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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调研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8: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十三五”时期全党全社会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为深入贯彻各级决策部署,今年市政协按照市委要求,围绕加快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对这次调研,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从课题选定、调研实施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指导,市委书记余学友同志亲自出席市政协专题协商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各县区政协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对调研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调研从5月份开始,历时4个多月,在市政协主席、各位副主席的带领下,调研组通过深入县区实地调研、外出学习考察、组织座谈、集中研讨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市推进脱贫攻坚情况,深刻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实现了69.7万人稳定脱贫,贫困人口减幅达到了64.8%,贫困发生率由17%下降到8%。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政府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了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驻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的通知》(驻办〔2016〕6号)、《关于建立帮扶工作队明确帮扶责任人的通知》(驻办〔2016〕8号)、《关于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导的通知》(驻办文〔2016〕22号)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深入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主体责任,联系贫困乡镇的领导干部、驻村书记及派驻单位的帮扶责任,以及督导组的督导责任,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各县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深入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贫困村调研,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协调人的责任,有效协调了扶贫力量,形成了脱贫攻坚合力。建立资金整合机制。坚持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抓好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涉农资金、社会扶持资金的捆绑使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认真落实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出台了《脱贫攻坚第一线党员干部激励奖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了奖惩措施。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市、县(区)均成立了脱贫攻坚督导组,完善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持续开展督察、审计、巡视等活动,促进了各级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聚焦精准要求,工作推进富有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聚焦精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工作落实,提高了脱贫攻坚成效。严格落实省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深入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逐户调查、逐户核对,搞好复审复核,基本做到了精准识别、应扶尽扶。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各级驻村包村领导、包户干部会同村干部群众逐村逐户剖析致贫原因,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制定了脱贫帮扶规划和跟进保障措施,精准施策比较到位。

(四)突出产业扶贫,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把培育和发展产业作为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重要途径,立足资源禀赋,注重科学规划,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和各项加工业等,基本形成了“村有产业、户有项目”的产业扶贫格局。西平县在盆尧镇陈老庄、罗阁、陈庄、洪岗四个贫困村连片实施到户增收项目,按照每个贫困人口4000元的标准投入专项产业扶贫资金。上蔡县邵店镇引进建设光伏产业基地项目,并推进贫困家庭小型光伏发电项目。确山县留庄镇发挥当地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富硒水稻种植、加工和特色农业观光。平舆县西洋店镇针对当地低洼、易涝地多的特点,引导贫困户发展水产养殖和莲藕种植。同时,重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做大做优贫困地区农村特色产业,带动了贫困村经济发展,吸纳了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五)强化资金支持,发展能力得到提升。市、县(区)强化对脱贫攻坚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大幅增加财政投入,大力整合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切实做到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级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内投资、社会资金向贫困县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如泌阳县制定了贫困家庭子女生活补助标准,仅此一项该县每年需财政投入3000万元。坚持用活政策,提高政府担保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贷款力度。正阳县用县沉淀财政资金160万元及县财政配套300万元作为小额贷款担保资金,扩大了农户小额贷款的规模。重视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捆绑使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建立公告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注重综合推进,扶贫效果明显提高。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推进农业现代化、整村推进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等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和照明、绿化、排水、垃圾处理等工程,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和文化设施建设,提升了贫困村、贫困人口发展条件,改善了人居环境。2016年,上蔡县利用上级专项资金2296万元,整合部门和社会资金7233万元,对全县32个整村推进村集中建设。大力实施全民振兴和“雨露计划”,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创业发展的能力。积极开展“百企帮百村”、“巾帼扶贫关爱行动”等活动,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形成了帮扶合力。

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贫困人口基数大,致贫因素比较复杂。我市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贫困覆盖面广,贫困人口多。全市有上蔡、平舆、确山三个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泌阳、汝南、正阳三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平、遂平、驿城区三个一般扶贫开发工作县区。全市共计600个贫困村、11.69万贫困户、37.8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数量处在全省第三位。贫困户、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复杂,因缺资金和技术致贫的7.51万户、25.7万人,分别占贫困村、贫困户总数的64%、68%;因病致贫的1.19万户、4.7万人,分别占10.1%、8.2%;因缺劳动力致贫的0.92万户、3.1万人,分别占7.8%、8.2%;因居住在不适应生存的山区、库区和生态脆弱区等致贫的1.39万户、4.3万人,分别占11.9%、11.4%。面对贫困覆盖面广、贫困人口基数大、致贫原因多的现实,我市要确保2019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难度很大。

