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监理工作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14:10: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监理工作之我见

大唐瓜州新能源北大桥第六风电场AB区400MW工程项目监理部—李金文

在甘肃华研北大桥工程项目工作整5月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工程监理历程,让我对监理这行工作深深感到付出太多、责任重大、受人藐视而回报微薄。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面对工程每道工序的推进,监理不仅像“警犬”一样查找施工中质量问题、像“CPU”一样分析调整最佳施工进度计划、监管现场施工人员动态,而且像“预算师”一样管控工程进度款和各工序的款项需求计划,还要像“电子狗”一样监控各个施工点位的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真是管东管西,唯独不能管家人。

下面就我这段时间的工作体会和感受,做一深刻反思,和大家交流。本言论仅代表我个人见解,如有不妥之处,望大家见谅!

一、监理单位自身问题

1、不重承诺 言行不一

纵观开工的每个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书中承诺的相差太大,专业监理工程师技能、经验、管理各方面参差不齐,满足不了施工需求,承诺进场的设备仪器配置,则一减再缩,不能兑现,从而导致现场监控不力,安质失控,施工单位轻视藐视监理方、业主连批带罚还通报,企业信誉受损。

2、重揽活 轻管控

监理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投标上,中标后先进行监理费分劈,苛刻地确保上交企业费率,现场管理项目的基本运转费用却考虑不足。现场监理机构的诸多管理事宜“分配”给总监了事。由于项目多,所聘总监良莠不齐,有的德能不足,有的监管不周,加之“山高皇帝远”,对其权力约束不够,造成了项目监管失控。监理单位的所属安全质量的部门,每年对其承揽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次也没有进行过。除非业主约谈或出了大问题,才不得不督查一次。如此管控项目,在竞争炽热化的当今形式下,真的很难形成市场效应。

3、培训不足 人员懒散

监理单位正式员工很少。有的现场监理机构“有活招人,无活辞人”,临时招聘一些员工滥竽充数。只考虑项目减成本,未考虑长远留人才。所谓培训教育只为取证或证件延续,没有真正为提高员工素质而适当投入培训费。这使得多数被招聘人员也得过且过,“能捞就捞”,加剧其“此处不留我,自有留我处”“临时搭伴两春冬,刚刚磨合又西东”的短期化行为。如此的培育人力资源机制,企业做强做优真的令人担忧!

4、“吃拿卡要”腐败监理

由于上级单位和部门管控不力、教育不够、薪资偏低,加之部分监理人员失德、自我约束不足,“吃拿卡要”现象较多。甚至与不良分包商勾搭,默许其偷工减料、违规计量。有的监理单位为了减成本,支付低工资,让现场监理人员找施工方解决吃住用等问题,甚至默许其“卡要”等。有的企业现场出了腐败问题,内部消化,私下勾兑了事;没有“杀一儆百”,威慑众人,遏制腐败。如此不清廉,从严管控只能成为水中月、镜中花。

以上种种主要问题,不仅加剧了相关监管部门和参建企业的不满,也把监理单位搞的信誉扫地。我们自身不强,弱点多多,就怪不得别人说三道四。内部如此现状,自不反省,痛定思痛,深刻变革,今后何以生存发展、担负重任呢?

二、业主方问题

1、不信任监理

大部分的业主方并不相信监理方,许多业主都有自己的一套班子来进行工程管理,这反映了业主固有的观念,对监理工作不认同,认为监理不能提供业主需要的服务。按理说业主委托了监理,就不应再插手现场具体管理,但实际是绝大多数业主并未真正放手,而是从骨子里就对监理方不信任、不尊重,总是怀着各种目的以各种方式插手。在这种情况下,监理最大的工作就是签字和盖章。甚至有些业主要求监理方先验收后,再报其业主代表复查,以便“监督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此委托监理而不加信任,监理方何来威信和尊严?只能夹在业主和施工方之间“战战兢兢”的行使极为有限的权利。

2、拿监理当挡箭牌

业主把自己的一部分职责委托给监理方去完成,并非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权力实际委托,通常多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即责任最大、最得罪人、最易引起冲突的工作。如果工地出了安质事故,业主就根据其所谓的委托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罚,当政府安质监站追究业主责任时,业主就拿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来“挡箭”。

