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关于***同志长期旷工的处理意见
经查,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原主任***同志,因工作原因受到公司放假七天的处罚,处罚期间为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放假期间,***并未按规定上交检查,自2011年*月**日处罚期结束后,***同志一直没有上班,亦没有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累计无故旷工已10个工作日。
依照天津****集团人事管理制度,无故旷工满7天按自动退岗退职处理。***同志作为一名自200*年*月便已入职的老员工和基层领导,因自身情绪问题长期无故旷工,在集团内部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消除不良影响,现依照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对***同志做出辞退处理,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1年*月**日
《公司辞退处理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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