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小学教导处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老师们的内涵素养及教学素养,使学生的文化成绩得到质的飞跃,为此教导处现将考核教师内容如下:
1、全体教师不得随意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经学校行政同意方可批准请假,
并填写好请假条按时返校。(学校将按请假制度扣除各项资金)
2、教师在上课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该上课教师将负全责。造成重大影响
的则追究法律责任并根据学校制度予以扣款。
3、教师上课迟到(2分钟内)发现一次扣款5元,10分钟后当作空堂处理每
次扣款10元,并承担本节课学生的安全责任。
4、教师如被家长投诉未布置作业、批改不及时、未批改或批改中有明显错误,
经核实则每次扣款10元并通报批评。
5、教师上课坐教(身体不舒服除外,体育老师除外但非天气原因室外课不得
在教室里上课)。发现一次扣量化考核2分并扣款5元。
6、教师上课要正常使用多媒体电化教学,不得使用多媒体放电影,动画片给
学生看,发现一次扣款5元。
7、在抽查单元测试卷中没有组织学生考试,或未批改、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一
次扣款1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8、在每月的备课,作业例行检查中,对于不合格者按要求量化扣分,期中、
期末考试将按教学奖罚制度执行。
9、未尽事宜遵照学校制度执行,敬请各位老师谅解!
扬帆小学教导处
2011年10月20日
《小学教导处考核教师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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