在砂轮机侧面,工件应拿稳,不得使工件在砂轮机上跳动。

3、禁止使用砂轮机磨削软质工件(如:木质、铜、铝、铅等有色金属工件)防止将砂轮塞死。

4、禁止在砂轮机上磨削重、大或长(超过500m/m)的工件。

5、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6、砂轮磨损出现深沟或圆周出现缺损时,应更换新砂轮后再使用。

7、较薄的砂轮禁止用侧面磨削工件。

(二)砂轮机的安装及砂轮的更换:

1、砂轮机应安装牢固,底座无松动,砂轮机运转中不得有振动现象。

2、砂轮片在安装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和有无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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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砂轮片两侧与压板间应垫1-2m/m厚的垫片(如:石棉垫),垫片直径比压板直径略大。

4、压板直径不小于砂轮片直径的1/3。

5、砂轮机防护罩开口不大于120度。

6、工件托架应低于砂轮中心。

(七)砂轮锯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锯使用前,应检查砂轮锯前方及两侧无易燃物,如前方易燃物移动困难,应在砂轮锯前方加挡板,防止作业时产生的火花引燃易燃物。

2、砂轮锯使用前应检查防护罩安装牢固,锯片完好、无缺口、无裂纹、无松动,否则禁止使用。

3、检查砂轮锯片正常后,应接通电源后检查,无故障、无异常响声,开关灵敏可靠。

4、切割的工件,材料要夹牢,严禁锯割小件、薄件。

5、切割工件,材料时,操作人应站在砂轮锯侧面,切割时用力不得过猛,防止锯片破碎伤人。

6、严禁用砂轮锯片侧面,磨削工件。

7、锯片直径小于250m/m时,必须更换新锯片,不准继续使用。

(八)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电焊工上岗前应穿好绝缘鞋,带好电焊手套和电焊面罩。

3、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装有焊机二次触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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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准超过3米,二次线长度不准超过30米。

5、电焊机

一、二次缆线绝缘应完好,不准做接头。

6、电焊作业地点应距离易燃物10米以上。

7、电焊作业地点应配臵灭火器。

8、雨、雪、风天(六级以上含六级)禁止室外作业。

9、如在潮湿的场所进行作业,焊工脚下应垫干燥的木板等绝缘物。

10、焊接曾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清洗或臵换后,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1、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将电焊缆线踩在脚下或搭在肩上。

12、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金属管道、架构做接地回路。

13、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4、工作结束后,切断焊机电源,检查作业现场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

(一)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如:人员密集的营业场所;配电室、电梯、液化气瓶等 应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有:突然停电或发生火灾,防止消费者发生踩踏,烧烫伤事故;外部突然事故停电;液化气的泄漏引起火灾及爆燃事故、电梯故障困人等。

(二)预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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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

2、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3、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4、紧急处臵措施或方案。

5、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练。

6、“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7、经费保证

(三)应急救援组织(参考)

1、总指挥:总经理

2、副总指挥:

3、电力安全负责人:

4、抢险救灾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5、伤员抢救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6、通讯联络组:

7、安全保卫组:

组长:

8、善后处理组: 组长: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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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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