(二)制约因素较多,脱贫攻坚面临诸多困难。一是经济发展对脱贫攻坚的支撑能力不强。我市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县域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市、县(区)政府难以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小,集约化水平较低,产业化层次不高,对脱贫攻坚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二是贫困乡村发展环境相对较差。贫困村、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山区、库区、低洼易涝区和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条件差。贫困地区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创新发展意识,自我脱贫的能力不强。三是农村陋习和少数人员好逸恶劳对脱贫有一定影响。我市部分农村婚丧嫁娶花费较高,人情消费名目繁多,导致一些家庭返贫或无法脱贫。同时,还有一些贫困人口游手好闲,等、靠帮扶过日子;个别有经济能力的子女把年迈的父母推出去单独居住,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既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也增加了政府扶贫的负担。

(三)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精准施策不够到位。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方面:在今年上半年“回头看”中,各级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总体把关较严,但由于农村家庭收入渠道多,家庭存款尤其是在外务工人员购房、购车情况具有隐蔽性,基层又缺乏大数据参考,贫困户识别难以达到高度精准。少数村为减轻脱贫压力、保障按期完成任务,存在人为压减贫困户数量的现象。如对虽然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贫困线,但住房条件差、医疗开支大等真正贫困的家庭没有作为贫困户建档立卡;把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与脱贫攻坚工作割裂开来,贫困户中低保户所占比例较低;对生活在农村但没有户籍的贫困户人口排除在帮扶对象之外。在精准施策方面:相对于过去“大水漫灌”扶贫,目前施策的精准度提高了,但少数单位和个人仍然固守老观念、沿用老套路、使用老办法,存在大而化之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有的帮扶人员和乡村干部了解情况不深入,存在主观意志,制定的帮扶措施不切合实际、群众不认可;有的帮扶只重视眼前效果,考虑给钱给物、解决眼前问题多,对如何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和贫困户增收致富、实现稳定脱贫思考较少。

(四)部门工作衔接不紧,落实政策有棚架现象。中央和省针对脱贫攻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有的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措施推动落实,但目前部门工作跟进不够到位、工作衔接不紧,存在上级政策落实棚架、行业部门政策与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如对贫困地区的项目扶持还是沿用老政策,缺乏针对脱贫攻坚的新政策、新举措;对大病、灾祸等原因返贫的家庭如何纳入扶贫对象、已经脱贫的贫困户怎么退出的相关规定还不完善;对落实扶贫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资金捆绑使用等政策规定缺乏协调、监管机制;对教育资助、医疗救助、扶危济困临时救助,还缺乏具体的保障措施;对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还缺乏沟通的平台和相应的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措施的缺失和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难以有效推进,影响脱贫攻坚的成效。

(五)帮扶力量整合不力,影响发挥整体成效。一是扶贫工作机构力量不足。市委农办具体从事扶贫工作人员仅5人,县区和各乡镇扶贫队伍整体比较薄弱,与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不相适应。二是帮扶力量安排有短板。各方面帮扶力量主要集中在贫困村,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缺少帮扶力量。三是帮扶力量缺乏有效整合。进入贫困村的帮扶力量,有各级领导,有部门,有企业,有社会力量,县乡协调工作跟进不够,村干部协调难度大,存在单打独奏、各自为政的现象,没有有效形成帮扶合力。四是部分帮扶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少数第一书记了解情况不够深入,研究脱贫措施不够到位,协调工作不够主动,存在进而不住、住而不扶的现象。少数部门投入帮扶力量不足,有的帮扶队成员素质不高,没有很好地尽到帮扶责任。五是贫困县和非贫困县扶贫资金投入差别大。现阶段国家和省对国定、省定贫困县都安排不少的扶贫项目和资金,而其他县区享受不到。

(六)思想认识存在差异,部分群众自我脱贫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的认识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但有些部门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不少乡镇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作风不实,存在畏难情绪,宣传不深入,调研不扎实,谋划不认真,协调不到位,落实不给力;特别是个别贫困村“两委”发挥作用不力,支部书记、村主任等靠思想严重,把脱贫的责任推给第一书记,不做教育引导工作,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部分贫困群众对脱贫思想消极,积极性不高,一味盼上面给钱给物,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不足。