3、支持监理工作不足

当项目的进度、投资与施工的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在施工方的纠缠和活动下,此时业主方往往屈从于进度和投资压力,暗示监理方放松安全质量管控,合并和减少监理程序。但一旦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事件,“大帽子”就又盖到监理方头上。

三、施工方问题

1、反感被监理

施工方接受监理方的管理是因其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和国家推行监理必须履行的义务。监理人员驻扎现场,对施工方全部看得清、摸得透,对其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往往还是要毫不留情地指出并责令整改的。在某种程度上遏制其逐利动机顺利实现,故反感被监理。

2、监理被充当监工 转嫁责任压力

如今工程现状是施工方技术、安质检人员不足,水平也不高,现场监理人员不仅“帮带”充当其技术角色,还自愿或被动地进行着各种巡视、旁站、安全管理等。尤其在当今内外部压力下不得不充当“监工”,施工方用向监理报验代替其三检制(自检、复检和专检),这减轻甚至变相替代了施工方自身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其责任和压力转嫁到了监理头上。有些施工方不把监理放在眼里,认为监理人员就是没有技能混饭吃的“白痴”,不按规定程序报验、我行我素,雇佣施工人员对监理的话如同耳边风,轻微的顶撞谩骂、严重的甚至动手。让监理方真正成为施工方的“出气筒”、“看门狗”。

3、出事后往监理方推责任

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和业主的各种形式的检查,或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后的调查处罚,施工方往往以“监理指导的”、“监理每天都在”、“监理认可”等把监理推出来做“挡箭牌”,让监理方承担“监管不力甚至不作为”的责任和后果。而政府某些监管部门和业主也不想承担本应承担的监管责任,于是,监理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替罪羊”。

四、监管部门问题

1、加大监理责任

在目前的项目建设市场环境下,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大,而规避甚至推诿自己本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是某些监管部门和人员不得已的做法。如:业主未办施工许可证就施工,边设计边施工等违规行为,强制性指定施工单位、试验单位,这些本来应是政府某些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但却推给监理方去监督并担责。还让拿着业主方监理费的监理方再去监督甚至举报业主方的某些行为等,把监理单位的责任无限扩大,让监理做着“吃里扒外”、“卖主求荣”的龌龊角色。

2、苛责监理

当发生了安全或质量事故时,其它各方规避自身责任、嫁祸监理方时,政府监管部门不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对监理进行处罚,超出监理方监管范围苛责监理。

五、不正确观念

1、现场什么都让监理管

有人认为:监理工作就是“四控两管一协调”,故无论是进度拖后、投资增加、工程安质出问题、环水保违规、文明施工不达标和合同纠纷,甚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等各种问题,都是监理工作不力造成的。如果监控到位,“预控”全面,“事后”跟进,怎么还会出各种问题?

监理方权力(签字权、停工权、计量计价权)很大,就应当监控好。于是,签订监理合同时,业主方要求监理方包质量、进度、安全、环水保和文明施工等,甚至要保证必须获得“精品”工程等,否则就依此克扣少得可怜的监理费。政府监管部门也往往依此随意给监理方扣上“未履行监理职责”的帽子而逃掉自己本应承担的责任。一旦发生问题就连施工方也会随声附和辩解“这是监理方问题”,如同监理方是现场的总监工和万能者一般。

2、现场监理可有可无

在施工单位眼里,懂点工程的甚至不懂的只要戴上顶监理帽就是监理了。认为现场转一转叫“巡查”;眼睛瞄一眼叫“检查”;作业面站一会儿叫“旁站”;检验批资料上签个字就验收“合格”了„„监理人员素质差,所以待遇低,进而高素质的人才流失殆尽。只剩下素质差者当监理,这样的监理能有多大用?取消得了!

所以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业主方看不起监理方,所以监理费一再打折。施工方仗着财大气粗,也会挑拨离间。而政府的各级监管部门无论是平日巡查、一阵风式突查或在处理安质事故时,也总是高调敲打监理方:自己争点气吧!

