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联,各会员企业:
现将《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3月30日前反馈市工商联办公室。
联 系 人:宋广辉
电话:319919918623956018
电子邮箱:lhsgslbgs@163.com
漯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3月14日
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
考评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正面引导”的原则,全面加强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树立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形象,提升工商联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全社会对民营企业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1、考评对象: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机关各部室。
2、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信息宣传、典型报道和课题研究等。
3、计分范围:在《人民政协报》、《中华工商时报》、《河南日报》、《河南工商界》、《漯河日报》、《漯河商会》等中央、省、市级报刊及网站刊发的反映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 -1-
信息、报道和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以单位或个人署名为准。
三、年度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工商联
1、在中央或省级刊物刊发稿件1篇以上。
2、在市级刊物刊发稿件5篇以上。
3、向市工商联报送信息、宣传稿件100条以上。
4、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0条以上。
5、向市工商联报送调研报告、理论文章2篇以上。
5、完成市工商联安排的其它信息调研任务。
(二)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协)会
1、向市工商联报送信息、宣传稿件15篇以上。
2、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5条以上。
3、向市工商联报送调研报告、理论文章1篇以上。
4、完成市工商联安排的其它信息调研任务。
(三)会员企业
1、向市工商联报送信息10篇以上。
2、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条以上。
3、完成市工商联安排的信息调研任务。
(四)机关各部室
1、办公室:在中央或省级刊物发稿5篇以上,市级刊物发稿20篇以上,在市工商联网站发布信息300条以上,《漯河商会》3期以上,视情编报《工商联直通车》,完成调研报告2篇以上。-2-
2、会员部、经联部:在中央或省级刊物刊发稿件1篇以上,市级刊物刊发稿件5篇以上,在市工商联网站发布信息100条以上,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5条以上,完成调研报告1篇以上。
四、考评计分办法
年度考评采取量化计分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参加年终考评,否则取消考评资格。
1、在《人民政协报》、《中华工商时报》等国家级刊物刊发文章,500字以上计20分/篇,500字以下计15分/篇。
2、在《河南日报》、《河南工商界》等省级刊物刊发文章,500字以上计15分/篇,500字以下计10分/篇。
3、在《漯河日报》等市级刊物刊发文章,500字以上计10分/篇,500字以下计5分/篇。
4、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线索计5分/条,被采用另加10分/条,被市领导批示累计加10分/条。
5、各县区工商联、机关各部室向《市工商联网站》上传信息稿件计1分/篇(上传稿件质量较差的,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各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报送信息稿件计1分/篇,信息稿件被《市工商联网站》采用另加1分/篇。被《漯河商会》采用的,简讯计2分/条、信息计5分/篇。
6、报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计10分/篇(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被中央、省、市、县(区)级领导批示分 -3-
别计100、80、50、30分;在中央、省、市级刊物(含《漯河商会》刊发或被中央、省、市级部门表彰的,分别另加50、30、20分/篇。
五、激励措施
1、根据考核成绩,每年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系统通报表彰。
2、各县区工商联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
一、
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
3、各行业商会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
一、
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奖励。
4、会员企业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
一、
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励。
5、机关各部室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若干名,给予500元奖励。
6、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季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将各单位得分情况通报各单位主要领导。
六、考评说明
1、文学作品、学术论文、杂感随笔等非信息宣传工作范畴的文稿及其他网站转载的内容不列入考核计分范围。
2、同一篇目内容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刊发,获得不同级别领导批示或嘉奖时,考核统计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各县区工商联、市工商联机关各部室报送的信息数量 -4-
以市工商联网站后台统计为准,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报送的信息数量以邮箱(lhsgslbgs@163.com)记录为准。
4、各单位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整理报送上季度有关考评材料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市工商联网站》、《漯河商会》除外)。
5、市工商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考评管理,并负责解释本办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