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做出决定如下:
一、通过《上海惠诊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二、任命 张杰 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
三、任命 骆滨 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四、同意设立上海惠诊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
2014年 07 月21 日
《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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