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做好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下列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1.员工宿舍实行卫生值周制度,宿舍长负责组织协调,如值周人因事不能值周,应事前说明或自行调换。
2.室内保持整洁,摆设整齐大方,宿舍地面每天清扫,打扫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
3.宿舍长时刻提醒用电安全、人身安全、物品安全。
4.员工原则上要求22:30之前回宿舍,因特殊原因晚归或周末不在宿舍时,应提前告知宿舍长或其他同事。如未告知的,宿舍长或其他同事要与对方取得联系,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以确保人身安全。
5.宿舍会客时间为6:00—22:00,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异性。
6.万一发生火警火灾时,员工要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报警,拨打“119”,同时报单位相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7.一般性电路、灯具维修及故障处理在确保人身安全在情况下,可以自行处理,特殊性问题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负
责进行维修。
8.私人物品应妥善保管。
9.离开宿舍时,应随时关窗锁门(含楼道铁门)。宿舍钥匙每人一把,小心携带,不得转借非本室人员。
10.宿舍成员活动应以不影响其他人为原则,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11.宿舍事务在宿舍长组织下协调解决,如宿舍内部不能解决的,应由宿舍长报告相关部门领导解决。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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