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溪底小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生营养餐工作计划
营养餐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思营办发[2012]01号、张府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营养午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周仕祥 副组长:简勇
成员:符林君、林家高、冉崇山、崔道军、张毅、王明华、滕帆、田建碧、管丰琴、冯前英、李昌梅
二、供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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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共有学生367人,拟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的方式进行。 (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田建碧老师负责联系采购猪肉、新鲜蔬菜、大米、菜油等食物,查看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制定每周营养食谱。
2、滕帆老师负责检验、接收猪肉和新鲜蔬菜等食物,清点数量,保管储存,同时做好食品进出库台账。
3、张春会、梁国英负责做好学校食堂各类菜饭的加工、检验,做好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和泔水处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4、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按时做好食堂供餐的管理工作,保证按时按点供应学生营养餐,并维持好学生就餐次序。
5、崔道军负责做好营养餐财务工作。
6、林家高老师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定期检查食品安全。 (
三、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每日分管营养餐领导牵头,联系食堂人员验收菜和肉等物品,并移交营养餐食品管理人员。
2、每天9:00—12:25食堂工人工人员,按质按量加工食品。
3、每天中午学生到食堂排队用餐;
4、值班教师督促学生用餐。
5、食堂工作人员将各班的餐具消毒清洗整理,并打扫加工场所的卫生; (
四、实施范围和标准
我校为所有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天中午提供大米饭为主食,配两菜一汤(具体详见食堂食谱安排,根据季节适时更换菜谱,但必须保证每生每天足额享受国家3元的补助,超过部分由学生自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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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时间: 本从2012年9月3日起开始施行。 (
六、责任追究
食堂必须建立严格的索票、索证、留样制度,加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加工食物,并且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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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防范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 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三、管理系统建设
1、学生营养餐下拨资金实行专账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2、每学年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适时监测。
四、制定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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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仕祥。 副组长:简勇
成员:符林君、林家高、冉崇山、崔道军、田建碧、滕帆、王明华、管丰琴、冯前英、李昌梅、张毅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获悉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
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师生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2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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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安全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督查。
3、落实职责。以周仕祥(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教师和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及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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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
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向镇政府、学区办公室和县防疫站报告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向学生供给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并放入冷藏箱(柜保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同时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调查人员现场勘察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思南县溪底小学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