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化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垃圾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凡有毒性或易燃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2、化验员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完成后要进行安全检查,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岗位。
3、化验室内不准吃食物,不准将实验器皿当作餐饮用具使用。
4、化验完毕化验仪器要及时清洗干净,烘干放到指定位置。
5、发生事故、发现隐患等不正常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隐瞒或延误。
6、消防、安全用具应放在固定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7、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并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泄露。
8、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能相互发生激烈反应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贮存,试剂须标明标签。
9、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使用有刺激、有毒的气体或试剂做实验时,需在通风橱内进行;对于易燃易爆的试验,分析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10、化验室内的电源用毕,要及时关闭。
11、化验员取样要遵守现场生产车间有关安全规定。
12、采取腐蚀性样品或高温样品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具,防止意外伤害。
《化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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