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书
环境卫生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010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巩固我市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成果,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市、区考评委2010年工作思路及集府[2005]001号集府[2006]105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对辖区主次干道、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街巷、生活小区等,实施覆盖式现场管理。
2、根据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要求和标准,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门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站建设和保洁人员的管理,做好辖区内城区主次干道、街巷及生活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
4、加强环卫设备配套建设及维护与管理。
5、应认真落实“三定一包”(定地段、定人员、定标准、包责任)的环卫责任制度,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探索多元化筹集环卫经费的新途径。
6、建立完善考评制度,对保洁员进行每月明查(督查)
1与暗访,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7、定期进行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辖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和街巷、生活小区及集贸市场等周边无卫生死角、无屋顶垃圾、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悬挂、无乱占道、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8、教育居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组织力量加强督导,纠正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9、加强舆论宣传,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
10、按照责任范围,对群众投诉、信访转办、媒体曝光、市、区考评巡报、通报等存在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在期限内整改,并按时反馈。
11、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向区、街城管办反映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难点、热点问题,配合区、街城管办加以解决。
12、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考评范围
街道辖区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海域岸线、窗口单位、过境公(铁)路、居住小区。其它专项考评不列入综合评定等级范围。
三、考评办法
1、每月由区市容考评委召集街道分管领导抽签决定考评项目具体范围。
2、每月由区市容考评委进行明查、暗访考评。
3、考评采用明查或督查(4 0%)与暗访(6 0%)相结合方式,并将保洁与管理成绩综合得出每月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4、每月考评成绩于次月1 0日前公布在《街道环卫简报》,同时通报街道领导,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考评评分标准依据
1、城市道路项目,以《2010年厦门市城区道路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
2、海域岸线项目,以《2010年厦门市海岸线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
3、市级居住小区项目,以《2010年厦门市市级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
4、区级居住小区项目,以《2010年厦门市区级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
五、奖罚办法
综合评定等级的奖罚依据以下几项内容:
1、根据上级(市、区)考评委l 2个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数之和÷2平均值,9 0分(包括9 0分)以上为优秀,8 0分(包括 8 0分)以上为良好,7 0分(包括)以上为及格,7 0分以下(不包括7 0分)为不及格。
2、年终组织相关人员对2010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取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作为总成绩。综合
成绩评定优秀的奖励环境卫站5000元,奖励站领导、路段管理人员各500元,奖励道路保洁员每人100元,良好不奖不罚,及格环卫站管理人员、路段小组长各扣一个月绩效奖,不及格扣环卫站管理人员、路段小组长各二个月绩效奖。
3、本评定成绩依据,由上级(市、区)考评委提供,本工作责任书的奖罚办法由街道办负责解释。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街道办和环卫站各执一份。
集美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