六、今后的出路

1、增强信心 拥护改进监理制度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制定的有关地方法规等文件,均赋予了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方面的责任,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理。虽然由于诸多原因,未能完全发挥第三方独立监控的作用,但监理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目前工程层层转包、包工头偷工减料情况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诸多隐患,而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旁站)管控,是施工项目安质人员、业主安质部和安质监站所无法替代的。

身为监理人不必自惭形秽,应坚信监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创新后,必会解决监理制度现有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发扬出监理制度有效而积极的作用。我们应当拥护持续改进监理制度。

2、清理和整顿建设项目环境

项目建设参与企业众多,不仅各种不同职能、体制、管理模式和不同素质的人汇集到一起来。即使是施工方,也是有各种各样的总包和分包及其相关材料设备生产、租赁、供货等企业。施工人员更是有成百上千来自五湖四海农民工组成。百年大计的工程质量就是在他们的敲打中形成。由此可见,担负着“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方,其工作难度有多大。由此可知,做好每一项工程,减少质量和安全事故,仅靠监理一方的规范是做不到的。尽管政府各级监管部门一直进行着各种形式的督查、巡查和突查等,但收效也不大。

我们如何规范工程建设各方问题呢?

首先是政府部门自身的规范和廉洁自律。对监理的支持应有实际行动:要求业主对投标监理费不降点,在实际督查中不应走过场,真正解决好源头的监管问题,树立监理方在工程管理中的威信。

其次是施工方的守法遵规。现在项目建设的不规范究其根源就是由施工方违规行为造成的(偷工减料、行贿送礼等)。唯有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方能根治某些施工方不良行为。

再者是业主的积极作为。大家明白,业主掌握着关键资源(钞票),是所有参加企业中占据主动地位的一方,所以业主利用其经济手段是可以管理好工程项目的。

当然,监理方也不可推诿责任,怨天尤人,应主动履责,积极作为,以规避责任风险。 所以,清理和整顿建设项目,政府必须言行一致,真正给力;施工方守法遵规;业主方积极作为,我们监理方才能在一个规范、健康的项目建设环境和条件中生存并成长起来。

3、政府相关部门理解和大力支持监理工作

首先,现在各方应重新认识并真正搞懂监理方的定位和应承担的职责。明白监理方不是承包商,其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不具备“控制能力”;也不是隶属于政府靠财政拨款的安质监部门,其对现场各个参建企业及其违法违规行为无处罚权和威慑力。监理方的能耐极其有限,其只能是起着协助、提醒的作用。政府应勇于承担起基本的监管职责,不应该把自己的法定职责靠强制力推给监理方去承担。

其次,政府的监管部门在实际检查中,应重点是施工方而不是监理方。不可以苛责监理方。要支持监理工作,树立其威信。

4、监理方应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在当前严峻情形下,监理方应抱团取暖,苦练内功,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和水平,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和言行,同时积极维护监理方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名誉,为监理方争气、鼓气,真正做到自强不息、有尊严、有地位。为此:

1)监理单位应支持改进监理制度,并相向而行。既然现在的监理制度和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就要拥护和支持改进。所以,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应开动脑筋探讨改进的思路及方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既要改进就有阵痛、有危机感。发展需要改进,改进又促进发展和企业的转型升级。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相向而行,顺势而为。

2)更新监控理念,形成习惯。没有适宜的监控理念,就没有可靠的监控方法和行为,进而,也就没有可控的现场。然而,符合现场实际的监控理念一旦被广大员工所掌握,形成团队气候,就会从中产生出可靠而实用的监控方法和行为,并使得现场诸多方面处于可控状态。

3)针对前文剖析的自身四大主要问题,应深刻反省,痛定思痛,进行持续整改。应讲信用重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配齐监理人员,其数量和素质满足现场监控需要,以减少监理的履约风险。应确保现场监理人员的收入,在做到“高薪养廉”的同时,加强督导和教育,切实杜绝监理腐败现象。只要我们上下左右持恒努力,就能面貌一新并达到各方的认可。

总之,形势逼迫我们反省,危机感逼出使命感。面对挑战和机遇,我们监理单位必须增强信心,改变观念,拥护革新。同时苦练内功,创新方式,以期立于不败之地并做强做优。

做好农机监理工作之我见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作之我见

监理企业体制改革之我见

监理行业企业文化之我见

监理质量控制之我见

监理做好质量控制之我见

地铁施工监理之我见(转载)

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之我见
《监理工作之我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做好监理工作 我见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