三、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1.注重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工作。一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既重视为贫困地区“输血”,更重视强化“造血”功能,解决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问题;既重视在物质上扶贫,更重视扶志、扶智,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信心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既重视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和解决贫困户实际问题,也重视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建设,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基础不牢固的问题。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既重视贫困村的脱贫,也不能忽视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脱贫。三是把握阶段性扶贫重点。在全面推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按照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对当年需要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村、贫困户要给予重点倾斜,确保阶段性脱贫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用足用活各级政策。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中的相关政策,利用河南省关于推进“三山一滩”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利用各级关于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各项政策,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在项目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2.持续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脱贫攻坚,解决好态度和信心问题非常重要。各级应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层次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对各级干部要重点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引导大家认清脱贫攻坚意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对基层干部群众要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解惑释疑、教育引导等工作,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坚定信心,增强脱贫攻坚的内在动力。对社会各界要突出相关政策和社会责任宣传,调动他们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议各级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等载体,重视运用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并明确包村包户干部、部门帮扶队开展宣传工作的责任,切实提高宣传的持续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健全扶贫领导组织,抓好学习培训。一是健全脱贫攻坚领导组织。建议市、县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社会扶贫、政策兜底、目标考核、宣传培训等专项小组,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加强专项扶贫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二是充实扶贫机构人员队伍。建议加强市、县(区)和乡镇扶贫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解决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的问题。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建议各级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和学习观摩等形式,对部门、乡镇扶贫工作主管领导,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第一书,以及督导组成员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把握精准扶贫政策和开展具体工作的能力。

4.强化监督考评,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健全监督考评组织机构。建议完善脱贫攻坚督导机构,吸纳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提高监督考评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监督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持续监督考评。要突出常态化,加强对县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检查,对部门帮扶落实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履行责任情况的督查,对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对扶贫资金投放、使用、管理情况实施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定期对各县区、各乡镇、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贫脱贫成效进行考核评估。三是严格落实问责。结合考核评估,对落实帮扶责任到位、扶贫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工作成效差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甚至违纪的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把扶贫责任考评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单位评先、个人职务晋升挂钩。

(二)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水平

1.完善精准识别机制。一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科学制定贫困户识别标准。建议在贫困户识别中,既要把家庭人均年收入作为重要指标,又要综合考虑住房安全、负债情况和医疗、子女就学支出等因素,增强精准识别的科学性。同时,要把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把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等符合国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人口列入帮扶对象。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返贫家庭进入机制,把因病、因重大变故、因自然灾害返贫的非贫困户及时纳入帮扶对象。

2.提高精准施策质量。在扶贫对象精准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贫困人群致贫原因,准确把“脉”,开好“药方”,确保帮扶措施精准。一是因村制宜。针对贫困村致贫的原因,逐村制定脱贫规划,详细列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在产业发展上,要结合各村实际,突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重视发展能够提高生产收益、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就业的特色产业,从根本上扭转贫困村农业生产水平低的问题。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重点解决好贫困村道路、电力、安全饮水和农业生产设施方面的问题。二是因户施策。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结合各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教育扶智、医疗救助、低保政策兜底、临时救助等帮扶方案,逐户建档立卡。三是措施跟进。要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研究帮扶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明确具体帮扶的责任人、扶贫的事项、完成的时限,把精准施策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在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基础上,从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安全、医疗健康、教育支出等方面对比权衡,制定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容易评判监督的标准和程序。同时,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对已脱贫的村和农户要留有缓冲区,在一定时期内让已脱贫的农户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对提前脱贫的贫困村保持在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避免农户边脱贫边返贫,稳定贫困村脱贫成果;在脱贫后因病因灾返贫的贫困户,应建立防御灾害扶助机制、重大疾病救助机制、子女就学援助救助机制,有效控制脱贫农户返贫。建议在严把评估关口基础上,按年度实施已脱贫贫困户的退出,减少随意性,确保已脱贫贫困户的有序退出和相关帮扶措施的持续实施。

(三)突出产业扶贫,夯实贫困地区脱贫发展的根基

1.科学谋划,选准产业发展方向。立足资源禀赋,发挥特色优势,科学谋划我市贫困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发展和壮大特色种植养殖业。充分发挥我市传统农业优势,大力发展优质粮食种植,发展蔬菜、花生、芝麻、香菇、烟叶、药材等特色种植,发展肉牛、生猪、禽类、水产等特色养殖,通过调整种养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收益,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积极开发乡村特色旅游业。依托自然生态、特色农业、传统文化优势,开发具有各地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如利用当地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优势,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利用特色种植成规模的优势,发展观光农业项目;利用人文资源优势,挖掘开发传统古镇和村落,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人文项目等。三是鼓励庭院经济发展。通过落实扶贫增收项目到户政策,支持贫困户开发庭院经济,发展小规模蔬菜、瓜果、食用菌种植和畜禽养殖,从事传统手工制作,实现自主创收。四是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电商企业到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为贫困家庭开设网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五是发展能够带动脱贫的其他产业。用好国家扶持政策,利用山地、岗坡地和农家庭院发展光伏产业。发挥传统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建材加工等产业。建议各部门和帮扶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结合各乡镇、各村、各户的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产业扶贫规划。

