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邵村小学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我校的重要作用,全面、及时、高效的展示我校形象和成绩,调动全体教职工做好学校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的对象和作品范围
本办法奖励的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职工,提倡和鼓励全员参与,人人写稿。
本办法奖励的作品范围为在区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教育报刊等媒体上刊播的作品。
本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奖金和证书两部分。
二、奖励分类及标准
A、报刊类
根据上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我校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在《人民日报》、《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每篇奖励200元。
在《河南日报》、《河南教育》等省级报刊发表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每篇奖励100元。
在《安阳日报》、《安阳晚报》及市级报刊上发表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每篇奖励50元。
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发的稿件视同相应级别给予奖励。
B、网站类
在“河南教育网”、“安阳教育网”、“殷都教育网”等省、市、区级网站上发表的信息每篇分别奖励20、
5、1元等。
同一信息稿件只取最高档给奖,不重复奖励。
以上奖励只对我校教职工采写的与学校教育教学等有关的稿件,与教育无关的稿件(如文学作品等)不在此列,与人合作的稿件奖励平均分配。 学校教师信息宣传奖金实行学期发放制。学校学期末设立优秀信息宣传员奖,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推荐参加区教体局的信息宣传先进个人表彰。
三、奖励程序和相关事项
1、信息宣传稿件可由本人直接向新闻媒体投稿,在媒体上发表的信息要及时将媒体原件上报学校,便于统计,发放奖励。
2、在各媒体刊播的有偿稿件不予奖励。
3、信息宣传工作要遵守信息工作纪律,支持正面宣传。涉及政策性、保密性及社会影响不确定性的信息,投稿、报送前应交学校主管领导审核。信息稿件实行文责自负。
本办法从2013年9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焦邵村小学校委会。
殷都区焦邵村小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