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新民乡富新煤矿
富新煤矿[2014]06号 关于建立顶板管理机构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和科室: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顶板管理机制,强化顶板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我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2014年6月15日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顶板管理机构。
一、顶板管理小组
组 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 员:总工程师 安全员 队长。
二、顶板管理小组职责
顶板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制定顶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上级指示、指令;负责全矿的顶板管理工作的协调;做好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的预测、预报工作;不断加强采煤工作面和巷道的支护工艺改革,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顶板支护状况;对各区队的日常顶板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考核、评比,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二、其他顶板管理规定
1 一)顶板管理检查规定
1、每月逢8上午8:30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安排参与安全检查小组进行顶板检查,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200元。
2、检查范围为全矿工作面,要求全面系统的进行顶板安全排查,不留死角。
3、检查当日下午,参与安全检查例会召开,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制定方案对所查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和追踪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5、对填表问题要求解决期限不超过3天,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并制定出可行的方案。
6、对所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由顶板管理小组在下次检查工作中进行复查,如发现未落实的,对有关责任人考核200元。
二)顶板例会规定
1、矿每月2日上午9:00时,在矿会议室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顶板专业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顶板专业小组成,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否则对其进行罚款200元处理。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会议文件、指令、规定,研究制定本区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与安排。
2)汇报总结上月顶板例会布置事项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本月顶板安全、质量问题及管理漏洞。
4)研究布置下月顶板管理重点工作,制定相关对策及预防措施,并确定安
2 全负责人。
3、顶板例会要求对顶板管理工作分析透彻,措施有针对性,解决隐患问题及时有效,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顶板事故分析制度
1、发生顶板事故,由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2、出现事故要一事一分析,对任何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发生事故后,矿领导要安排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查出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责任大小从严处理。
4、事故发生后,技术科、调度室、安全办至少有两个人组织分析,一人主持一人记录,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记录在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便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事故的发生。
5、发生事故后,管理组成员和班组要组织本班现场人员参加事故分析。 四)重大顶板事故汇报制度
1、发生重大顶板事故,现场人员要根据情况积极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要对事故地点、时间、队组以及事故的严重情况了解清楚,并详细记录。
3、调度室接通知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检部门及有关区部。
4、矿领导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展,并召集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查清原因,确定责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5、发生影响比较严重的事故时,矿领导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处理解决。
6、发生事故后,调度室要按规定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
三)物管组要严格按支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支护材料及用品的管理,使支护用品从采购、保管、检修、运输到井下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三、责任追究
顶板管理小组每月考核一次,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追究考核。
一)发生顶板方面的重伤或2级以上非死亡事故,考核按矿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日常管理和考核,以对各单位的随机抽查和正规检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到各前段时间的绩效考核,以矿井制定的顶板管理绩效考核表为考核依据。
瓮安县兴成煤焦有限公司(兴成煤矿) 2013年1月9日
主题词:成立 顶板管理机构 通知 抄送:矿委会 瓮安县兴成煤焦有限公司(兴成煤矿)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