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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龙发()21号机关和农村岗位责任制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22:30: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龙家圈乡委

龙家圈乡人民政府

关于2009年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农村

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补充规定

沂龙发[2009]21号

为进一步搞好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农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目标量化、程序细化、分级负责、加强领导、严格奖惩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各综合办公室、各管理区党总支、各村要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自我加压,全力以赴,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完成县乡确定的工作节点计划, - 1 -

凡因工作不利,进展落后,被县通报的,每有一次扣相关综合办公室5—10分,扣相关村25—50分;工作被动,无实质进展,给全乡工作造成影响的,扣相关综合办公室20分,扣相关村100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综合办公室要按时提报每月工作计划、每时段工作计划及每时段工作总结,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提报的,一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25分。

三、每时段考核先由各综合办公室自我考核打分,再由乡考核办公室复核确定分数,予以公布。各综合办公室每时段总结自我考核打分不实的,加倍扣分,业务部门提报考核结果不实的,与被考核单位同等扣分。考核中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虚报工作成绩的扣20分,并大会通报批评。村虚报工作成绩的一次扣100分。凡上月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纳入下月各时段继续考核,实行滚动扣分,扣分分值每项0.3-1分,直至完成任务。

四、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工作承诺书、发言稿、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等资料,要及时按要求上交乡考核办公室备查,每缺少1份,扣当事人所在综合办公室1分,扣所在村5分。

五、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要按党委政府规定的时间签到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要

将请假条于规定的签到时间前交综合办公室考核员存档备查,请假条要一人一条,凡二人及二人以上同一请假条者一律无效,按旷工处理,扣当事人所在综合办公室5分。工作人员出发的要由分管领导签批出发条,写明出发去向及内容,交综合办公室考核员存档备查,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及时签批出发条的,要由分管领导及时电话告知乡考核办公室,凡不及时告知,在查岗时再告知的一律无效,扣当事人所在综合办公室5分。乡考核办公室组织跟踪考勤按出发条写明去向查岗时不在岗的,扣当事人所在综合办公室5分。

六、管理区工作人员工作日要在管理区按时签到上下班,考勤按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执行,不得无故滞留乡政府机关,每发现一人(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2分。

七、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和集体活动要按要求准时参加,因事请假或出发者要于会议开始前将请假条、出发条由各综合办公室考核员汇总交乡考核办公室,会议开始后再递交请假条、出发条的一律无效。机关中层副职以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请假或出发的,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请假条或出发条,否则无效。开会时所有工作人员、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必须按规定的座号就坐,不按规定座号就坐的按缺席处理。要妥善保

管好座号,凡损坏或涂抹座号的,每发生一次扣该座号人员及对应的后座者所在综合办公室0.5分,扣所在村

2.5分,并责令限期自费恢复原貌,否则加倍扣分。业务部门使用会议室因管理不善造成座号涂抹或损坏,未按要求给予恢复原貌的,每有一次扣该业务部门所在综合办公室2分。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时交头接耳,接听电话、大声喧哗、随便走动外出的,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所在综合办公室1分,扣所在村5分。每次会议或集体活动结束时,乡考核办公室向主持领导提交会议考勤表,由会议主持领导签字后纳入量化考核。

八、各综合办公室、各管理区党总支要加强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及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及乡考核办公室下发的有关资料,并做好文件资料的保管存放,每缺少1份文件资料,扣所在综合办公室1分,扣所在村5分。

九、各综合办公室、管理区党总支要按规定挂放倒计时牌,及时更换内容、时间,不按规定挂放,不及时更换内容、时间的扣所在综合办公室1分。

十、各管理区党总支要搞好办公场所规范化管理,保管使用好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具,每损坏或丢失一件扣

所在综合办公室1分。管理区要搞好工作人员生活安排,凡到管理区、村出发人员及管理区工作人员一律在管理区就餐,不准随意在饭店招待或在村接受公款招待,违反者每有一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5分,扣相关村25分。

十一、各综合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管理区党总支、各村要积极支持配合考核工作,凡不积极支持配合、推诿、阻挠、干扰考核工作的,每有一人(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2分,扣所在村10分。

十二、凡对考核结果有疑义要求复议的,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提出复议申请,如确实有误,需要更正的,由乡主要领导签批更正意见,乡考核办公室按更正意见执行;如复议不属实的,加倍扣分,且大会通报批评,分管领导要作出合理解释。

十三、对考核结果有疑义,不按程序复议,无理纠缠、谩骂诋毁或电话骚扰考核人员的,每有一人(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5分,扣所在村25分,并责成当事人写出检查;以言语或其他方式威胁考核人员,或散布流言蜚语、恶意中伤、败坏考核人员声誉的,每有一人(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20分,扣所在村100分,并责成当事人写出检查,大会通报批评;殴打侮辱考核人员的每有一人(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100分,扣所在村500分,

并交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取消该综合办公室及当事人评先树优资格。到乡考核办公室无理纠缠、干扰正常工作的,每有一人(次)扣所在综合办公室10分,扣所在村50分;态度蛮横、大声喧哗吵闹的,扣所在综合办公室20分,扣所在村100分,并责成当事人写出检查,大会通报批评。

十四、本补充规定由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乡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五、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来已作出的考核结果符合本补充规定精神的,原考核结果有效。

中共龙家圈乡委龙家圈乡人民政府2009年3月1日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机关和农村补充规定龙家圈乡党政办2009年3月1日印发

共印120份

沂龙发()5号机关干部考核方案

沂龙发()6号农村干部考核方案

沂教发53号

机关岗位责任制

江残发21号

南司发21号

安全生产月龙矿集团党发【】21号》

中组发21号、苏组通98号

龙教发25号

关于强化机关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

沂龙发()21号机关和农村岗位责任制补充规定
《沂龙发()21号机关和农村岗位责任制补充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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