2.强化带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一是依靠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根据我市各地实际,科学规划产业扶贫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各县区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要与脱贫攻坚相衔接,做到有利于带动农村发展的项目跟着精准扶贫走,做到项目安排、资金投放、政策保障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二是依靠龙头企业带动。提供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到贫困乡村从事资源开发、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支持企业发挥资金、信息、人才等优势,与贫困村联合承办企业。周口市实施“巧媳妇工程”,由政府出资提供加工设备,由企业负责原料提供、产品销售和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采取企业厂区、村镇、农户家庭广泛布点的形式,组织农村妇女从事手提袋、儿童玩具等加工,带动了贫困人口就地就业和脱贫致富。这一经验值得我市借鉴。三是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挥农村能人的作用,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新型经营主体(公司)+基地+贫困户”的合作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在项目申报、设备购置、设施建设、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大力培育和发展贫困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优化保障,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瓶颈。建议各级政府要强化政策保障,着力破解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资金、人才、用地等瓶颈制约。一是增加财政投入。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内投资向贫困地区倾斜,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更多地用于贫困村,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建议市、县(区)政府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扶贫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要求,建立部门联动的项目协调、资金保障、监督评估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得到落实。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扶贫再贷款、基金贷款、投资性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扶贫项目;由政府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推动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支持融资担保机构采取保费补贴的形式发展小额扶贫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同时,支持保险机构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业务,完善保险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三是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建议中央和省给予贫困地区市、县一定的权限,允许在计划指标内对土地作出调整,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地区扶贫开发项目;允许贫困地区对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农村低丘缓坡荒滩进行开发利用,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四是强化科技支持。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建好乡镇科技推广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在贫困地区农村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依托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大力培养职业农民。

(四)坚持多策并举,推动精准扶贫全面落实

1.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建议市、县(区)政府围绕精准扶贫,出台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强连片贫困地区县、乡、村公路网建设,优先规划建设贫困村联组通户道路、田间道路,改善贫困村外联内通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搞好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达到贫困村村村通电、稳定供电,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企业发展的用电需求。针对一些贫困村发展家庭光伏产业的实际,有关部门要在信贷、并网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保证群众真正受益。三是优先在贫困村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年度脱贫工作目标,分阶段为每个贫困村的群众提供安全饮水保障。四是优先在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加强文化广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推动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建议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扩大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一是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加大品牌劳务支持力度,促进贫困人口到发达地区和城市务工;依托当地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安排贫困人口就近就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当地城市、乡村为贫困人口安排绿化、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二是强化就业信息服务。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就业信息,解决好贫困人口就业信息渠道不畅通、找工作岗位难的问题。三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政府+企业”、“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就业+培训”对接行动,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和县区职业培训机构对贫困人口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的能力。建议政府部门要强化工作协调,指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加强与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用人单位的合作,根据转移就业的实际需要设置专业,实现职业培训与精准扶贫无缝对接。

3.搞好贫困户易地搬迁。一是结合我市各县区实际,针对不同的地域条件、不同的自然环境,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方式,防止搞“一刀切”、强制搬迁。对无搬迁意愿或其他原因搬不出来的贫困户,应多渠道筹措资金,搞好居住环境治理,搞好危房改造,确保不能搬迁的贫困户居住安全。二是加强土地、资金保障。在用地保障上,要按照搬迁工作计划,及时安排建房用地;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认真搞好选址工作。在资金保障上,县区政府要列入预算,及时拨付异地搬迁贫困户建房的补助资金;针对部分搬迁贫困户无力提前支付建房资金,采取先垫付后结算的方式先期提供建房资金;对整村搬迁中非贫困户的建房应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必要的奖补资金,防止他们因搬迁返贫。三是综合推进贫困户搬迁工作,把搬迁与推动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保障结合起来,真正使搬出去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4.健全教育扶贫机制。一是完善学校建设投入机制,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建议国家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农村倾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多的实际,加大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年龄、知识结构,提高工资待遇,改善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二是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建议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选择若干个贫困村的学校进行对口帮扶,搞好校舍改造和设施建设;完善城镇优质学校与贫困村学校“一对一”帮扶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结对帮扶,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三是落实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政策。严格落实省定教育救助标准,加大县区财政保障力度,为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提供助学补助。进一步创新社会资助机制,动员更多的企业、社会人士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

5.落实医疗扶贫政策。一是对贫困人口、特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在本县区医院就诊全部报销医疗费用;对在县区外就诊的,在原基础上提高20%的报销比例。二是凡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除享受政策规定的补偿外,剩余的合理费用可由县财政按20%给予二次补偿。三是探索由政府出资为长期患病贫困人口购买人寿保险、利用社会救助资金通过商业保险实施救助的途径,解决长期治疗、常年服药患病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展开前,因大病诊疗造成严重负债的贫困家庭进行适当的补助。四是建立医疗扶贫“绿色通道”,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和落实本市县贫困人口就诊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解决他们先期筹措住院诊疗费用难的问题。五是建立市、县(区)健康医疗扶贫专家团队,定期巡查因病致贫人群,开展现场指导和会诊治疗;建立完善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定点防治机制,选择全市有实力的医疗机构,采取合理的治疗路径,严格控制治疗费用,做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诊疗;加大投入力度,分批分阶段实施,逐步建立完善全市医疗机构互联网+远程医疗体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各级医疗机构共享,特别是向乡镇一级医院“下沉”,使大多数疾病能够在基层得到治疗。六是建立医疗卫生知识宣传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农村医疗卫生宣传制度,引导农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减少疾病发生;加强农村优生优育教育,通过婚前检查、孕中检查等形式对新生儿缺陷进行干预,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

6.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一是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无法靠自身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保证每个贫困户都能维持脱贫的生活水平。二是改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申报程序。以乡镇为主体落实按户保障低保政策,突出动态管理,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统计制度,简化低保对象的申报程序。三是建立健全合理稳定的农村低保资金保障机制。建议国家和省加大对贫困地区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市、县(区)低保资金的筹措,确保脱贫攻坚阶段各县区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三是加强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贫困地区乡村敬老院、幸福院建设力度,扩大农村鳏寡孤独者、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范围,减少贫困家庭的负担。

7.抓好特殊救助扶贫。一是加强临时救助主动发现平台建设,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确保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没有覆盖的困难家庭和个人求助有门、受理及时。二是按照《河南省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加快制定完善我市灾害救助、残疾人救助、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大病救助等具体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

(五)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1.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贫困群众既是脱贫的对象,也是脱贫的主体。一是强化贫困群众教育引导。加强政策宣传,搞好解惑释疑,注重典型引路,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依赖思想,把脱贫信心树立起来,把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二是引导贫困群众自谋出路。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引导贫困群众联系实际自定脱贫计划、自谋发展出路,自主脱贫致富。三是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组织贫困群众到外面参观学习、接受培训,帮助他们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高职业技能。建议在全市开展“家庭明白人”培训活动,为每个贫困家庭培训一名会持家、能够带动全家脱贫致富的明白人。四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农村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

2.发挥村级组织的带头作用。农村基层组织在推动农村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把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作为扶贫的一项重要任务,选准配强班子,特别是要选准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解决好目前部分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切实依靠“两委”班子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搞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贫困户帮扶措施。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动员本村党员干部、有创新精神和先进经营理念的能人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特色种植养猪和加工业,提高贫困村农业生产的效益,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动员党员干部和生活富裕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户谋脱贫出路、解决生产生活方面实际困难。重视发挥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总协调人”作用,整合好各种帮扶力量,利用好扶贫项目和资金,实现帮扶效果的最大化。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与部门、行业、企业的联系,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搞好贫困人口学习培训。

3.发挥行业部门的帮扶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切实发挥好行业部门的帮扶作用,真正做到真进入、真帮扶。一是夯实部门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本单位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深入贫困村、贫困户了解情况,带头参与贫困村脱贫计划的制定,带头为贫困村联系项目资金,带头联系帮扶贫困户,以领导的率先垂范带动部门帮扶工作落实。二是发挥好帮扶人员的作用。各部门要选派好帮扶队,真正选派作风实、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帮扶队员。对包户帮扶人员要作出硬性任务要求,如定期走访贫困户、为贫困村办好一个项目、为联系贫困户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等,克服“影子”帮扶、帮而不扶的倾向。三是增强帮扶实效。部门帮扶要注重解决贫困村长远发展问题,克服短期行为。既要重视眼前问题的解决,帮助贫困村解决基础设施和贫困户医疗、子女入学等问题,更要关注贫困村长期稳定脱贫,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帮助贫困户增强脱贫信心、提高致富能力。

4.发挥社会力量的助推作用。一是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发挥企业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支持和带动贫困村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村建设基础设施、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二是依托职业技术院校为贫困户劳动人口提供职业和专业技能培训,动员农业科研院所组织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农村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农技人员培训活动。三是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推进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工程、贫困青少年助学行动、“巧媳妇”工程、巾帼关爱行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程等,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四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动员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在家乡发展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市、县(区)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机制,建立社会贫困信息平台,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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